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农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省农业厅是主管全省农业与农村经济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其主要职能是:拟订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农业依法行政;承担完善农村经营管理体制的责任;指导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工作组织落实促进粮油、畜禽、水产等主要农产品生产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产品品质的改善;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发展;承担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的责任,组织开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承担农业生产资料的许可及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制定全省农业机械化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承担农业防灾减灾责任,监测、核查、发布农业灾情,组织农业生产救灾物资的储备和调拨。管理农业和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运行;制定全省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区划和资源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和资源环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承办农业涉外事务;负责全省国有农场土地的保护、利用和管理,指导国有农场的改革与发展。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我厅重点抓好了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突出保供给,千方百计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强化设施装备硬支撑。深入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新建成高标准农田581万亩,新增提水有效灌面30万亩。落实中央购机补贴4.5亿元,农机总动力达到445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1%,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55%,提高2个百分点。强化科技水平软实力。实施现代种业工程,启动建设国家级杂交水稻制种基地9个,推进10个优势农作物种子基地建设。深入实施畜禽水产良种工程,全省种畜禽场达到915个,生猪三元杂交面76.1%;推广14个渔业主导品种、11项主推技术。安排2.27亿元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培训基层农技人员3.1万名,培育新型职业农民4.5万人,培养科技示范户20万户。强化示范引领树标杆。启动新一轮33个现代农业、26个现代畜牧业(水产业)重点县和21个示范市县建设。继续推进了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示范区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全省平均高15%,南充绩效考评蝉联西部第一。认定41个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园区。
二是突出增效益,积极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分产业调生产结构。贯彻落实省政府结构调整17条政策措施,制定出台结构调整1+6行动方案。继续实施新增优质生猪生产能力工程,推进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建设;大力发展草食牲畜,重点推进25个国家基础母牛扩群增量项目县和50个省级肉牛、肉羊标准化生产基地县建设,发展青贮饲用玉米300万亩,牛、羊、活家禽出栏分别增长4.9%、4.0%、2.0%,名优水产品比重达到28%。按标准调品质结构,大力推进标准化生产,省级农业地方标准达到923项,创建粮油绿色高产高效万亩示范片500个、现代经作产业标准化基地200万亩,新改扩建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2025个,改造标准化池塘2.5万亩。促融合调产业结构。落实农产品初加工补助政策,农产品储藏保鲜烘干能力有效覆盖产业基地1350万亩。建成农业主题公园320个,其中省级示范公园80个。推进“互联网+”现代农业。投入5000万元成功推介川茶“天府龙芽”省级大品牌,境内外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签订购销合同380余亿元、各类投资协议40余个250多亿元。
三是突出转方式,全面贯彻省委绿色发展部署。大力推进资源保护。实施新一轮草原生态补奖政策,落实禁牧补助7000万亩,草畜平衡奖励14200万亩。继续实施耕地质量与提升行动,建立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3个。推动农村沼气转型升级,建设大型沼气工程31处、集中供气工程172处。大力推进问题治理。深入推进“一控两减三基本”年度任务落实,在8个县开展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试点,完成117个县、2.3万平方公里禁养区域划定;建立化肥减量增效重点县12个、示范区240万亩;建立主要农作物绿色防控示范区712万亩,覆盖率达25.8%。大力推进质量监管。连续8年组织开展7个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两个创建”,新认定4个市、39个县为第三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县,5个市、县被农业部命名授牌。大力推进追溯体系建设,135个县(市、区)、2128家生产经营主体入驻省级追溯平台。落实重大植物疫情阻截防控230万亩,重大动物疫病免疫密度均达100%。生猪定点屠宰资格清理工作全面完成。
四是突出促改革,不断激发农业农村发展活力。推进土地制度改革。召开确权登记重点县工作推进会,督促工作进度,完成确权登记面积9222.1万亩,占应确面积的91.2%。规范证书制作,启动建设“四川省农村土地大数据中心”,确保确权登记质量。推进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全国率先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界定指导意见,统一政策界限;出台进一步加强工商资本租赁农地监管和风险防范的实施意见,对工商资本租赁农地实行上限控制、资格审查等制度。出台深化农村改革助推产业扶贫农民增收的意见,探索创新资产收益模式,注重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推进经营制度改革。探索推广“农业共营制”等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全省耕地流转1785.8万亩,占家庭承包耕地面积的30.6%,工商登记的农民合作社达到6.5万个、家庭农场达到2.9万家、种养大户超过13万户;探索农村“两权”抵押贷款试点,温江等10个县(市、区)发放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13.85亿元,有18个县(市、区)建立土地流转履约保证保险。推进其他方面改革。完成《关于推进农垦(农场)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省畜科院、农机研究院和草科院在人才聘用评价、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及利益分配等方面改革正式启动;种业人才发展和科研成果权益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实施。
