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地矿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地质矿产资源勘查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制定全省地质矿产勘查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所承担的任务。
2、承担国家和省基础性、公益性和战略性地质调查开发,开展境外地质矿产勘查。
3、承担地质工程设计与施工;承担环境地质灾害调查评价、防治和监测治理;参与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承担重大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承担水文地质和新能源地质的开发。
4、负责系统内安全生产管理和质量管理、地质勘查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开展对外经济技术、贸易合作。
5、负责所属地勘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管理,对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和评价。
6、组织实施本系统地勘事业单位经济体制改革、人事制度改革和产业结果调整。以及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2016年度省地矿局在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全年实施各类地质及矿产勘查项目6500余项,同比减少986项、13.17%。其中:大调查目86项;省级地勘基金项目29项;中央海外风险勘查项目1项,海外商业勘查类16项;社会地质、矿产勘查类(商业、合作勘查)216项;水工环及工勘、施工等包括水工环、地灾、工程勘察、施工等省内外项目(包括社会项目)2974项;综合研究项目16项;环评类项目92项;储量核实类项目294项;建设用地评估类项目911项;其他项目1862项。
2、新发现矿产地3处:106队四川省盐边县高家村矿区田坪矿段石墨矿勘探;化探队四川省康定市小热水地热补充勘查;四川省旺苍县黄洋-五权地区钒矿普查。
3、新增资源:铜3.314万吨、铅锌9.7698万吨、石墨矿物660万吨、氧化锂95.6万吨、稀土氧化物10.2732万吨,黄金66208kg。
4、全年完成主要实物工作量如下:
(1)钻探269819.57米,较同期减幅15.65%;坑探15709.6米,较同期减幅47.41%;槽探19.7353万立方米,较同期减幅9.75%;较同期减幅9.75%;取样钻5337米。
(2)完成1:5万区调面积26163.22km2;1:5万矿调3680km2;1:5万水文地质调查面积2962km2;1:5万水系沉积物测量面积15611.67km2;1:5万农业地质调查630 km2;1:25万区域地球化学采样16450km2;多目标区域地球化学调查面积12137km2。
二、部门概况
四川省地矿局所属二级单位3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30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省地矿局本年收入合计186,067.9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332.82万元,占52.85%;事业收入2,713.96万元,占2.76%;经营收入75,857.76万元,占40.77%;其他收入9,163.40万元,占4.93%。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较2015年减少22,242.76万元,下降10.68%,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为社保负担,财政拨款收入减少以及受地勘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影响,经营收入有所下滑,两个因素造成收入下降。
2016年省地矿局本年支出合计185,121.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928.10万元,占45.88%;项目支出25,890.71万元,占13.99%;经营支出74,302.76万元,占40.14%。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较2015年减少25,979.25万元,下降12.31%,变动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退休人员工资全部转为社保负担,基本支出减少以及受地勘行业不景气的大环境影响,我局属单位承揽的地质项目有所减少,相应项目支出也有所减少,两个因素造成支出下降。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省地矿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8,332.8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减少28,798.18万元,下降22.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省地矿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3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2.79%。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3,492.02万元,下降19.29%。(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省地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7,734.8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2万元,占0.00%;教育支出1,223.25万元,占1.2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64.48万元,占30.66%;医疗卫生支出3,065.15万元,占3.14%;节能环保支出568万元,占0.58%;住房保障支出6,130.29万元,占6.27%;资源勘探信息支出53,440.29,占54.68%,国土海洋气象支出3,340.73万元,占3.4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
2.(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943.75万元,完成预算100%。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项):2016年决算数为279.50万元,完成预算100%。
3.(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2,037.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6年决算数为147.19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4,974.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12,017.35万元,完成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0.1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2016年决算数为32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6年决算数为46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4.(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99.3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6年决算数为2,939.1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6年决算数为26.71万元,完成预算100%。
5.(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2016年决算数为15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2016年决算数为41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6.(1)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2016年决算数为1,684.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项):2016年决算数为51,755.43万元,完成预算98.86%。2016年财政资金结转598万元,水文中心265万元节能环保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程序未履行完毕,施工工作并未开展,造成资金结转。培训中心2016年中对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结转204万,2016年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款结转129万元两项为中央项目,结转资金在2017年继续执行完毕。
7.(1)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2016年决算数为35.00万元,完成预算100%。
(2)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2016年决算数为3,232.73万元,完成预算100%。
(3)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项):2016年决算数为73.00万元,完成预算100%。
