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公安厅交警总队职能简介
掌握全省道路交通安全情况,拟订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政策、规定;指导、监督全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指导、监督机动车(不含拖拉机)登记、安全检验和驾驶人考试发证工作;组织、指导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剧毒化学品的跨省(区、市)道路运输审批,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对民用爆炸物品、剧毒化学品、易制毒化学品的道路运输审批;组织、指导道路交通管理科技工作;指导全省公安机关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全省高速公路的交通管理。
(二)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重点工作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统筹城市、农村、高速“三大战场”,以“防事故、保畅通、抓队伍”为主线,着力破解公安交通管理和服务工作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治理格局,努力实现“一防、两降、三上”工作目标。即:防范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违纪违法案件下降,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事故下降;业务工作上水平、信息化建设上档次、队建上台阶。具体讲,要做到“五个坚持”。一是要坚持隐患整治,坚决防范重特大交通事故;二是要坚持共治共享,努力提升城市交通治理水平;三是要坚持科技驱动,全面提高信息化建设应用成效;四是要坚持宣传先行,积极推动社会交通文明建设;五是要坚持从严治警,努力打造高素质公安交警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3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财务处、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上年结转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收支总预算63124.44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5212.02万元,主要是四川省交通安全教育训练基地暨西南五省(区)藏区民警训练基地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新增所需运转经费;高速支队2018年新增6个支队和15个大队,2017年底新增车辆53台,新增660余名辅警,管辖里程新增1000余公里。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收入预算63124.4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4323.26万元,占22.69%;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01.18万元,占77.31%。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支出预算63124.4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2.18万元,占30.42%;项目支出43922.26万元,占69.58%。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3124.44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5212.02万元,主要是四川省交通安全教育训练基地暨西南五省(区)藏区民警训练基地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新增所需运转经费;高速支队2018年新增6个支队和15个大队,2017年底新增车辆53台,新增660余名辅警,管辖里程新增1000余公里。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801.1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4323.26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7856.53万元、教育支出40.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2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1.3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80.0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8801.1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7170.71万元,主要是四川省交通安全教育训练基地暨西南五省(区)藏区民警训练基地于2018年正式投入使用,新增所需运转经费;高速支队2018年新增6个支队和15个大队,2017年底新增车辆53台,新增660余名辅警,管辖里程新增1000余公里。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43533.27万元,占89.21%;教育支出40.3万元,占0.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24万元,占3.3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91.32万元,占2.85%;住房保障支出2180.05万元,占4.4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3857.73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等部门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道路交通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2959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指挥大楼及永宁车管所的运转需要;保障公安交警各业务系统的正常运行,建立并完善信息化运维管理体系,提升系统应用的整体可靠性、可维护性及安全性;保障四川省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基地设施设备维护、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以及基地的正常运转;按照省公安厅的统一规划,为适应四川公安交警无人机业务应用需求,结合试点经验,采购四川公安交警公安交通管理无人机巡逻服务,用于日常执勤执法、专项活动保障和应急处置保障;保障全省高速公路勤务巡逻、应急处突、缉查执法、道路管控等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为高速交警及时掌握路况信息,疏导和缓解高速公路交通拥堵提供强有力的研判支撑,形成高速公路节假日无人机巡逻常态化飞行;建设全省主要高速公路重点执法站、进出口、高速枢纽处的卡口、视频监控系统等,进一步加强对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监测和管控。打造覆盖我省主要高速公路的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完善集卡口监控、缉查布控、指挥调度三位一体的集成指挥体系建设,推进公路卡口及缉查布控系统建设、联网及应用工作;建设完善的应急车道抓拍系统。通过前段设备检测采集、4G无线传输、蓄电池供电使系统部署方便灵活、机动高效。主要用于高速公路应急车道违法占用行为的取证记录和抓拍,并形成处罚证据,进行违法行为处罚。应急车道抓拍系统不仅能对可视区域约300米范围内侵占应急车道违法车辆的自动抓拍,同时还有拥堵检测、流量检测、高清视频监控功能,对打击非法占用应急车辆的违法行为成效明显;为确保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做好已有辅警的工资福利保障,完成2018年660名辅警的招录工作。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76.5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工会经费等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40.3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公安交警系统车辆管理、事故处理、秩序维护、队伍建设、指挥调度及宣传法制等各项岗位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51.0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161.3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在职人员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6.64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机动车安全检测中心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23.3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352.45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在职人员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827.60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大队在职人员的无房补助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202.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5416.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785.5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295.1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4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0.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国家厉行节约要求。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美国学习交流等,计划完成对国外先进交通安全管理方法的学习。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国家厉行节约要求。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各省、市公安厅(局)交警部门警务合作及警务调研、全省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工作开展所必需的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37.74%。主要原因是高速支队新增6个支队和15个大队,2017年底新增车辆53台,管辖里程较2017年增加1000余公里。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46辆,其中:轿车416辆,越野车27辆,大型客、货车103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90.10万元(为2017年底购置车辆购置税),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旅行车(含商务车)0辆,越野车0辆,大型客、货车0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0.06万元,用于54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7个支队及所属58个一线大队道路交通管理、事故处置、应对交通管理突发事件、交通管理状况暗访督导、专项整治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公安厅交警总队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下属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高速公路支队等2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85.50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45.51万元,增长1.22%。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9763.5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四川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支队及所属大队的信息系统、监控系统、缉查布控系统建设及升级改造、政法、检测专用设备以及印刷、办公用纸、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4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5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5台。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90.10万元(为2017年底购置车辆购置税)。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90.1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0万元。购置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公安厅交警总队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地方财政专项补助收入等。
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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