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四川省戒毒管理局职能简介。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主要承担收治全省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对强戒人员开展戒毒康复、教育矫治的职能。全系统积极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戒毒模式,在统一的戒毒模式框架下,探索建立相应的戒毒方法,运用教育、管理、治疗、康复等多种手段,多措并举,综合施策,有效开展教育矫治、戒毒医疗、康复训练等工作,帮助戒毒人员戒除毒瘾。
(二)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重点工作。
2018年,全省戒毒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政法工作会、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精神和省委政法工作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凉山州禁毒防艾座谈会精神,坚持戒毒工作“三个融入”(融入社会治理体系,融入脱贫攻坚,融入现代科技),抓实“三三七”规划之“基础提升年”专项活动,夯实“治本安全观”根基,为我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创造新时代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稳定的社会环境做出戒毒系统应有的贡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下级预算单位13个,其中行政单位13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83.65万元、其他收入1857.31万元,上年结转23049.9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安全支出75292.14万元、教育支出276.24万元、社会和保障支出3362.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8万元。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84290.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32659.06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增加较多(主要为系统在建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结转),同时下属强戒所增加了辅警人员经费,所政设施建设经费也有所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收入预算84290.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23049.94万元,占27.3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83.65万元,占70.45%;其他收入1857.31万元,占2.2%。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支出预算8429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2433.16万元、占38.48%,主要用于保障戒毒局机关、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3473.22万元,社会保障及就业支出3362.06万元;医疗卫生支出2283.64万元;教育培训费支出276.2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8万元。项目支出51857.74万元、占61.52%,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及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特定的行政及戒毒工作任务或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617.47万元,强戒人员生活及医疗康复费9330万元,强戒人员教育1386.89万元,所政设施建设16830.33万元,重大医疗卫生支出38.82万元,其他公共安全支出13967.2万元,其他强戒隔离戒毒支出5687.03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81815.95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31881.88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数增加较多,同时下属强戒所增加了辅警人员经费,下属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较大。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9383.6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2432.3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72817.19万元,教育支出276.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0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2.4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3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9383.65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4196.8万元,主要是与2017年相比,下属强戒所增加了辅警人员经费,下属强戒所基本建设资金投入较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0384.89万元,占84.85%;教育支出276.24万元,占0.4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06万元,占5.6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2.46万元,占3.91%,住房保障支出3038万元,占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共50384.89万元,包含:
(1)公共安全支出行政运行2018年预算数为23473.22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工资津补贴支出及日常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8年预算数为3940.62万元,主要用于系统三公经费及下属强戒所(康复所)“三岗”人员经费支出及维持强戒工作正常开展所需的项目经费。
(3)公共安全支出强戒人员生活费2018年预算数为8885万元,主要用于2018年强戒人员的伙食、医疗康复、被服、杂支等费用支出,保障强戒人员的基本生活及医疗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强戒人员教育费1050.16万元,主要用于强戒人员教育、管理、所政等费用支出,确保开展强戒人员的教育矫治、职业技能培训等工作,推进场所教育矫治文化建设。
(5)公共安全支出所政设施建设3180.92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各强戒(康复)所应急指挥系统建设,以及各强戒(康复)所所政设施的维修改造,推进戒毒场所设施建设。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4981.97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招录的辅警工资、相应的社保缴费以及辅警的加班、绩效、公用经费等相关费用,以及强戒人员宣传奖励经费及强戒人员的调遣费、传染病查治等经费。
(7)其他公共安全支出4873万元,主要用于成都第二强戒所和雅安强戒所的基本建设支出。
2.教育支出276.24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干警的培训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62.06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157.1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离休人员工资支出和离退休人员的公用经费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用3196.56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干警缴纳的养老保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是系统内建国初期参加工作的退休人员的费用。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322.46万元。主要用于整个系统民警的基本医疗保险和公务员医疗保险,以及艾滋病等重大卫生防治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3038万元。主要用于整个系统民警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2433.1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8254.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7233.89万元、津贴补贴10308.76万元、奖金580.96万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2283.64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3196.56万元、住房公积金2670.6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814.29万元,主要用于全系统干警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开支;离休费150.02万元,用于支付离休人员离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5.48万元用于离休人员的其他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178.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8.45万元、印刷费33.5万元、咨询费19.6万元、手续费4.1万元、水费187.1万元、电费219.55万元、邮电费324.55万元、差旅费398.45万元、维修费117.45万元、租赁费23.45万元、会议费31.5万元、培训费276.24万元、劳务费63万元、工会经费445.08万元、福利费217.0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1489.4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0.43万元,主要用于系统各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公用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元,公务接待费8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4万,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人、1次。出国(境)团组是指戒毒局机关派1人参加司法部组织的赴美培训学习,主要学习国外的先进戒毒理念,结合国际戒毒新理念形成具有我系统特色的戒毒新模式。
(二)公务接待费87万,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支付社会单位及省外强戒所来我省强戒(康复)所开展社会帮教、参观学习等活动的用餐费,预计接待830批次,接待8150人次,人均接待标准为106元/人左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0万元,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车辆106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98辆,公务用车8辆,其中:轿车65辆,旅行车(含商务车)4辆,越野车10辆,中型客车14辆,大型客车13辆,轻型货车4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万元,用于112 辆执法执勤用车和公务用车燃油费、维修费、过路过桥停车费、保险费支出,保障强戒系统行政办公及监管场所安全稳定、执法执勤、转运强戒人员、亲情走访、调查取证等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戒毒管理局2018年无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下属四川省戒毒管理局机关、四川省新华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眉山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第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成都戒毒康复所、四川省绵阳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雅安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内江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西昌强制隔离戒毒所、四川省盐源强制隔离戒毒所等13家行政单位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178.96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90.5万元,增长61.45%,主要是增加了下属强戒所(康复所)的公务交通补贴。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9641.6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强戒人员生活物资、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应急指挥系统购置及安装、公务用车加油、维修、保险、修缮工程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四川戒毒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06辆,其中公务用车8辆、执法执勤用车98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上年结转资金安排购置车辆7辆,共计265万元,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四川省戒毒管理局部门有100万元以上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但因含涉密和敏感信息,在报人大审议时进行了删除,也未进行批复的。
十、名词解释
1.强制隔离戒毒
(1)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生活的各项开支,包括伙食费、被服费、水电费、日用品补助费、医疗康复费、杂支费等。
(4)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反映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用于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的各项开支,包括教育矫治费、心理治疗费、习艺费、社会帮教费、回访调查费、传染病查治费、诊断评估费等。
(5)所政设施建设: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所政设施建设及维修、技术装备购置等方面的支出。
(6)其他强制隔离戒毒支出:强制隔离戒毒管理部门及强制隔离戒毒所发生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调遣费、突发事件处置费、安全保卫费、警察服装费、宣传及奖励费、技术辅导人员及关键要害岗位人员补助费等支出。
2.其他公共安全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2)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缴纳的用于养老保险费用支出。
(3)死亡抚恤: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4.公共卫生:
(1)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反映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行政单位医疗: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公务员医疗补助: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5.住房保障支出
(1)住房公积金: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购房补贴: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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