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民进四川省委主要职能。
中国民主促进会(简称“民进”)是以从事教育文化出版工作的高中级知识分子为主、具有政治联盟性质、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政党。是同中国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政党,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成部分,是发展先进生产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国家富强、祖国统一、民族振兴的重要力量。
中国民主促进和四川省委员会(简称“民进四川省委”)是民进在四川的工作机构,为一级预算单位,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按省委编委的审批,现设有三处两室。主委、副主委按章程选举产生。秘书长由民进四川省委常委会任命。2016年末实有行政在职人员19名,机关工勤人员1名,离休干部1名,其中行政在职人员较上年减少1名,系该人员正常退休。
(二)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是民进中央确定的参政议政工作主题年。一年来,民进四川省委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在民进中央和中共四川省委的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共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民进十三届四中、五中全会和四川省十届九次全会精神。积极围绕中共四川省委提出的“把全面创新改革作为‘十三五’发展的头等大事”这个目标以及省委脱贫攻坚,创新实验区建设等重点工作,坚持“有思有行、集智聚力、顺势而为、开拓创新”的工作方针,以学习实践活动为主线助推各项工作发展,切实加强自身建设,认真参政履职,积极开展社会服务,为我省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部门概况
民进四川省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民进四川省委本年收入合计760.97万元,均为财政拨款收入,占100%。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154.77万元,增长25.5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收入、追加了中央补助地方民主党派培训经费等。
2016年民进四川省委本年支出合计747.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2.67万元,占67.25%;项目支出244.82万元,占32.75%。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141.99万元,增长23.45%,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缴费支出,根据工作需要为提升机关及市级组织参政议政、社会服务及相关履职能力增加了培训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760.97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54.77万元,增长25.5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41.99万元,增长23.4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47.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03.99万元,占80.8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万元,占10.57%;医疗卫生支出26.26万元,占3.51%;住房保障支出38.24万元,占5.1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359.17万元,完成预算96.85%。
2.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30.57万元,完成预算59.9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中央财政补助地方民主党派培训经费16万元,仅安排使用3.21万元,未使用部分经财政厅批准结转至次年使用。
3.一般公共服务(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2016年决算数为214.25万元,完成预算90.44%。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43.76元,完成预算98.4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5.24元,完成预算99.99%。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2.17万元,完成预算97.61%。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4.09万元,完成预算100%。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27.95万元,完成预算100%。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0.29万元,完成预算82.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未能将购房补贴全额发放,未发放部分经财政厅批准于次年下达。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2.6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9.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02.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7.22万元,完成预算53.9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5万元,完成预算46.2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61万元,完成预算85.6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6万元,完成预算14.6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3.41万元,下降1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2.34万元,下降55.8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46万元,下降3.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61万元,下降25.8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 “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5万元,占10.7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61万元,占79.0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6万元,占10.22%。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85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1人次。开支内容为应中华两岸人民和平促进协会邀请赴台湾开展的文化交流1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61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均为轿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61万元。主要用于社会服务、调研等正常公务活动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6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1批次,121人,共计支出1.76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到省委会的会员、各地市基层组织干部、中央及各兄弟省市到四川的正常接待等开支。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民进四川省委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进四川省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2.88万元,比2015年增加29.03万元,增长39.3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民进四川省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6万元,均为政府采购货物支出,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的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民进四川省委公有车辆3辆,均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0个,涉及财政资金211.90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是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民主党派及工商联事务(款)参政议政(项):反映各民主党派为参政议政进行的调研、会议、检查等方面的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未实现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9.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2.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4.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5.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6.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国民主促进会四川省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