五是突出抓扶贫,集中开展精准施策督导落实。整合资源抓技术扶贫。开展农技员到位落实大普查大督查,出台驻村农技员生活工作保障措施、职称资格激励政策,推进对农技员和派出单位的督查通报和问责;协调省农科院、川农大和省草科院分别为甘孜、凉山、阿坝三州每县各派出一名专家,搭建了农技员QQ群、微信群等沟通平台。全省9095名农技专家下沉到脱贫攻坚一线,提供精准的菜单式服务,有效解决了驻村农技员不到位、数量不够用、专业不对口的问题。创新办法抓产业扶贫。牵头编制了《四川省“十三五”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等规划,指导全省88个贫困县和11501个贫困村,全面完成了产业扶贫规划编制;支持大恒肉鸡、川藏黑猪等50个主导品种、30项主推技术等在贫困地区率先转化和推广应用,积极推进加工、休闲农业、电商物流等三产融合,推广“龙头企业+合作社+农户”、借畜还畜等经营模式,有力促进了贫困地区农业产业提档升级、提质增效和农民脱贫增收。强化保障抓机制扶贫。实施助推精准脱贫4个专项行动,安排50%以上的农业专项资金支持贫困地区特色产业培育。农业厅选推专职扶贫副书记2人、村第一书记1人、驻村农技员89人、市州农业部门挂职19人。逐级建立了脱贫攻坚责任清单,实行按月督查通报,开展产业扶贫和技术扶贫经验交流活动。总体形成了脱贫攻坚的政策扶持、责任落实和交流推广机制。
主要取得的成效如下:
一是综合生产能力稳步提升。粮食总产3483.5万吨,增长1.2%,在全国的位次由第7位上升到第5位,增速居西部12省(区、市)首位。油菜籽总产242.5万吨,增长1.7%,连续十五年创历史新高,超过湖北跃居全国第一。菜果茶分别增长1.2%、5.0%和12.7%。生猪出栏6925.4万头,肉类保持总量稳定,蛋、奶和水产品分别增长5%、2.2%和4.6%。
二是生态绿色发展成效明显。全省化肥用量零增长,减少农药使用1600吨,秸秆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提高1.3个和2个百分点。草原综合植被盖度提高0.2个百分点,达到84.7%。农产品省级例行监测合格率99.5%以上,有效期内“三品一标”农产品累计达到5466个,未发生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是新动能新业态加快形成。培育涉农电商3980户,网销农产品64亿元,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综合经营性收入达到1150亿元,增长14%。农民收入结构呈现新变化,2016年经营性收入对农民收入的贡献比工资性收入高5.6个百分点,其中第三产业经营性收入达到1135元、增长15.3%,财产性收入达到269元、增长20.1%,均明显高于工资性收入7.9%的增速。
四是农业农村改革持续推进。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基本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试点扩大到21个市州53个县(市、区)。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全省全域深入实施;草原确权登记试点顺利启动。国有农场分类改革稳步推进。
五是精准扶贫工作首战首胜。一村一名农技员任务全面落实,专业结构不断优化。全省跨区域组建专家服务团1875个,培训农牧民400多万人次。实现农业产业减贫67.9万人。对口帮扶的蓬安县,实现县摘帽、51个贫困村退出、1.73万人脱贫。
二、部门概况
农业厅下属二级单位5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9个,其他事业单位43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农业厅本年收入合计85576.9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616.4万元,占79.01%;上级单位补助收入2943.75万元,占3.44%;事业收入6401.57元,占7.48%;经营收入155.47万元,占0.18%;其他收入8459.73万元,占9.89%。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7034.43万元,增长8.96%,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增加农业投入,追加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业科技创新等项目资金。(图)
2016年农业厅本年支出合计81568.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28.52万元,占50.91%;项目支出39884.77万元,占48.9%;经营支出155.47万元,占0.19%。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1638.02万元,下降1.9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等项目涉及政府采购及基建,项目期为两年,当年支出比例小,结转资金量大。(图)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农业厅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7924.1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27.81万元,增长5.6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农业厅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25.4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5.67%。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53.23万元,下降3.5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农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1725.4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75.5万元,占0.77%;教育支出4588.42万元,占7.43%;科学技术支出7331.5万元,占11.8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81.77万元,占11.8%;医疗卫生支出1454.24万元,占2.36%;节能环保支出346.66万元,占0.56%;农林水支出37174.21万元,占60.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万元,占0.01%;住房保障支出3031.13万元,占4.91%;其他支出34万元,占0.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社会事业发展规划(项):2016年决算数为18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款)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2016年决算数为457.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4588.42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类)基础研究(款)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2016年决算数为4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2545.72万元,完成预算100%。
6.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社会公益研究(项):2016年决算数为2333.66万元,完成预算99.6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草原科学研究院2016年国家科技创新基地能力建设项目实施未完工,经费结转。
7.科学技术(类)应用研究(款)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61万元,完成预算100%。
8.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机构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96.89万元,完成预算100%。
9.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660.27万元,完成预算57.89%,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农机研究院、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10.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其他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9.3万元,完成预算100%。
