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四川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主要职责任务是:承担主要由国家和省安排资金的项目概(预、决)算、省级财政专项支出项目预算的评审任务;开展对国家投资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管理和效益评价等方面的业务,对项目支出预算执行和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追踪问效;开展与国家投资有关的市场研究、财务管理和分析、投资风险分析等业务;承办投资财务培训等工作;参与我省投资项目管理有关政策、法规以及政府性投资评审操作规程、指标体系的研究和项目标准、定额的评价。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2016年评审中心共完成概(估)算、预算(含招标控制价、专项)、结算、决算评审项目639个,送审投资110.94亿元,审定投资96.73亿元,审减投资14.21亿元,综合审减率12.81%。开展绩效评价45项,涉及投资285.84亿元。
二、部门概况
评审中心为一级预算单位,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没有下属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评审中心本年收入合计2796.5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96.50万元,占100%。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575.48万元,增长25.9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6年评审中心本年支出合计2452.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6.08万元,占10.03%;项目支出2206.74万元,占89.97%。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231.79万元,增长10.4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796.5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4.12万元,下降0.8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评审中心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7.1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91.13万元,增长38.2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评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136.3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67.07万元,占96.7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4.64万元,占1.62%;医疗卫生支出13.23万元,占0.62%;住房保障支出21.3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26.77万元,完成预算96.4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12.18万元。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740.29万元,完成预算98.2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结转31.51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4.6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02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3万元,完成预算100%。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6.66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6.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3.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
公用经费42.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评审中心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预算61.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4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3万元,完成预算17.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待减少。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5.07万元,下降86.45%,其中:连续2年均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增长/下降;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4.60万元,下降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下降47%。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和接待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40万元,占86.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3万元,占13.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4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5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45人,共计支出0.53万元,全部为系统或其他单位来中心考察接待的用餐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评审中心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6.49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评审中心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29万元,比2015年减少1.78万元,下降4.05%。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评审中心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93.5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7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2.1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034.67万元。主要用于购买电脑、办公桌椅等办公设备26.72万元;用于办公楼屋面防水及窗户改造32.13万元;用于完成财政投资评审业务工作委托中介机构及网员1034.6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评审中心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和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4个,涉及财政资金2309.81万元,覆盖率达到93.51%。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反映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