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直机关工委职能简介
1.规划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分类指导省直机关及有关单位机关党组织抓好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2.负责实施省直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和作风建设;指导机关党组织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指导省直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定期了解省直机关各部门党员和群众对部门领导干部的意见,及时向省委反映省直机关各部门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情况。
3.综合指导省直机关精神文明建设有关工作,承担省直机关思想、道德、文化建设工作。
4.负责审批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直属党总支、支部)和机关纪委的建立、领导班子的组成;负责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委和纪委负责人的考核、任免和培训工作。
5.领导省直机关党的纪律检查工作,按干部管理权限审批省直机关处级党员干部违反党纪的处理决定。
6.指导省直机关党组织抓好党员和干部的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科学文化业务知识的学习;组织省直机关在职厅局级领导干部短期小集中理论学习;指导省直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中青年党员干部的轮训、培训工作。
7.指导省直机关各部门机关党组织配合行政领导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统战工作以及社会稳定和老龄工作。
8.领导省直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
9.领导直属事业单位。指导四川省机关党建研究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重点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工作。
1.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
2.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抓好党章学习贯彻,开展“遵党章、学党章、讲党章”活动。
3.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精心制定实施方案,结合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依托机关丰富的学习资源和载体,举办系列主题活动,推动主题教育扎实开展。评选表彰2016-2017年度省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
4.深化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开展以“政治坚定好、学习创新好、勤政为民好、清正廉洁好、执政本领强”为新内涵的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适时对省直机关领导班子开展“四好一强”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扬。
二是聚焦头等大事,充分发挥机关党建助推脱贫攻坚重要作用。
5.深入落实帮扶工作责任。牵头做好定点扶贫督查考核工作,加大调研和明察暗访力度,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帮扶工作有力有序推进。适时召开驻村帮扶工作推进会议,压实责任,选树典型,改进提升帮扶工作质量。
6.强化帮扶力量能力建设。开展省直部门(单位)和各市(州)驻村帮扶工作承办机构相关人员培训,适时在甘孜州、阿坝州、凉山州举办5期驻村干部示范培训班。
7.总结典型经验加强推广运用。适时评选表扬一批优秀驻村干部、先进帮扶单位。与四川电视台联合举办“最美驻村干部”宣传报道活动,营造“服务群众、奉献帮扶”的浓厚氛围。
8.着力抓好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认真落实“双联”工作制度,促进省直部门积极参与省级领导开展“双联”工作,以“双联”形式联系贫困县贫困村。
三是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全面推进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
9.建强机关党支部。按照新时代加强党支部建设要求,继续围绕班子作用发挥好、基本制度落实好、服务中心工作好、党员队伍建设好、廉洁自律形象好的“五好”标准,开展“五好党支部”创建活动,适时表扬“五好党支部”和优秀党支部书记。开展机关党支部书记全覆盖培训。总结推广创新“党支部工作法”。深化开展“三分类三升级”工作,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组建省社会组织第一综合党委领导班子,明晰工作职责,推进“两个覆盖”工作。
10.建强机关党员队伍。在扩大试点范围的基础上全面推行党员积分制管理。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加强思想、工作、生活关心关怀,做好年度党员爱心捐助工作,用好党员爱心互助资金。继续举办四川省机关公文写作培训及技能大赛等岗位竞赛,深入推进岗位练兵、技术比武。
11.建强机关党务干部。实施党务干部培训工程,推荐优秀年轻党务干部参加递进培养。按照“对党忠诚、敢于担当、本领高强、清正廉洁”要求,深入推进机关纪检组织规范化建设。
四是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
12.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成果。强化震慑,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
13.深化机关纪律建设。突出党章党规党纪加强经常性纪律教育,通过开展“以案说纪”警示教育月活动,促使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开展机关纪检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风采展示活动。深化标本兼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好风传家”系列行动和廉洁文化汇演、廉政漫画征集等活动。做好内设机构负责人述责述廉工作。
14.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加大案件查办力度,着力解决选人用人、审批监管、大宗采购、工程招投标、公共财政支出等方面的腐败问题。
五是凝聚力量服务中心,加强党对统战和群团工作的领导。
15.抓好机关统战工作。建立完善有层次成梯队的无党派人士队伍人才库。组织开展党外人士和从事专(兼)职统战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开展机关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全民健身品牌。
16.加强机关群团工作。筹备召开省直机关工会第四届全委会议,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创建网络工会,推动普惠性服务,组织工会干部培训和职工“劳动竞赛”,做好劳模典型培养、推荐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省直机关气排球比赛。开展“劳动竞赛”“青春创业”“巾帼建功”“金秋助学”等活动。抓好“青春闪耀扶贫路”“走出大山看世界”“川图•微图书馆”等特色工作。
六是增强本领健全机制,全面提升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17.谋划2019年机关党建工作。做好2018年机关党建工作总结,制定《2019年省直机关党建工作要点》,筹备2019年度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制定省直机关工委2019年度重点工作、重大活动任务责任清单和机关党建工作薄弱环节责任清单。
18.全面增强执政本领。深入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学习型机关、学习型干部建设,深化拓展“治蜀兴川大讲堂”,发挥省委省直机关党校、各单位干部培训机构的主阵地主渠道作用,有计划、分层次、分专题对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学习教育培训。
19.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加强和改进机关党的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对中央《条例》、省委《实施细则》和省委《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开展年度机关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评选表彰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先进单位。
