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10分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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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8、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1、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引导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2、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委(局)负责人会议,总结2017年、安排部署2018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3、继续紧抓决战精准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对全省民族地区面上脱贫攻坚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

      4、切实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加快发展,确保同步建成全面小康。

      5、切实抓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6、切实抓好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举办第15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代表团筹备工作。举办第8届全省少数民族艺术节。

      7、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城市和散杂居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全省民族团结。

      8、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对接、清理工作。完成《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9、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教义教规阐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0、加强对换届后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培训,指导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1、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12、完成21个市州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校验并上报国宗局,适时启用我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应用系统。

      13、进一步建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队伍,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大力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加大民族地区与内地、省直机关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委系统自身建设,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省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宏伟目标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省宗教教育培训中心,省藏文学校,省彝文学校,《民族》杂志社,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四川基督教神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省民族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9879.6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收入预算9879.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98.29万元,占16.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0.34万元,占78.55%;事业收入400万元,占4.05%;其他收入121万元,占1.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支出预算98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30万元,占54.13%;项目支出4531.33万元,占45.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1.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0.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36;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8.66万元、教育支出2884.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60.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5.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的养老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66万元,占49.68%;教育支出2546.02万元,占32.81%;科学技术支出339.85万元,占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97万元,占6.15%;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228.50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313.34万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7.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0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开展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后勤保障工作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民族》杂志社,省民族研究所开展民族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杂志社正常运行,开展出版工作方面的日常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物业管理、劳务等方面的日常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宗教事务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省宗教教育培训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37.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4.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藏文学校和省彝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9.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四川基督教神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正常运行,开展教学工作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研究所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研究所正常运行,开展民族研究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9.4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65.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19.6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7.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4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6.3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1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向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活动接待。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民族宗教事务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8辆,大中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20万元,用于2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民族宗教委下属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8.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0.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3.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后勤服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服务和印刷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四川省民族宗教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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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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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8年03月06日 10时10分
  • 来源: 省民族宗教委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民族宗教委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

      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

      5、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

      6、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

      7、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

      8、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

      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

      11、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

      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

      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

      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重点工作

      1、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强化四个意识,坚守政治纪律,引导全省民族宗教领域学懂弄通做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切实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系列重大战略部署和重大举措,推动全省民族宗教工作创新发展。

      2、召开全省民族宗教委(局)负责人会议,总结2017年、安排部署2018年全省民族宗教工作。

      3、继续紧抓决战精准脱贫攻坚、决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民族地区倾斜支持。对全省民族地区面上脱贫攻坚情况开展调研并提出建议。

      4、切实抓好发展第一要务,推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等加快发展,确保同步建成全面小康。

      5、切实抓好民族地区民生工程,让少数民族群众共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切实提升获得感和幸福感。

      6、切实抓好民族教育文化卫生事业,促进民族地区社会全面进步,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举办第15届全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做好第11届全国少数民族运动会四川代表团筹备工作。举办第8届全省少数民族艺术节。

      7、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做好城市和散杂居民族工作,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推进全省民族团结。

      8、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和有关配套规章制度,做好行政权力清单对接、清理工作。完成《四川省宗教事务条例》修订工作。加强执法机构建设,提高执法人员能力水平。

      9、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用中华优秀文化浸润宗教,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宗教教义教规阐释,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10、加强对换届后的宗教团体领导班子和工作班子培训,指导宗教团体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11、深入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12、完成21个市州宗教工作基础信息采集校验并上报国宗局,适时启用我省宗教工作基础数据应用系统。

      13、进一步建强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队伍,积极配合组织部门大力培养选拔任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加大民族地区与内地、省直机关干部交流力度,大力培训培养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加强委系统自身建设,为更好地服从服务于省委提出的加快建设美丽繁荣和谐四川的宏伟目标夯实队伍建设的基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4个。主要包括:省民族宗教委机关,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省宗教教育培训中心,省藏文学校,省彝文学校,《民族》杂志社,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四川基督教神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省民族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9879.63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83.29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收入预算9879.63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598.29万元,占16.18%;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0.34万元,占78.55%;事业收入400万元,占4.05%;其他收入121万元,占1.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支出预算9879.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48.30万元,占54.13%;项目支出4531.33万元,占45.8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251.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89.32万元,主要原因是事业收入、其他收入及上年结转收入增加,基本支出大幅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760.34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91.36;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08.66万元、教育支出2884.38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39.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9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28.5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3.3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60.34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5.96万元,主要是人员经费中的养老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等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55.66万元,占49.68%;教育支出2546.02万元,占32.81%;科学技术支出339.85万元,占4.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6.97万元,占6.15%;医疗和计划生育支出228.50万元,占2.94%;住房保障支出313.34万元,占4.0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417.2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民族工作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8年预算数为40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和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开展民族工作和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工作方面的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9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宗教委机关服务中心正常运行,开展后勤保障工作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72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民族》杂志社,省民族研究所开展民族事务管理工作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83.4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民族》杂志社正常运行,开展出版工作方面的日常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8.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物业管理、劳务等方面的日常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2018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宗教事务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12.1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省宗教教育培训中心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37.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佛教协会,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基督教爱国会开展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专项业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1814.8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藏文学校和省彝文学校开展教学活动,改善办学条件等方面的支出。

      1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69.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开展业务培训方面的支出。

      12.教育支出(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61.5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四川天主教神哲学院,四川基督教神学院,四川尼众佛学院正常运行,开展教学工作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9.2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研究所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130.6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民族研究所正常运行,开展民族研究等专项业务工作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39.4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离休人员的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65.77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离休人员的支出。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19.62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支出。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7.63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职业年金的支出。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5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遗属生活补助的支出。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25.4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6.30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支出。

      2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6.8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的支出。

      2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248.14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65.20万元。主要用于委机关及下属单位向符合发放购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发放购房补贴的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688.3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04.8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783.4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1.2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4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7.2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因公出国(境)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2.4%。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控制公务活动接待。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按规定开支的民族宗教事务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4辆,其中:轿车13辆,越野车8辆,大中型客车1辆,小型客车1辆,其他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97.20万元,用于25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维护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民族宗教委下属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省少数民族古籍整理办公室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38.65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96万元,增长0.45%。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民族宗教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493.17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教学设备,后勤服务,车辆加油维修保险服务和印刷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四川省民族宗教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四川省民族宗教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因项目内容涉密(敏感),不予主动公开。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指除“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是指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八)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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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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