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将于2015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在湖北全省范围先行先试的事项有:
1、进一步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
着力减少投资项目审批、生产经营活动审批事项、减少资质资格许可。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2015年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类别。减少和规范前置审批事项。
2、大力推行网上审批
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功能,逐步实现网上审批省市县三级连通,促进信息共享,不断提高行政效能。加快推进省级投资项目网上并联审批平台建设,力争2014年9月份建成并试运行,年内投入正式运行。
3、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
2014年内编制市、县两级行政审批通用目录,并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组织编制统一规范的业务手册和办事指南,建立标准化审批流程,减少行政审批随意性,压缩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审批规范有序运行。
4、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
2014年内制定中介机构行为规范和准则,分级编制中介服务机构目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着力形成公开公平、竞争有序、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5、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试点
先行选择投资领域和规模适度的地方探索负面清单管理,积累成熟经验之后逐步推广。
6、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试点
探索制定监管清单,厘清各级政府及政府部门监管职责,界定权力运行界限,解决好政府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等问题。
7、推进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
结合市、县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选择部分市、县对职能相近、执法内容相近、执法方式相同的部门进行整合,减少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重点探索加强市场监管、城市管理、文化管理、资源环境、农业管理、交通运输、城乡建设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
支持武汉东湖高新区先行先试的事项有:
1、积极创新行政审批服务方式
扩大“园内办结”审批权限,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建立并联审批和多证联办的服务模式,完善“一站式”审批,探索试行绿色通道、先办后审、全程代办等审批服务方式,切实提高审批效率。
2、加大行政体制创新支持力度
支持高新区进行体制机制创新,先行先试;支持高新区在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前提下,根据发展需要合理设置和调整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配合有关部门支持高新区建立健全以全员聘用制为核心的干部人事制度,探索多种形式的选人用人机制。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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