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文化厅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文化厅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厅2018年重点工作
1、实施重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2018年文化设施项目总数163个。加快推进四川大剧院、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等建设工程。加快落实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规划》。加快推动8.8九寨沟地震灾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
2、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和首批四川十大历史名人题材创作,出台《2018-2020艺术创作规划》。艺术精品创作,做到推出一批、储备一批、提升一批、推广一批、扶持一批。组织好“大美四川”美术创作展览等活动。办好中国川剧节,组织好川剧剧目展演、川剧传承发展成就展等活动。重点打造10部以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四川文化形象的精品力作。
3、实施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211”人才兴文行动。培养文化领军人物和文化骨干力量,对优秀艺术人才进行“订单式”培养。建立老、中、青结构合理的梯队人才队伍。
4、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建设互通互联四川文化云平台;探索“互联网+文化服务+文化管理”数字化建设新模式。贯彻好《公共图书馆法》,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力做好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启动第二批示范县申报工作。办好少数民族艺术节、中国文化馆年会和图书馆、书店融合发展国际高峰论坛等活动。完成3500个村文化活动室达标。
5、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制定出台《四川省大遗址保护利用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陈提升工程,推进历史名人博物馆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力争文创产品开发收入翻一番;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避免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做好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和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新增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6、实施文化产业提速增效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我省文化创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举办好“四川音乐季”等国际文化艺术展会、节庆活动。建立一批文化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园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创园区;建设一批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城镇;培养一批有潜力的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文化消费,支持各地探索发放“文化消费卡”试点。
7、实施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程。构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快速发展;降低行政审批门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经营。开展“锦绣四川”系列活动,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做好西藏和全国四省藏区执法协作机制办公室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
8、实施四川文化“走出去”工程。全面启动巴蜀文化艺术全球推广计划,大力推动四川文化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成都自贸区巩固建立四川文化贸易基地,以部省合作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
9、实施文化改革创新工程。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动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国有文艺院团职业化管理、专业化建设的改革力度;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抓好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10、实施文化扶贫攻坚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扶贫“十个一”工程。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完成省定3500个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达标任务,为46个贫困县文化馆配送流动文化车,在定点扶贫工作中重点抓好“三工程、一行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文化厅机关、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中心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博物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四川交响乐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化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文化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73494.3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34.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2018年非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的增加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文化厅2018年收入预算73494.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721.11,占24.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64.3万元,占50.16%;事业收入5920.22万元,占8.06%;其他收入12988.75万元,占17.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文化厅2018年支出预算734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2.95万元,占32.86%;项目支出49341.43万元,占67.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35.2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74.98万元,主要是加强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8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6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7.1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253.8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46.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6.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其他支出489.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化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6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84.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生均经费的增加;2、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开经费增加;3、四川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874.46万元、占18.65%;科学技术支出912.5万元、占2.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77.27万元、占6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8万元、占9.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87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6539.46万元,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教学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学生资助经费、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等。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55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19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77.76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支出。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2.66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03.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5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6734.9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古籍修复经费等。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3731.2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川剧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支出等。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2.4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75.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非遗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37.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为完成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5.0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等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大剧院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活动等方面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3.0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博物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重大专题陈列布展、文物修复经费、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1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人员工资及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物发掘与保护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626.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离休费支出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离休费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1.7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6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4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等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6.09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67.8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55.2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2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8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9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8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6次,8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四川省政府文化代表团(赴比利时,波兰,捷克);2、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德国,奥地利,波兰);3、音乐人才交流合作培养项目(澳大利亚,新西兰);4、年度合作项目(埃及);5、文化合作项目(埃及);6、组织协调文化企业参加香港国际授权展(中国香港),计划完成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巴蜀文化艺术全球推广,提升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战略布局。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1.5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国际项目官员访川及参与区域经济活动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1.77%。主要原因是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将2017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全部收回,专项名称更改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