11.科学技术(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669.05万元,完成预算49.3%,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农机研究院科技计划基建项目未完工,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草原科学研究院科技计划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595.55元,完成预算100%。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344.41元,完成预算100%。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282.81元,完成预算100%。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10.97元,完成预算100%。
1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242.04元,完成预算100%。
1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5.99元,完成预算100%。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404.85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21.56万元,完成预算100%。
2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27.83元,完成预算100%。
21.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自然保护区(项):2016年决算数为3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2.节能环保支出(类)退牧还草(款)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2016年决算数为1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2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6432.39万元,完成预算99.98%,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因设备采购计划变更,经费结转。
2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8.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机关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9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事业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191.19万元,完成预算100%。
27.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6.44万元,完成预算97.9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农机研究院小型太阳能提灌技术及装置应用推广项目、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将军菊苣推广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28.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病虫害控制(项):2016年决算数为1154.53万元,完成预算100%。
29.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产品质量安全(项):2016年决算数为4741.44万元,完成预算90.6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项目、省饲料工作总站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能力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30.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执法监管(项):2016年决算数为601.88万元,完成预算48.38%,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农机鉴定站农业机械试验鉴定基地建设未完工,经费结转。
3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435.93万元,完成预算100%。
32.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对外交流与合作(项):2016年决算数为11.96万元,完成预算100%。
33.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95万元,完成预算100%。
34.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村公益事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100.77万元,完成预算100%。
35.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2016年决算数为651.15万元,完成预算94.28%,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畜牧总站现代农业技术推进工程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36.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其他农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667.48万元,完成预算78.26%,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水产局农产品、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省饲料站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项目未实施完毕,经费结转。
37.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39.43万元,完成预算42.88%,主要增减变动原因为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省种子站、省水产局种子工程项目未实施完毕,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中心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建设项目未完工,经费结转。
3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39.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82万元,完成预算100%。
4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847.99万元,完成预算100%。
