省法制办参加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座谈会
开展“五十百千示范工程”建设,是省委、省政府深入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重要抓手,也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平台。2010年,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创建扎实开展,有序推进,取得了丰硕成果。按照《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五市十县百镇千村环境优美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规定程序,省治理办于2011年7月至11月,布置开展了2011年争创范围的自行申报、逐级推荐、公开测评工作。采用了对各地设施建设(0.3)、网上测评(0.2)、民意调查(0.1)、相互推荐(0.1)和工作成效情况(0.3)分别赋予权重后加以平均,进行排序,并综合考虑各地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日常工作情况的方法,从各地自行申报和逐级推荐的城市、县城中,评估提出列入争创范围的7个城市、20个县城。与会单位一致同意拟定的2011年度“五十百千示范工程”环境优美示范城镇乡村争创范围。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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