文化厅现有公务用车76辆,其中:轿车48辆,客车12辆、越野车16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3万元。用于7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含执法车)执行公务活动及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指导、文化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估、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文化厅下属四川省文化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6.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1万元,增长6.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文化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5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购置及汽油保险维修,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家具用具等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及装修工程,文艺设备,印刷服务,展览服务,图书购置,物业管理、文化艺术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文化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7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165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文化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一)文化厅职能简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拟订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政策,起草全省文化艺术、文物、博物馆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草案。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2、拟订文化艺术、文物和博物馆事业、文化产业、动漫游戏产业、文化科技、文化市场发展规划以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3、指导协调文化艺术产业发展,指导、协调动漫、游戏产业发展,促进对外文化产业交流与合作,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体制机制改革。4、指导管理文学艺术事业,指导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推动各门类艺术事业的发展,管理全省性重大文化艺术活动。5、指导管理公共文化事业,推进文化艺术领域的公共文化服务,规划、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指导图书馆、文化馆(站)事业和基层文化建设,指导重点文化设施建设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6、指导管理文物、博物馆事业,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文物资源调查,按职责分工开展历史文化名城(镇、村)、世界遗产的保护和监督管理;组织开展文物安全监管工作,参与查处文物犯罪重大案件等相关工作;提出文物管理事业经费预算建议。7、指导管理非物质文化遗产事业,组织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和优秀民族文化的传承普及工作。8、依法监督管理文化市场,指导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9、推进文化科技信息建设及艺术科学研究事业的发展,指导文化行业艺术职业教育。10、指导管理对外及港澳台文化交流、文化宣传工作,受委托代表四川省签订对外文化合作协定,组织实施大型对外文化交流活动。11、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2、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文化厅2018年重点工作
1、实施重大文化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工程。2018年文化设施项目总数163个。加快推进四川大剧院、天府新区省级文化中心等建设工程。加快落实国家《藏羌彝文化产业走廊规划》。加快推动8.8九寨沟地震灾区传统工艺工作站建设。
2、实施艺术精品创作工程。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和首批四川十大历史名人题材创作,出台《2018-2020艺术创作规划》。艺术精品创作,做到推出一批、储备一批、提升一批、推广一批、扶持一批。组织好“大美四川”美术创作展览等活动。办好中国川剧节,组织好川剧剧目展演、川剧传承发展成就展等活动。重点打造10部以上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体现时代文化成就、代表四川文化形象的精品力作。
3、实施艺术人才培养工程。实施“211”人才兴文行动。培养文化领军人物和文化骨干力量,对优秀艺术人才进行“订单式”培养。建立老、中、青结构合理的梯队人才队伍。
4、实施公共文化服务提质工程。全面贯彻落实《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推进乡村文化振兴行动,建设互通互联四川文化云平台;探索“互联网+文化服务+文化管理”数字化建设新模式。贯彻好《公共图书馆法》,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建设,推动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全力做好第四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启动第二批示范县申报工作。办好少数民族艺术节、中国文化馆年会和图书馆、书店融合发展国际高峰论坛等活动。完成3500个村文化活动室达标。
5、实施巴蜀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工程。制定出台《四川省大遗址保护利用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做好第八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遴选申报工作;加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实施馆藏革命文物保护修复和展陈提升工程,推进历史名人博物馆建设;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利用,推动古蜀文明保护传承工程;积极推进文化创意产品开发试点工作,力争文创产品开发收入翻一番;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文物安全责任体系,避免发生重大文物安全事故。做好第五批省级非遗项目申报评审和第五批国家级非遗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新增一批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
6、实施文化产业提速增效工程。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创新能力,提高我省文化创意产品的国际竞争力。举办好“四川音乐季”等国际文化艺术展会、节庆活动。建立一批文化与其他产业深度融合示范园区;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文创园区;建设一批有文化内涵的特色城镇;培养一批有潜力的文化企业。大力推动文化消费,支持各地探索发放“文化消费卡”试点。
7、实施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工程。构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体系,促进文化市场健康快速发展;降低行政审批门槛,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市场经营。开展“锦绣四川”系列活动,推进文化市场转型升级。做好西藏和全国四省藏区执法协作机制办公室工作,维护意识形态安全和国家文化安全。
8、实施四川文化“走出去”工程。全面启动巴蜀文化艺术全球推广计划,大力推动四川文化融入“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在成都自贸区巩固建立四川文化贸易基地,以部省合作推动四川文化“走出去”。
9、实施文化改革创新工程。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快推动建立现代文化企业制度,推动国有文化企业建立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大国有文艺院团职业化管理、专业化建设的改革力度;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美术馆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抓好生产经营性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10、实施文化扶贫攻坚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扶贫“十个一”工程。建设2500个贫困村文化室,完成省定3500个退出贫困村文化室建设达标任务,为46个贫困县文化馆配送流动文化车,在定点扶贫工作中重点抓好“三工程、一行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文化厅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9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7个。主要包括:四川省文化厅机关、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四川省川剧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图书馆、四川省中心图书馆、四川省文化馆、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四川博物院、四川艺术职业学院、四川省演出服务中心、国家文物出境鉴定四川站、四川交响乐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所。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文化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其他支出。文化厅2018年收支总预算73494.38万元。比2017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4334.5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及2018年非财政拨款上年结转资金的增加所致。
(一)收入预算情况
文化厅2018年收入预算73494.3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7721.11,占24.1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64.3万元,占50.16%;事业收入5920.22万元,占8.06%;其他收入12988.75万元,占17.67%。
(二)支出预算情况