8.(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6年决算数为3,324.05万元,完成预算100%。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 购房补贴(项):2016年决算数为2,806.2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省地矿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4,527.1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621.5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905.5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省地矿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67.42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2.6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0.8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00万元,完成预算100%。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编制准确,并严格按照预算法执行无超支或结余情况发生。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17.42万元,增长34.8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2.62万元,2015年省地矿局无因公出国事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4.8万元,增长32.18%。主要原因是原预算基数较低,2016年按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的公务用车、老干部用车数量和运行维护费标准编制,省地矿局核定公务用车4台,车辆运行维护费20.80万元,核定老干部用车10台,车辆运行维护费4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5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2.62万元,占3.8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0.8万元,占90.1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5.94%。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2.62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1次,出国(境)3人。开支内容包括:四川省地矿局李树总工程师等一行赴老挝工作组,于2016年11月22日至27日出访老挝。考察一行出席了中国四川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与老挝自然资源和环境部地矿司之间矿产资源普查和勘探合作项目资料交接会议,完成了合作项目资料交接,合作项目由老挝自然资源与环境部向老挝能源矿产部顺利交接,实现了老挝部门职能调整后合作项目的续存有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0.80万元,其中:
2016年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75辆,其中:轿车55辆、越野车13辆、载客汽车6辆、其他车辆1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0.8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活动,开展基层调研工作,矿产资源勘查项目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防治工程项目管理、野外地质工作检查、老干部用车等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4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本年公务接待182批次,接待人数为1,809人,共计支出4万元,全部为所属单位来局办理事项发生的工作餐费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省地矿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地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5.56万元,比2015年增加94.33万元,增长34.78%。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省地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21.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940.2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52.57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2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类型主要为本年地勘能力提升购买的设备以及办公用品中的纸张、培训中心中职改善办学条件学生宿舍和校园设施等的维修,四川省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建设资金购买教学设备等的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省地矿局公有车辆32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75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3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161个,涉及财政资金13,805.71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地矿局对地勘单位发展能力提升专项资金项目进行了自评,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平均得分为92.8分,存在的问题主要是:
1.项目启动时间较晚,导致项目执行整体较滞后;
2.设备供货商家技术力量不足,而设备生产厂家的设备多数通过快递公司托运,技术人员未随货到单位,因此设备培训不及时;
3.因政府采购的时间较长、程序较多,而进口设备采购周期更长,因此在交付进度上略有滞后。大多数设备都是当年年底及次年年初才交付,因此很难在当年体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整改措施:
1.建立健全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相关制度;
2.加强对设备经济技术指标的研究对比,尽量缩短设备论证的时间;
3.积极与设备供货商和生产厂家联系,尽快开展设备技术培训,便于技术人员尽快熟悉设备性能,熟练掌握使用方法,让新设备在生产中发挥出经济、社会效益;
4.加大对公益性地质项目的申报及实施。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上年度工作尚未完成,按有关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项):归入一般公共服务类的其他类型的支出。
8.(1)教育(类)职业教育(款)中专教育(项):指省地矿局所属单位的凉山州彝区学生生活、学杂费费用补贴,职业教育质量提升,以及中专学生免学费补助等补贴。
(2)教育(类)职业教育(款)其他职业教育(项):指其他职业教育款项,省地矿局所属单位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中央专款,中职改善办学条件专项资金等款项。
9.(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省地矿局所属单位发生的离休经费,包括离休费和离退休人员公用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省地矿局机关发生的退休人员同城同待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省地矿局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由省地矿局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求职创业补贴(项):省地矿局所属单位用于学生的求职创业补贴。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离休老干部的丧葬抚恤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指没有归入其他种类的社会和保障就业支出。
10.(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省地矿局机关为职工买的基本医疗保险。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省地矿局所属事业单位为职工买的基本医疗保险。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省地矿局为机关参公职工购买的公务员保险。
11.(1)节能环保(类)污染防治(款)其他污染防治(项):反映除垃圾、放射性物质外其他用于污染防治等项目的支出。
(2)节能环保(类)其他节能环保(款)其他节能环保(项):除能源、环保部门、耕地、自然生态保护、大气固体废物以外的项目,地下水污染防治环保装备研发项目等的支出。
12.(1)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行政运行(项):机关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及各项社会保障缴费、印刷费、会议费、差旅费、公务接待、公共设施维护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日常开支。
(2)资源勘探信息(类)资源勘探开发(款)其他资源勘探业(项):用于购买省级地勘能力提升设备,设施设备维护维修及矿产普查、水文地质调查、区域地质调查等项目的支出。
13.(1)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灾害防治(项):省地矿局在地质灾害防治项目的支出。
(2)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地质及矿产资源调查(项):省地矿局用于地质、矿产、地质环境调查、勘查与评价等方面的支出。
(3)国土海洋气象(类)国土资源事务(款)其他国土资源事务支出(项):省地矿局承担的地质勘查项目检测项目,矿产资源化与综合利用研究等项目的支出。
14.(1)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省地矿局单位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省地矿局单位向没有分配住房的职工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15.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6.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四川省地矿局2016年部门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