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四川省地税局职能简介。
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川办发[2010]30号),省地税局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地方税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参与起草全省地方税收的法规、规章草案并组织实施,对地方性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在执行过程中一般性问题依法进行解释。
2、组织实施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地方税、共享税及国家和地方规定的基金、附加(费)的征收管理责任,依法组织办理税收减免事项。
3、编报全省地方税收收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开展税源调查和监测管理,加强地方税收收入的分析预测。
4、组织实施地方税收征收管理体制改革,依法制定税收政策和征收管理的实施办法,贯彻执行税收业务、征收管理的规章制度,监督检查税收法律法规、政策的贯彻执行。
5、规划和组织实施纳税服务体系建设,贯彻执行国家纳税服务管理制度和纳税人权益保障制度,规范纳税服务行为,组织实施税收宣传、税收政策咨询和辅导等纳税服务,参与注册税务师管理政策的组织实施并监督检查。
6、制定全省地方税收管理信息化制度和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地方税收信息化建设。
7、开展地方税收政策调查研究,参与研究地方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提出运用税收手段进行宏观调控的建议。
8、对省级以下地税系统实行垂直管理。
9、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0、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重点工作。
1、抓好组织收入中心工作。坚持组织收入原则,加强分析预测,科学判断税收增长趋势,挖掘增长点,及时提出堵漏增收举措,牢牢把握组织收入主动权。强化重点税源管控,着力抓好税务稽查案件查办工作。向管理要收入,向服务要收入,向改革要收入,确保全年税收收入目标任务。
2、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行政,落实税收执法责任制,细化自由裁量标准,推行行政权力清单管理,加强优惠政策清理,不断提升依法治税水平。推进稽查管理方式改革。抓好税收专项检查和专项整治,推进诚信体系建设,规范税收秩序。
3、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行实名办税,扩展大数据平台应用功能,积极利用第三方信息交换平台,加大涉税数据应用,建立信用积分制度。逐步建立行业、税种、环节全覆盖的指标模型体系和体系完备、流程清晰、分工明确的实体化税收风险管理体系。积极推动国地税加强合作,扩大国税局、地税局一方采集、双方共享范围。
4、提升纳税服务质效。确定2018年为我省“纳税服务基础建设年”。认真落实上级要求,持续推进税收规范化建设。持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切实提升办税效率。全面推行国地税联合办税,扩大自助办税和“同城通办”覆盖面。拓展网上办税服务平台功能,稳步推广手机APP等移动互联办税应用。持续开展纳税信用评价工作,推进评价结果深度应用,深入开展“银税互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川省地税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86个,其中行政单位83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服务中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干部培训中心、四川省地方税务局信息管理中心和21个市(州)地方税务局、59个扩权县(市)地方税务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四川省地税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农林水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收支总预算550530.85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65537.75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调整了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以及2017年结余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收入预算550530.8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86957.07万元,占15.8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356.78万元,占83.44%;其他收入4217万元,占0.76%。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支出预算550530.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6565.57万元,占52.05%;项目支出263965.28万元,占47.9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71231.97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83630.97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省以下地税系统人员支出、日常公用、项目支出等经费调整为省级财政拨款保障。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59356.78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620.78万元、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254.41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362.74万元、教育支出8355.4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022.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98.45万元、农林水支出173.9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118.5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459356.78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77502.61万元,主要是因为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省以下地税系统人员支出、日常公用、项目支出等经费调整为省级财政拨款保障。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86741.96万元,占84.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42.39万元,占6.52%;教育支出8355.43万元,占1.8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5198.45万元,占3.31%;住房保障支出19118.55万元,占4.1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207359.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所有行政单位基本支出的开支。
2.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86773.7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所有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159.8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为行政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办案(项)2018年预算数为8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税务稽查机构办案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代扣代收代征税款手续费(项)2018年预算数为6370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需支付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和委托代征税款手续费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税务宣传(项)2018年预算数103.5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税务宣传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协税护税(项)2018年预算数17077.7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用于协税护税等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18年预算数11316.6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金税三期”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税收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162.19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所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8355.4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本系统培训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71950.7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23643.0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307.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0247.3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8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387.3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2人次。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参加省委省政府有关部门或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双跨团组。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的要求,继续严控公务接待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社会相关部门开展税收协作,跨地区税务部门之间的税收征管、税务稽查、联合办税等系统内外公务接待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增长265.42%。主要原因是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的通知》(川府发[2017]7号),省以下地税系统经费保障体制调整。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126辆,其中:轿车1726辆,旅行车(含商务车)133辆,越野车266辆,大型客、货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387.34万元,用于212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税务稽查、税收征管、纳税服务、税收协作、联合办税、系统垂直管理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川省地税局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四川省地税局下属四川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稽查局等3家行政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175.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15.40万元,增长1.33%。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四川省地税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4758.14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用车保险加油维修等7121.08万元;设备设施维修1102.43万元;信息化设备运行维护服务6432.2万元;印刷服务141.40万元;办公设备及耗材购置3189.97万元;物业管理服务1830.98万元;协税管理其他服务4236.52万元;其他采购703.5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省地税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12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2046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8台(套)。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四川省地税局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主要是指当年省级财政拨款收入。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方税务局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陈利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