文化厅2018年支出预算73494.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152.95万元,占32.86%;项目支出49341.43万元,占67.14%。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44635.22万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74.98万元,主要是加强了结转结余资金管理,2018年上年结转资金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6864.3万元、上年结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7517.11万元、上年财政拨款资金结转253.81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6946.37万元、科学技术支出986.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0913.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8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8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其他支出489.1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文化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6864.3万元,比2017年预算数增加2884.14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1、四川艺术职业学院生均经费的增加;2、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免开经费增加;3、四川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6874.46万元、占18.65%;科学技术支出912.5万元、占2.4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777.27万元、占64.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322.8万元、占9.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4.87万元、占2.43%;住房保障支出1082.4万元、占2.9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高等职业教育(项)2018年预算数为6539.46万元,用于四川艺术职业学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教学工作任务和教育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学科和专业建设费、学生资助经费、高职生均拨款奖补资金等。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35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培训费支出。
3、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50.55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4、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393.19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艺术研究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5、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8年预算数为77.76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基础科学研究、应用研究等方面支出。主要包括音乐、舞蹈、戏剧、非遗、考古方面的基础研究和推广工作。
6、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9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科研单位(四川省考古研究院、四川省艺术研究院)的省级科技计划项目。
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预算数为1002.66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支出。
8、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703.1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日常运转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9、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机关服务(项)2018年预算数为429.51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图书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6734.9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图书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省图书馆购书经费、图书馆免费开放经费、古籍修复经费等。
1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艺术表演团体(项)2018年预算数为3731.2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交响乐团、四川省曲艺研究院、四川省川剧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公益性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创作和展演支出等。
1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群众文化(项)2018年预算数为1132.47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馆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化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创作与保护(项)2018年预算数为575.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非遗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
1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文化市场管理(项)2018年预算数为337.48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为完成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2465.06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文化厅宣传信息中心、四川省文化厅剧目工作室、四川省诗书画院等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四川大剧院建设、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公益性文化活动等方面支出。
16、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博物馆(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3.09万元,主要用于四川省博物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博物馆免费开放运行经费、重大专题陈列布展、文物修复经费、公益性文化活动经费、设施设备维修费等。
17、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其他文物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332.19万元,主要用于国家文物出境鉴定站人员工资及四川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文物发掘与保护经费。
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626.39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离休费支出等。
1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预算数为142.56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离休费支出等。
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1831.7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633.6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8年预算数为88.41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困难补助支出等
2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96.09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预算数为767.87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支出。
2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8年预算数为30.91万元,主要用于文化厅机关及下属四川省文化市场执法监督局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8年预算数为955.2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2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8年预算数为127.2万元,主要用于省文化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发放的购房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486.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696.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789.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05.6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43.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2.3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与2017年预算持平。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8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6次,8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1、四川省政府文化代表团(赴比利时,波兰,捷克);2、文化交流合作项目(德国,奥地利,波兰);3、音乐人才交流合作培养项目(澳大利亚,新西兰);4、年度合作项目(埃及);5、文化合作项目(埃及);6、组织协调文化企业参加香港国际授权展(中国香港),计划完成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巴蜀文化艺术全球推广,提升四川文化国际影响力的战略布局。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7年预算下降31.59%。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压缩“三公经费”的相关规定,压缩公务接待经费支出。
2018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公益性文化活动国际项目官员访川及参与区域经济活动等所需的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7年预算减少1.77%。主要原因是四川文化创意产业研究院作为政府购买服务试点单位,将2017年预算安排的专项经费(其中包括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全部收回,专项名称更改为“政府购买服务专项经费”。
文化厅现有公务用车76辆,其中:轿车48辆,客车12辆、越野车16辆。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22.3万元。用于76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公务用车(含执法车)执行公务活动及开展基层调研、业务培训指导、文化执法检查、文化设施建设监督检查、项目绩效评估、送文化下基层等工作所发生的公务用车燃油费、过路过桥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文化厅2018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文化厅下属四川省文化厅机关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文化市场稽查总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6.13万元,比2017年预算增加22.81万元,增长6.8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8年,文化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4450.3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公务车辆购置及汽油保险维修,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家具用具等办公设备,视频会议系统设备,软件开发服务,修缮及装修工程,文艺设备,印刷服务,展览服务,图书购置,物业管理、文化艺术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底,文化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7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76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2套。
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1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预算安排0万元,非财政拨款安排165万元。购置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4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安排大型设备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大型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2018年文化厅100万元以上专用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项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其他收入: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利息收入、其他部门拨款等。
(四)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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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