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负责起草民族宗教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协调推进本系统依法行政,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联系民族自治地方,督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2)组织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及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负责民族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3)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相关职责,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法治化、社会化管理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等相关领域的实施、衔接;对全省民族宗教工作进行业务指导。(4)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会同有关部门处理涉及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维护国家统一。(5)负责拟订全省少数民族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监测体系,推进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体系和管理信息化建设。(6)研究分析全省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组织协调或参与配合实施省委、省政府部署的民族地区民生工程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合作和扶贫开发等相关工作。(7)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民族宗教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承办省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指导城市民族工作,协调城市民族关系;指导散居少数民族和民族乡工作;组织协调民族自治地方重大庆典活动。(8)负责管理全省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和民族古籍的收集、整理、出版工作。(9)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依法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10)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办好宗教院校,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维护祖国统一、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有关事务。(11)指导市(州)、县(市、区)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防范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民族宗教进行的分裂、渗透、破坏活动。(12)负责民族宗教事务方面的外事管理工作,组织指导民族宗教工作领域有关对外和对港澳台的交流、交往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1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队伍、宗教工作队伍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政策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干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14)承担省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15)承办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通过开展督查推进工作落实落地,贯彻落实中央、省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取得新成效。(2)集中力量挂图作战精准脱贫,推进民族地区全面小康建设取得新成绩。(3)紧紧围绕增强民族团结这一根本任务,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省建设取得新进展。(4)认真抓好民族文化工作,参加全国少数民族文艺会演节目受好评。(5)召开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出台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宗教工作的实施意见。(6)积极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补齐宗教工作短板。(7)坚持强化依法管理,促进宗教领域和顺稳定。(8)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研建言献策,民族宗教工作机构和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取得新突破。
二、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四川省委 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组织实施四川省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有关问题的意见〉的通知》(川委发〔2014〕6号),设立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中共四川省委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简称省民族宗教委(省委民族宗教工委)。省民族宗教委是主管全省民族宗教事务的省政府组成部门,省委民族宗教工委是省委主管全省民族宗教工作的职能部门。省民族宗教委独立核算机构16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15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收入合计10348.5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257.64万元,占79%;上级补助收入125.18万元,占1%;事业收入385.55万元,占3%;其他收入1580.16万元,占1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400.6万元,增长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工资结构性改革而增长。
2016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本年支出合计1023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86.13万元,占54%;项目支出4644.87万元,占46%;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283.06万元,增长2.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结构性改革导致基本支出增加。(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8282.9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0.37万元,增长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1.2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31.29万元,下降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001.2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721.13万元,占46%;教育支出2136.27万元,占27%;科学技术支出345.47万元,占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15.92万元,占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7.85万元,占4%;住房保障支出714.63万元,占8%。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46.98万元,完成预算9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剩余小部分由工资结构调整产生。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510.06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83.9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474.2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11.7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指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8.30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68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其他宗教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10.57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教育管理事务(款)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100%。
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1997.68万元,完成预算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预算执行管理,剩余部分由工资结构调整产生。
教育(类)其他教育支出(款)其他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33.5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84.07万元,完成预算100%。
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5.5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67.28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46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0.34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58.01万元,完成预算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8.25万元,完成预算100%。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2016年决算数为29.11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4.7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03.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3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6、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88.61万元,完成预算100%。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426.0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98.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517.8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81.0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0.17万元,完成预算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4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70万元,完成预算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04万元,完成预算9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98.65万元,下降49.6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3.01万元,下降67.6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93.12万元,下降51.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2万元,下降18.56%。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继续实行厉行节约,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落实车辆改革,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44万元,占1.5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87.70万元,占87.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04万元,占1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4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2人。开支内容包括:“道行天下•祖天师赴台神像巡游活动”交通费,增进了两岸信教群众的了解和合作等。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87.70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5辆,其中:轿车29辆、越野车12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7.7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全省性民族宗教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1.0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1206人,共计支出11.0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国家民委、国家宗教局领导及工作人员来川调研指导工作,接待全国性宗教团体来川调研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00.66万元,比2015年增加115.90万元,增长62.7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7.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2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工作所需的车辆运行经费、操场维修、设备购置、审计服务、印刷费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公有车辆4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4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7个,涉及财政资金5513.2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学校学费收入和固定资产报废处置收入等。
3.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利息收入、上级拨款补助收入等。
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5.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其他项目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含参公单位)的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民族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务(类)宗教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用于宗教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反映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的支出。
9.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指反映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支出。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社部、财政部规定的工资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