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简称省侨联)是中共四川省委领导的由归侨、侨眷组成的全省性人民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广大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桥梁和纽带,是团结服务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的群众组织,是省政协的界别单位之一。侨联工作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省侨联根据《中国侨联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具有“群众性、民间性、涉外性、统战性”四个特点,履行以下职能。
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思想政治引领。坚持以党建带侨建,巩固党执政的群众基础。
二是服务开放型经济发展,做好经济科技工作。发挥侨联对外联系广泛的优势,坚持“走出去、引进来”服务理念,加强为中心工作和大局服务。
三是贯彻侨务法律法规,依法维护侨益。深入开展涉侨法律法规宣传,完善依法维护侨益的工作机制和维权平台,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侨联组织维权方式,有效保护归侨侨眷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
四是积极开展公共外交和民间外交,拓展海外联谊。发挥侨联民间性、涉外性特点和优势,广泛联系海外侨团,增进四川同各国人民的友谊。
五是有序开展政治参与,积极参政议政。参与协商和推荐省人民代表大会、省政治协商会议的归侨、侨眷代表、委员人选,为侨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履行参政议政、民主监督职能提供服务。
六是精心打造品牌活动,弘扬中华文化。广泛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开展海内外文化、学术交流;服务海外华文教育,增进海外新侨对中华文化的了解和认同。
七是有效整合侨界资源,履行参与社会建设职责。整合侨界各类资源,聚焦脱贫攻坚任务,加强社会基础设施建设和产业发展扶持。加强基金会建设,深入实施“侨爱心”工程。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助力我省对外开放合作彰显作为。发挥对外联系广泛优势,参与中外知名企业四川行、科博会、西博会等我省重大投促活动,举办2016中阿经贸文化交流峰会、2016中国西部生物医药大会、“弘扬两弹精神•侨智双创兴国”高峰论坛、“一带一路•四川机遇•侨商使命”主题峰会等“创业中华•创新四川”品牌活动,全年邀请50多个国家和地区1500余侨商、侨智人士(含11名国内外院士)来川考察洽谈和学术交流,促成投资约7.4亿元。
2.涵养海外对我友好力量成效显著。派遣6个团组赴北美、欧洲、东南亚等17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联络联谊;组织“亲情中华•美丽四川”艺术团在海外巡演12场,观众逾16000人;与19个“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华商协会签署友好合作协议;邀请75批次海外侨团、港澳台侨社团和102名华裔新生代来川访问交流,对我友好海外力量不断扩大。
二、部门概况
省侨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个,为行政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侨联本年收入合计1069.1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68.66万元,占99.95%;其他收入0.49万元,占0.05%(图1.1)。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增加54.77万元,增长5.4%,变动的主要原因是省侨联工作任务增加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2016年省侨联本年支出合计1004.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3万元,占27.55%;项目支出727.59万元,占72.45%。(图1.2)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了10.16万元,下降了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年终有结转至下年的经费。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侨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1068.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增加104.76万元,增长9.8%。 (图1.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侨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4%。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34.89万元,增长3.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侨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97.6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22.16万元,占92.4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6万元,占3.02%;医疗卫生支出11.45万元,占1.15%;住房保障支出33.87万元,占3.40%。(图1.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9.55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134.1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华侨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762.95万元,完成预算数99.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有少量资金结余。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8.78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8.54万元,完成预算10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1.72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侨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5.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32.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2.9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侨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1.98万元,完成预算67.2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18.4万元,完成预算5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3.5万元,完成预算99.7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预算4%。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零散小额开支结余。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1.56万元,下降26.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3.6万元,下降42.5%,主要因为出国团组减少;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1万元,增长35.14%,主要因为增加了统一的公车购买保险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7万元,下降94.84%,主要因为接待批次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8.4万元,占57.5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42.2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8万元,占0.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18.4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5人。开支内容包括:因公出国(境)团组3次,出国(境)5人,出国(境)主要访问了香港、德国、法国、西班牙、印度尼西亚、菲律宾、马来西亚、斯洛伐克、捷克、波兰和美国。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3.5万元,其中:
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轿车2辆、越野车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公车改革后公务出行、机动、机要等工作开展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0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其中:外事接待1批次,13人,共计支出0.08万元,主要用于租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侨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92万元,比2015年增加13.86万元,增长47.69%。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侨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办公设备和“侨智之家”专项的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侨联公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3辆;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91个,涉及财政资金724万元,覆盖率达到67.75%。
九、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银行利息等。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行政运行:指反映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反映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其他港澳台侨支出: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用于港澳台侨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事业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指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保险费支出。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重大卫生专项:指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行政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事业单位医疗: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公务员医疗补助:指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归国华侨联合会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