4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10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42.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厅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4296.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382.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914.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农业厅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30.2万元,完成预算86.0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75.45万元,完成预算83.8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85.4万元,完成预算98.0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9.35万元,完成预算47.08%。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执行过程中,我厅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厉行节约要求,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控制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89.55万元,下降12.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4.55万元,下降5.6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66.05万元,下降11.9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8.98万元,下降21.49%。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方面,严格执行年度农业对外开放和“走出去”工作计划的基础上,精简出访团组、控制因公出国人数,扎实推进农业对外开放,精准提升农业外贸产业发展;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方面,主要是完成公车改革后,费用得到大幅降低;公务接待费支出方面,主要是严格落实公务接待审批控制、公务接待清单等制度,严格审批,严控标准,支出费用进一步降低。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75.45万元,占11.97%;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85.4万元,占77.0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69.35万元,占11.0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75.4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9次,出国(境)20人。开支内容包括:非洲援外项目检查、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尼农业经贸合作、英国丹麦芬兰农业经贸交流、日韩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交流、印度柬埔寨孟加拉农业经贸交流合作、中美省州农业合作交流及以色列设施节水培训等,主要任务是带领企业参加国际知名展览会,促进农产品贸易;赴相关国家加强农业科技交流与合作,提升农业发展水平;带领企业“走出去”开展投资合作,促进农业国际化进程;参加相关培训,提升我省农业现代化建设能力。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5.4万元,未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8辆,其中:轿车92辆、越野车23辆、载客汽车3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85.4万元。主要用于厅机关及下属单位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农业产业技术扶贫,野外抽样取证,农业专项管理督查,现代农业推进、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农业公共安全保障、农业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动物卫生监督执法、渔船检验及船用产品检验检查、良种繁育科研推广、种子质量监管抽查、动物疫病采样监测及督查、畜产品安全拉网抽样督察、土壤质量监测评价、兽药和饲料以及饲料添加剂抽样、无公害农产品抽样检查、全省农业植物检疫性有害生物监测与控制,蚕种品种资源保护及区域化试验、粮油新品种试验示范推广、绿色防控技术示范推广、农药安全性监测与评价、机械化播种收获现场示范、草原生态保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69.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908批次,7951人,共计支出69.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用于农业对外合作外事接待、农业招商引资、农产品品牌宣传推介与市场拓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村能源综合建设、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指导服务与管理、现代畜牧业发展、草原生态保护、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农机新技术新机具推广及可持续农业发展宣传等方面接待支出;兄弟省市农业厅(委)来川进行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农业担保体系建设等业务交流接待支出,农业部相关司局来川调研、检查验收、督促指导等接待支出。其中:外事接待2批次,16人,共计支出0.3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出席“第九届东盟与中日韩(10+3)生物质能源论坛”外宾。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农业厅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厅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25.5万元,比2015年增加549.95万元,增长56.3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农业厅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3.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999.5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38.7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05.27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检测设备、实验试剂、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公务用车加油、保险、维修服务等采购。对小微企业的政府采购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农业厅共有车辆11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17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3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49个,涉及财政资金27428.6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五)决算数据尾差问题
决算公开数据要求为万元,保留2位小数,四舍五入导致部分数据有尾差。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省畜牧科学研究院畜牧综合服务保障收入、阳平种牛场现代畜牧业发展收入、龙日种畜场农业生态环境治理收入、省农机研究院农业装备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省果树良种繁殖站、省畜牧科学研究院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本级横向拨款、非本机拨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技术服务费、土地补偿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支持(类)发展与改革事务(款):指发展与改革事务方面的支出。
