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成都,共建清水长流、鱼翔浅底的幸福河湖
法护清流
成都法院为中心城区幸福河湖建设注入司法力量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持续营造全社会惜水、爱水、节水、护水浓厚氛围,3月28日,“河长制+政协民主监督”“河长制+生态司法”宣传日活动在成都市主城区首个成都公园城市示范区生态司法修复基地(武侯)举行。
本次活动由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四川省河长制办公室指导,成都市河长制办公室、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办,政协成都市武侯区委员会、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成都市武侯区水务局承办。
巡河活动重点调研了武侯区幸福河湖建设探索之“河长制+政协民主监督”“河长制+生态司法”“三长共治”工作开展情况。
幸福河湖建设座谈交流会上,水利部发展研究中心工程师李禾澍介绍了《武侯区幸福河湖指南》编制情况,民间河长、专家河长、特邀监督员等作了交流发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法治思想,成都中院制定了加强岷江、沱江流域及都江堰灌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司法保障意见,打造了“生态司法修复基地”“纽扣法庭”“河长制+法院”等特色品牌,从“坚持人民至上理念,着力建设幸福河湖;坚持专业审判引领,丰富河湖保护举措;注重依法治水整体水平,提升协作共治效能”三个维度加强成都幸福河湖建设。积极探索超大城市生态治理司法保障的成都模式,牵引带动作用明显,服务保障水生态环境治理的成效不断显现,各项河湖生态治理司法举措逐步走向系统化、常态化、机制化。
下一步,成都法院将强化政治责任,积极担当作为,自觉担负起依法保水护水的职责使命,持续完善“河长制+法院”社会综合治理模式下生态司法保护机制,为守护公园城市优美水生态环境,共建清水长流、鱼翔浅底的幸福河湖作出更多司法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