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1时21分
  • 来源: 省委台办
  • 【字体: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委台办职能简介。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0〕116号)内容,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研究、拟订全省对台工作方针及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四川与台湾经济、科技、文化等各种交流合作、人员往来的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省涉台法规,统筹协调全省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负责我省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

      (5)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我省有关促进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事件。

      (6)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省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四川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的工作。

      (7)按照中央台办的要求,负责四川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8)指导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9)负责中共四川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四川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委台办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省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以文化为主线、经贸为重点、活动为平台、园区为载体,着力推进川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坚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更加广泛地做台湾人民工作,努力扩大四川在岛内影响力,为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我省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持续推进川台经贸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两地经济融合发展。一是落实“项目年”部署,加大对台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二是办好重点经贸活动,务实推进对台经贸交流;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园区和基地发展;四是加强引导服务,促进在川台资企业转型升级。(3)持续开展川台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不断增进同胞情感和文化认同。一是创新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二是扩大川台各领域交流,三是切实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扩大基层民众交流和台湾学生来川学习、实习、就业、创业规模。(4)强化涉台宣传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四川对台影响。一是加大入岛宣传力度;二是扎实开展涉台教育;三是加强涉台调研工作。(5)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委台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委台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委台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2054.84万元,比2016年收入预算总数增加212.72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收入预算205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4.84万元,占95.13%;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4.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支出预算20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32万元,占45.62%;项目支出1117.52万元,占54.38%。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54.8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7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4.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教育支出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4.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7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占86.26%;教育支出5.2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占6.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9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占3.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人员经费,办公保障以及对台工作的相关保障。

      2.教育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职工进修和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家庭保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支出68.19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所有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出国人员任务没有变化。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安排,拟安排出国团组2批次,共2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2017年川台交流持续深入,台湾来川考察交流人数将增幅较大,2017年我办举办大型涉台经贸文化活动增多,对台接待开支相对增加。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各类涉台活动及接待来川交流考察的台湾重要团组和人士以及我办人员因工作需要赴台湾考察交流等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增加,对台接待任务加重和“走基层”活动增加带来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级机关和下属省台联正常业务和专项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委台办下属省委台办机关1家行政单位、省台联1家参公管理群众团体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6万元,增长0.13%。

      省委台办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委台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加油及租用社会车辆等服务,购买电脑、复印机、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委台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委台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7.5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台湾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台湾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 2017年02月28日 11时21分
  • 来源: 省委台办
  •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省委台办职能简介。

      按照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四川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川委厅〔2000〕116号)内容,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指示;研究、拟订全省对台工作方针及实施意见,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组织、指导、管理、协调省级机关各部门和各市、州的对台工作;检查了解各地区、各部门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对台工作方针、政策情况。

      (3)调查研究台湾形势和两岸关系发展动向及四川与台湾经济、科技、文化等各种交流合作、人员往来的发展情况,提出对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我省涉台法规,统筹协调全省涉台法律事务。

      (4)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要求,负责我省同台湾有关社会团体重大交流交往事项的有关准备工作。

      (5)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和要求,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协调我省有关促进两岸通邮、通航、通商的工作;负责对台宣传、涉台教育和有关台湾工作的新闻发布;处理涉台事件。

      (6)会同有关部门协调指导我省对台经贸工作和两岸金融、文化、学术、体育、科技、卫生等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以及四川与台湾人员往来、考察、研讨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属的工作。

      (7)按照中央台办的要求,负责四川对台上层联络工作。

      (8)指导我省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其他人民团体有关重点人物、重大活动等方面的涉台工作。

      (9)负责中共四川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四川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的工作。

      (10)完成省委、省政府和省委对台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省委台办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省对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持续以文化为主线、经贸为重点、活动为平台、园区为载体,着力推进川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坚持“两岸一家亲”理念,更加广泛地做台湾人民工作,努力扩大四川在岛内影响力,为反对“台独”分裂活动、维护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我省实施“三大战略”、实现“两个跨越”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对台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不断增强做好新形势下对台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2)持续推进川台经贸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两地经济融合发展。一是落实“项目年”部署,加大对台投资促进工作力度;二是办好重点经贸活动,务实推进对台经贸交流;三是加强载体建设,扎实推进园区和基地发展;四是加强引导服务,促进在川台资企业转型升级。(3)持续开展川台文化教育等领域交流合作,不断增进同胞情感和文化认同。一是创新举办文化交流活动,二是扩大川台各领域交流,三是切实加强做台湾人民工作,扩大基层民众交流和台湾学生来川学习、实习、就业、创业规模。(4)强化涉台宣传调研工作,不断扩大四川对台影响。一是加大入岛宣传力度;二是扎实开展涉台教育;三是加强涉台调研工作。(5)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组织保障能力。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委台办下属二级决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群众团体单位1个。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委台办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其他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省委台办2017年收支总预算2054.84万元,比2016年收入预算总数增加212.72万元,主要是其他收入增加和人员经费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收入预算2054.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4.84万元,占95.13%;其他收入100.00万元,占4.87%。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支出预算2054.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7.32万元,占45.62%;项目支出1117.52万元,占54.38%。

      四、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954.84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2.75万元,主要是专项经费和人员经费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954.84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教育支出5.2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954.84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112.75万元,主要是因为工资增加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占86.26%;教育支出5.2万元,占0.2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占6.4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8.19万元,占3.49%、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占3.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686.16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人员经费,办公保障以及对台工作的相关保障。

      2.教育支出5.20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职工进修和培训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5.90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离退休人员对个人家庭保障,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医疗卫生支出68.19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所有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9.39万元,主要用于:省委台办机关、省台联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7.3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43.2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94.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88.0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0万元,公务接待费145.5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4.5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出国人员任务没有变化。

      根据省外侨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安排,拟安排出国团组2批次,共2人。

      (二)公务接待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13.74%。主要原因是2017年川台交流持续深入,台湾来川考察交流人数将增幅较大,2017年我办举办大型涉台经贸文化活动增多,对台接待开支相对增加。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开展各类涉台活动及接待来川交流考察的台湾重要团组和人士以及我办人员因工作需要赴台湾考察交流等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9.76%。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增加,对台接待任务加重和“走基层”活动增加带来公务用车使用量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辆,其中:轿车4辆,越野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4.52万元。用于5辆公务用车的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本级机关和下属省台联正常业务和专项工作的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委台办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委台办下属省委台办机关1家行政单位、省台联1家参公管理群众团体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94.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0.26万元,增长0.13%。

      省委台办无下属事业单位。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委台办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6.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加油及租用社会车辆等服务,购买电脑、复印机、和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等服务。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止2016年底,省委台办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5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委台办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17.52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9.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机关服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提供后勤服务的各类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的支出。其他事业单位的支出,凡单独设置了项级科目的,在单独设置的项级科目中反映。未单设项级科目的,在“其他”项级科目中反映。

      10.一般公共服务(类)港澳台侨事务(款)台湾事务(项):指反映用于台湾事务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指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21.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2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4.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5.“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下载:

    中共四川省委台湾工作办公室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