社会事务发展规划(项):指社会事业发展规划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持(类)质量技术监督与检查检疫事务(款):指质量技术监督、出入境检验检疫等方面的支出。
质量技术监督行政执法及业务管理(项):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据法律、法规开展行政执法事务以及质量管理、质量监督、计量管理、标准化、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纤维检验等业务管理事务的支出。
9.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职业教育支出。
中专教育(项):指各部门举办的各类中等专业学校支出。
10.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指教师进修及干部培训等方面的支出。
培训支出(项):指各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教育部门的师资培训,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干部教育机构的支出,以及退役士兵、转业士官的培训支出,不在本科目反映。
11.科学技术支出(类)基础研究(款):指从事基础研究、近期无法取得实用价值的应用研究机构的支出、专项科学研究支出,以及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工程的支出。
重点实验室及相关设施(项):指国家(重点)实验室、部门开发实验室及野外站的支出。
12.科学技术支出(类)应用研究(款):指在基础研究成果上,针对某一特定的时间目的或目标进行的创造性研究工作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指应用研究机构的基本支出。
社会公益研究(项):指从事卫生、劳动保护、计划生育、环境科学、农业等社会公益专项科研方面的支出。
其他应用研究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应用研究方面的支出。
1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开发(款):指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等方面的支出。
机构运行(项):指各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机构的基本支出。
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用于技术研究与开发方面的支出。
1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指除以上各项以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其他科学技术支出中除以上各项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为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级别养老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指用于各类优抚对象和优抚事业单位的支出。
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指行政事业单位医疗的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9.节能环保支出(类)自然生态保护(款):指生态保护、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和生物安全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自然保护区(项):指用于自然保护区管理、能力建设、日常管护、宣教、试点示范等支出。
20.节能环保支出(类)退牧还草(款):指退牧还草方面的支出。
退牧还草工程建设(项):指退牧还草工程建设支出。
其他退牧还草支出(项):指其他用于退牧还草方面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农业(款):指财政用于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兽药、农机、农垦、农场、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村和垦区公益事业、农产品加工等方面的支出。
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机关服务(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事业运行(项):指用于农业事业单位支出,事业单位设施、系统运行与资产维护等方面的支出。
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农业新品种、新机具、新技术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及服务等方面支出。
病虫害控制(项):指用于病虫鼠害及疫情监测、预报、预防、控制、检疫、防疫所需的仪器、设施、药物、疫苗、种苗、疫畜(禽、鱼、植物)防治、扑杀补偿及劳务补助、菌(毒)种保藏及动植物及其产品检疫、检测等方面的支出。
农产品质量安全(项):指用于农业质量标准制定、实施和监督、投入品监管、残留监控,农产品质量认证、普查、标准化生产示范等方面的支出。
执法监管(项):指用于农业法制建设、执法监督、纠纷处理、行政复议诉讼,安全生产、农产品质量监管、农资打假与市场监管,草原、农机监理、跨区作业管理、农业机械使用跟踪调查及试验鉴定,渔政、兽医医政、药政管理、防疫检疫监督管理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农业基本建设项目监管等方面的支出。
统计监测与信息服务(项):指用于农业统计调查与信息收集、整理、分析、发布,以及农业自然资源调查和农业区划等方面的支出。
对外交流与合作(项):指对外农业交流合作活动,领导人出访后续项目,招待来访、参观以及来华参加各项国际活动的外国代表团、对外联络等方面的支出。
农业生产支持补贴(项):指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对农业生产资料补贴、技术物化补贴,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农艺技术等方面支出。
农村公益事业(项):指对农村公益事业、垦区公益设施建设及农村能源综合建设等方面的补助支出。
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项):指用于农业耕地保护、修复与建设,草原草场生态保护、改良、利用与建设,渔业水产及水生生物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业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农业方面的支出。
22.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指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的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2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指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监管部门、煤矿安全监察部门的支出。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安全生产监管方面的支出。
2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指用于保障性住房反方面的支出。
其他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项):指其他用于保障性住房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指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
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指其他政府支出。
其他支出(项):指其他支出项目。
2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农业厅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