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省安全监管局职能简介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起草全省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拟订全省安全生产政策、规划、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省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承担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工矿商贸作业场所(煤矿作业场所除外)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组织省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承担全省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组织指导并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工作。指导协调全省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监督管理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和安全评价工作,监督指导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和注册管理等工作。
(二)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我们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重点抓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二是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三是全面加强安全监管执法。四是继续夯实安全生产基础。五是切实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省安全监管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4个。主要包括: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本级、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本级、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四川省安全科学技术研究院、四川省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信息中心、四川省煤矿抢险排水站、四川科技职工大学。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安全监管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3.79万元、事业收入1911.66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38.32万元、其他收入1.50万元、上年结转4043.88万元;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82.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63.3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36.47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6813.1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74.22万元。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收支总预算19069.15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732万元,主要是2016年年中追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全部结转至2017年,导致2017年比2016年收入增加。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收入预算19069.15万元,其中:上年结转4043.88万元,占21%,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3.79万元,占55.99%,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1911.66万元,占10%,为四川科职大取得的教育收费;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438.32万元,占13%,为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1.50万元,占0.01%,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所属各单位的固定资产处置收入、利息收入、非本级财政补助收入、从其他部门取得的财政补助收入等。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支出预算19069.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68.83万元,占31.83%,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13000.32万元,占68.17%,是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4707.67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771.94万元,主要是2016年年中追加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能力建设项目全部结转至2017年,导致2017年比2016年支出增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673.79万元,为省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上年结转4033.88万元,按规定结转到本年继续安排使用的资金。支出包括:教育支出840.0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安监系统监管监察人员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60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等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47万元,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3005.38万元,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跨单位、跨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监督、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矿山抢险救援保障能力建设、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科技项目补助、职业卫生健康安全监管等专项;住房保障支出197.22万元,局机关及下属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人员支出的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673.79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610.91万元,主要是增加“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能力提升工程”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教育支出840.00万元,占7.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1.60万元,占4.6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73.47万元,占1.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8971.50万元,占84.05%;住房保障支出197.22万元,占1.8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40万元,主要用于:全省安监系统监管监察人员业务能力提升方面的培训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1.46万元,主要用于:离休人员费用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89.85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89.76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0.53万元,主要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困难补助,保障困难职工的退休生活。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00.5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7.0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5.8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1205.4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4527.93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2017年预算数为79.1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481.5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2677.51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97.22万元,主要用于: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45.0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7.6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57.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抢险救援车辆维护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16.8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79.8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5%。主要原因是减少了1个人员出国指标。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2次,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赴德国执行VR(虚拟现实)技术与职业危害工程防护技术培训任务、赴加拿大执行三维激光扫描技术在化工场所数字化资产全寿命周期安全生产中的应用培训任务,计划完成在VR(虚拟现实)技术与职业危害工程防护技术提升及三维激光技术在安全生产工作方面应用的推广。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主要原因是根据2017年公务接待计划与2016年支出基本一致。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接待上级单位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兄弟单位学习交流,下级单位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7.47%。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十项精神,根据省级单位公车改革精神,没有购置公务车辆,进一步压缩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
全局现有公务用车33辆,其中:轿车10辆,越野车21辆,其他车辆2辆。
2017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79.80万元,用于33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安全生产监管、煤矿监察、安全执法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安全监管局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安全监管局下属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川煤矿安全监察局等2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总队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70.3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24万元,增长0.3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安全监管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6244.2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全省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设备4001.96万元;省局机关监管执法能力建设150万元;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100万元;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经费155万元;特种作业培训操作证(IC)卡经费180万元;安全生产预警体系建设200万元,其余主要为设备购置和其他服务等。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安全监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33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5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其他用车1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5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安全监管局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728.72万元。
十、名词解释
(一)收入类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四川科技职工大学招收学生收取的学费收入。
3.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投资收益、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出借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5.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二)支出类
1.教育支出(类)进修及培训(款)培训支出(项):指安监系统干部培训等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省安全监管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经费开支。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养老保险开支。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用于在职职工职业年金开支。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用于建国初期参加工作退休人员困难补助,保障困难职工的退休生活。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用于行政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用于事业单位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支出。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9.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行政运行(项):用于保障省安全监管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保障省安全监管局机关、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11.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机关服务(项):用于保障省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应急救援支出(项):用于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全省抢险救援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安全生产监管(款)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项):用于保障我局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专项工作经费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用于我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8.“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19.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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