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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将对行政审批实行事后追责 健全责任追究

  • 2015年06月26日 16时54分
  • 来源: 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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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不予受理,对所需补正的材料没有一次性告知,审批过程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将被问责、处分。日前,三亚市政府发布《三亚市行政审批管理及责任追究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健全责任追究机制。

  根据《办法》,各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审批清单制度,向社会公开审批事项目录,严格按照目录实施行政审批。审批过程中应当严格执行一次性告知制、公开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和首问负责制,对于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如逾期不予以一次性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视为受理。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行政机关的具有关联性的行政审批事项,要实行“一站式”同步审批。对于申请人通过全流程网上审批平台进行申报的,行政机关在作出批准的书面决定时将同步签发电子证照。

  三亚市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将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原则,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市、区各级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审批违反《办法》相关规定、情节严重的,将予以问责或处分,对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索取收受他人财物、谋取其他利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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