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负责西南放射性资源规划、勘查和环境治理等管理工作;承担放射性地质勘查及其他基础性、公益性、战略性地质勘查任务;承担西南地区军工核设施监管和放射性地质勘查设施退役治理及生态修复工作;参与省核应急、核安全管理并承担技术工作,协助核设施监管及废弃核、辐射危险品的收缴和安全处理工作等。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政府各部门及财政厅的大力支持帮助下,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暨城市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主动认识、理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固树立“五大发展理念”,坚持深化改革、提质增效、防控风险、安全发展,认真履行军工核安全监督职责,协助在川军工核设施单位开展核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军工核设施、核废物安全运行和总体可控;完成军工核设施退役治理和放射性环境治理环保惠民工程;加强放射性矿产资源管理;多渠道获取项目资金,矿产地质工作稳步推进;军民融合产业降本增效、平稳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实现了核地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全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下属二级单位10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8个,中职学校1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核工业地质局本年收入合计27959.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0165.05万元,占72.12%;事业收入514.32万元,占1.84%;经营收入4868.44万元,占17.41%;其他收入2411.81万元,占8.63%。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3100.22万元,增长12.47%,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收入和经营收入增加。
2016年省核工业地质局本年支出合计26239.4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75.30万元,占48.31%;项目支出8695.85万元,占33.14%;经营支出4868.31万元,占18.55%。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增加241.16万元,增长0.93%,变动的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支出和经营支出增加。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20165.05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597.66万元,增长21.7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5.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0.2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877.63万元,增长11.3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445.0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支出3203.79万元,占17.37%;科学技术支出160万元,占0.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0.79万元,占11.33%;医疗卫生支出364.92万元,占1.9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0696.11万元,占57.99%;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08.40万元,占0.59%;住房保障支出1819.01万元,占9.86%;其他支出2万元,占0.0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628.82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574.97万元,完成预算26.4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属中职学校汽车实训楼建设项目为两年期项目,单位按照报批进度进行工程施工和款项支付,项目满足资金结转要求,剩余资金已结转至2017年使用。
3.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0万元,完成预算100%。
4.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9.84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90.40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146.29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727.54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13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3.72万元,完成预算100%。
1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70.37万元,完成预算100%。
1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70.36万元,完成预算100%。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4.19万元,完成预算10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0169.11万元,完成预算98.8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设备购置专项政府采购程序尚未完成,满足资金结转要求,项目资金结转至2017年,待政府采购程序完成后支付款项。
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527万元,完成预算100%。
16.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108.40万元,完成预算100%。
1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442.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1376.63万元,完成预算100%。
19.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2103.2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0546.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556.7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05.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6.66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8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46万元,增长0.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一致,无发生额;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8万元,增长1.5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02万元,下降10.31%。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局机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预算指标,致使公务用车费支出增加;二是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和省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大力压缩公务接待活动,公务接待费支出相应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96.66万元,占9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87万元,占8.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6.6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40辆,其中:轿车15辆、越野车13辆、载客汽车5辆、其他车型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6.66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中职学校自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工作调研,铀矿资源矿产管理,核安全和核环境治理监督检查,开展支出绩效评价等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8.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87批次,908人次,共计支出8.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相关业务单位到我局洽谈工作、交流学习和指导检查的接待支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核工业地质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57.72万元,比2015年增加79.99万元,增长45.0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核工业地质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45.6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45.5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349.2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0.83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能力提升专项设备、车辆维修加油、修缮装修工程、日常办公设备等。对满足小微企业采购条件的项目,我局积极开展小微企业政府采购工作。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核工业地质局公有车辆4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3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用车2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7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9个,涉及财政资金2639.17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中职学校人员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项目支出等。
6.教育支出(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支出(项):指中职学校中央专项资金支出。
7.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从事医药临床研究、矿体物探找矿方法等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8.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指铀资源科普宣传等其他用于科技方面的支出。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病故人员家属一次性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按规定发放退休人员困难补助等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项):指作为资源勘探行业单位,按规定用于人员支出、日常运转支出及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1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制造业(款)工艺品及其他制造业(项):指用于军工基建、核污染治理等方面的支出。
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指用于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21.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的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3.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指汽车大修支出项目。
2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6.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7.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8.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9.“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0.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核工业地质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