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盐业钻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主要职能。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是为国家建设提供地矿勘查的调查、分析、设计、勘探、施工及开发利用等服务。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承担主要专业地质勘探工作包括:自贡市自流井区、大安区盐卤矿山综合治理工程勘查施工、勘查报告编制;西藏林芝、日喀则、昌都和四川广元等地区地质灾害治理项目施工;四川乐山、康定,河南舞阳、南阳,陕西米脂等地区盐卤资源勘探等业务工作;贵州遵义、江西新余等地区矿山井巷掘进工程施工。
二、部门概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属一级预算事业单位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本年收入合计15536.60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985.18万元,占57.83%;经营收入6551.42万元,占42.17%。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4493.15万元,下降22.43%。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支出改由省社保支付,财政拨款收入较2015年减少2301.53万元,下降20.39%;二是社会地质工程施工项目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收入较2015年减少2191.62万元,下降25.07%。
2016年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本年支出合计15488.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53万元,占52.87%;项目支出796.65万元,占5.14%;经营支出6503.65万元,占41.99%。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4523.90万元,下降22.61%,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支出改由省社保支付,基本支出较2015年减少2531.53万元,下降23.61%;二是追加地勘单位专用设备采购补助资金230万元,项目支出较2015年增加230万元,增长40.59%;三是社会地质工程施工项目较上年有较大幅度减少,经营支出较2015年减少2222.37万元,下降25.47%。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8985.1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01.53万元,下降20.39%;支出总决算8985.18万元,与2015年相比,减少2301.53万元,下降20.3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5.1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58.0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01.53万元,下降20.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85.1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4.14万元,占16.5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2.04万元,占3.5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663.74万元,占74.16%;住房保障支出515.26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49.71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784.10万元,完成预算100%。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638.1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12.23万元,完成预算100%。
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322.04万元,完成预算100%。
6. 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非金属矿勘探和采选(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6433.74万元,完成预算100%。
7.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项):2016年支出决算数为230万元,完成预算100%。
8. 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515.26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188.5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724.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416.75万元、津贴补贴93.2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31.32、绩效工资1782.12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84.10万元、职业年金缴费638.10万元、离休费49.71万元、奖励金1.75万元、住房公积金515.26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2.23万元。
公用经费1463.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50万元、印刷费1万元、咨询费10万元、手续费25万元、水费6万元、电费40万元、邮电费6万元、取暖费20万元、差旅费85万元、维修(护)费150万元、租赁费3万元、会议费5万元、培训费15万元、劳务费60万元、工会经费85.87万元、福利费72.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29.61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1.65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本年度无预算金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4.24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4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2015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和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数均维持上年水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4.24万元,占85.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41万元,占14.3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4.24万元,其中:
全年未使用财政拨款更新购置公务用车。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2辆(不含业务用车),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5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4.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队执行日常公务活动,盐卤和富钾卤水等资源勘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41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2批次,525人次,共计支出7.41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社会地质钻探、地质灾害治理等经营业务接待费支出7.41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0.6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49.4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1.20万元。主要用于地质勘探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用设备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公有车辆25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6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6个,涉及财政资金856.65万元,覆盖率达到100%。按照要求本部门对地勘单位发展能力专项资金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平均得分为80.4分。从评价得分结果看,主要问题在于因政府采购程序等多种原因造成专项资金执行进度滞后,导致该批设备未能及时投入使用,今后本部门将提前规划,尽早实施,确保项目早投入早见效。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4.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7.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8. 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非金属矿勘探和采选(项):指用于非金属矿勘探和采选方面的支出。
9. 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项):指其他用于资源勘探业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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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盐业地质钻井大队2016年部门决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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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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