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门户网 | kaiyun1 | 繁體 | English  
 
 
 
 
 
App客户端 政务新媒体矩阵 智能问答 无障碍浏览 长者助手 kaiyun5
 
 
 
 
kaiyun1 | kaiyun.体育 | kaiyun.中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灾区安置点义务消防队24小时轮班 严防二次伤亡

  • 2013年04月24日 00时00分
  • 来源: 四川日报网
  • 【字体:
分享到:
  4月23日,四川省“4·20”芦山7.0地震抗震救灾指挥部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地震灾区受灾群众安置点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安置点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各安置点将设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在消防、防雷、防汛、用电、用气等各方面制定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消防方面,要求公安消防部门督促各安置点配齐基本的消防器材,指导安置点制定消防安全应急救援预案。重点安置点可配专(兼)职消防员,在相对集中的安置点组建由管理人员和受灾群众构成的义务消防队,队员数量不少于本安置点总人数的2%。义务消防队实于24小时轮流值班,每班不少于3人,开展不间断防火巡查。

  加强次生灾害及雷电安全防范。国土、建设、水利、民政、气象、水文等部门要负责做好防范泥石流、山体滑坡、洪涝等次生灾害相关工作,督促指导各安置点制定工作预案,适时组织演练,严防出现二次人员伤亡。同时,加强防雷设施日常巡查,开展防雷设施定期检查。

  用电、用气方面,将加强巡查,开展安置点内低压电气设施的常规用电检查,禁止不合格的气罐和燃气灶具流入安置点。

  排查板房学校周边安全隐患,特别是对靠山临水的板房学校,要建立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志,适时开展演练。 (记者 刘莉 黄泽君)
责任编辑: 李莎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