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主要内容区域
中央政府门户网
|
kaiyun1
|
繁體
|
English
kaiyun(中国)体育
kaiyun5
kaiyun1
|
kaiyun.体育
|
kaiyun.中国
|
政务公开
|
政务服务
|
政民互动
|
走进四川
kaiyun1
kaiyun.体育
kaiyun.中国
政务公开
政务服务
政民互动
走进四川
kaiyun1
kaiyun5
|
无障碍
|
长者专区
|
繁
|
简
|
网站支持IPv6
2020-07-26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017年03月01日 15时37分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字体:
大
中
小
】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附件>>
相关链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创业吸纳就业奖励
2017年03月01日 15时37分
来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大学生创业实体吸纳就业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向创业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一次性奖励。招用3人(含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奖励,招用3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奖励,总额最高不超过10万元。
责任编辑: 刘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网站地图
主编信箱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网站标识码5100000062
蜀ICP备 13001288号
川公网安备 51010402000507号
微信
微博
客户端
头条号
手机版
电脑版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