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机关与四川省监察厅合署办公,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在中央纪委和中共四川省委领导下,按照《党章》的规定开展工作。四川省监察厅属省政府序列,在监察部和省政府领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主管全省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主管全省行政监察工作。
3.负责调查处理省级党政群机关各部门,省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
4.负责调查处理省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市(州)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5.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省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工作和对党员的遵守纪律的教育工作。
6.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教育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为政清廉。
7.负责对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理论及有关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条规和政策规定在本地区的实施细则,参与制定地区性的党内法规。
8.会同省委各部委、省政府各部门、中央驻川单位以及各市(州)党委和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审核市(州)及省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班子和监察局(处)领导人选;负责省纪委监察厅派驻各部门除“省管干部”以外的纪检组(纪委)、监察室(处)的领导干部的任免;组织和指导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9.负责组织实施全省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实行检查监督;承担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收集整理省管干部廉政档案和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的考察工作。
11.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组织协调工作。
12.负责省级部门(单位)派驻纪检监察机构的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和工作考核。
13.承办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
2017年将召开党的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这是全党、全省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做好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全面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部署,始终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和惩治腐败定力,着眼增强全面从严治党系统性创造性实效性,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党内监督,推进标本兼治,全面加强纪律建设,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一步巩固发展四川良好政治生态,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和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1.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
2.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覆盖、真落实
3.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4.持续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
5.进一步发挥巡视利剑作用
6.深入推进标本兼治
7.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治理能力
8.建设一支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四川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四川省监察厅(下称省纪委监察厅)是省一级行政单位,合署办公,实行一套工作机构、两个机关名称的体制。内设机构22个,二级预算单位3个,其中公益一类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服务中心、四川省纪委监察厅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四川省纪委监察厅党风廉政建设研究中心。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省纪委监察厅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82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58万元,教育支出3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95万元。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收支总预算6767.82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9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是本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一)收入预算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收入预算6767.82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82万元,占100%;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其他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支出预算6767.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58.82万元,占74.75%;项目支出1709万元,占25.25%。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6767.82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92.1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767.82万元,无其他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58万元,教育支出35.2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43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55.95万元。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反映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支出。
教育支出:反映各部门安排用于培训的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和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反映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反映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767.82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6475.68万元增加292.14万元,主要是本年新增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367.58万元,占79.31%;教育支出35.23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11.43万元,占10.5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97.63万元,占4.40%;住房保障支出355.95万元,占5.2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3398.7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的日常经费等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7年预算数为170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专项经费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机关服务2017年预算数为108.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纪检监察事业运行2017年预算数为150.87万元,主要用于单业单位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支出。
5.教育支出进修及培训培训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35.2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培训费用。
6.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预算数为242.6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休人员的离休经费。
7.社会保障和就业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预算数为468.7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24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的医疗保险。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17年预算数为18.0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的医疗保险。
10.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预算数为38.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公务员的医疗保险。
1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7年预算数为355.9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的住房公积金缴费。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5058.8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55.3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103.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84.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12万元,公务接待费2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52.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40%
因公出国(境)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是预计本年出国人数较上年减少2人。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3次,共计3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港澳、欧美等地考察等,出国3人次,完成考察团以预定任务。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本年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是预计接待
人数与批次与上年变化不大。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工作用餐费等2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业务部门专题工作考察、调研、检查指导工作等;省际同行学习交流工作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1.19%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长主要原因是机关车辆使用年限较长,车况较差,维修保养费较高;加之,本年预计查办案件任务较重、数量较多、跨度时间较长,地域较宽,加之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检查、调研较多,公务用车使用较上年频繁,公务车辆支出有所增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50辆,其中:轿车32辆,旅行车(含商务车)6辆,越野车12辆。
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计划。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2.4万元,用于50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停车费等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全省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等工作开展。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下属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机关服务中心、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党风廉政建设中心等3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42.06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3.87万元,增长2.24%。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安排政府采购预算259.52万元,主要用于采购车辆维修保养服务、机动车保险服务、车辆加油服务和定点会议服务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省纪委监察厅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50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3辆,定向保障用车12辆,执法执勤用车35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车辆购置计划,未安排购置大型设备计划。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省纪委监察厅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09万元。
十、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同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省纪委监察厅本级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省纪委监察厅开展专项工作的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省纪委监察厅保障离休人员经费的支出。
5.基本支出:指省纪委监察厅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省纪委监察厅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下载:
四川省纪委监察厅2017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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