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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又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

  • 2014年04月03日 00时00分
  • 来源: 华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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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西省政府日前决定再次取消和下放41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取消12项,下放29项。

  取消的项目包括“取消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审批”、“取消成人学士学位授予名单审核”、取消“省内出版物连锁经营企业设立审批”等。其中,于2001年8月发布实施的《陕西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暂行管理办法》规定,陕西省实行省级重点学科管理制度,重点学科的评选由省学位办公室对申报的学科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学科经省学位委员会和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后公布。此次,陕西省明确取消“省重点学科建设项目审批”。

  此外,将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审批中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四级资质审批、和房地产开发企业暂定级资质审批事项,从省住建厅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焰火晚会烟花爆竹燃放许可证、大型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安全许可从省公安厅下放至市、县政府公安机关。

  陕西省日前还公布了落实国务院决定取消27个行政审批项目,和陕西省承接国务院下放管理层级的27项行政审批项目。其中民办学校聘任校长无需再向教育主管部门核准,取消“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管理专家的审定”,取消“境外机构和团体拍摄文物(二、三级文物除外)的审批”等。 (记者 陈琳)

  又讯 昨日,陕西省住建厅下发《关于下放管道燃气输配、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审批事项的通知》。决定从2014年4月1日起,将原由省住建厅办理的管道燃气输配、汽车加气站经营许可和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许可审批事项,下放至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燃气主管部门办理。 (记者 杜鹃)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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