20.深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做好承办全国机关党建研讨会各项工作。围绕省直机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举办全省机关党建论坛,汇编机关党建理论研究成果,编印制作“两书一片”。组织召开2018年度机关党建课题研讨会。开展热点难点问题研究。改版升级四川机关党建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省直机关工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省直机关工委机关和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直机关工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和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收支总预算2642.19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71.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41.36万元,二是增加购房补贴27.6万元;三是新增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贫困家庭儿童走出大山看世界、全省党建研讨会工作经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收入预算2642.19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1.36万元,占1.57%;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3万元,占98.43%。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支出预算264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09.83万元,占60.93;项目支出1032.36万元,占39.07%。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642.19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1.19万元,主要原因一是上年结转41.36万元,二是增加购房补贴27.6万元;三是新增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贫困家庭儿童走出大山看世界、全省党建研讨会工作经费。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00.83万元、上年结转41.36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89.39万元、教育支出1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8.58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600.8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129.83万元,主要原因一是增加购房补贴27.6万元;二是新增了干部人事档案数字化建设、贫困家庭儿童走出大山看世界、全省党建研讨会工作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48.03万元,占78.75%;教育支出10万元,占0.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23万元,占9.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34.99万元,占5.19%;住房保障支出168.58万元,占6.48%。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7.0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事务机构(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99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直机关工委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0万元,主要用于干部职工日常培训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76.11万元,主要用于工委离休人员离休费的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63.1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105.7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29.26万元,主要用于支付公务员医疗补助。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0.98万元,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27.6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无房职工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609.8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87.5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缴纳和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322.3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3.33%。主要原因是2018年出国人数较2017年减少1人,费用相应减少。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1次,2人。出国(境)团组主要是“省直机关党务干部赴英国、爱尔兰国家交流学习”,通过学习交流英国、爱尔兰国家政党自身建设、国家治理、政党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反腐败工作、公务员廉洁从政监督考核办法等情况,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能力水平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中央、兄弟省市及市(州)、县(市、区)直机关工委到我委调研考察、学习交流、联系工作等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预计支出6万。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外出调研、查办案件、机要保密、公务接待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省直机关党的建设、干部驻村帮扶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直机关工委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省直机关工委下属省直机关工委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322.3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3.01万元,增长0.9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省直机关工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77.39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车辆保险维修保养及加油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7年底,省直机关工委共有车辆5辆,其中,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无单位价值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2018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省直机关工委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工委在职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交通费、差旅费、水电费、接待费、维修费、会议费等商品和服务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为保障工委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4.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用于工委在职职工参加各类培训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用于工委离休人员经费开支。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用于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用于遗属人员生活补助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用于支付工委职工医疗保险。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项):指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向符合条件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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