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四川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共青团四川省委职能简介
共青团的根本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不断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团结带领广大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团省委具体职责包括指导全省共青团、青联、学联和少先队工作,对全省性青年社团组织进行指导和管理;参与制定全省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和青少年工作方针、政策;调查青年思想动态和青年工作状态,提出相应对策;协助做好大中小学生教育管理;组织和带领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参与制定我省有关青年统战工作的政策,维护和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承担省委、省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等。
(二)共青团四川省委2017年重点工作
2017年,团省委将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和共青团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大力推进共青团深化改革,大力加强青少年思想政治引领,大力服务青少年成长成才需求,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奋发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团结带领全省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为推进“两个跨越”做出新的更大贡献,以更加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第十四次团代会的胜利召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团省委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主要包括:团省委机关、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四川省青少年事务发展中心和四川省团校。
三、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团省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教育支出、科学技术支出、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团省委2017年收支总预算11160.18万元,比2016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2591.46万元,主要是新增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项目)6042万元,同时减少四川青年创业基金3000万元的原因。
(一)收入预算情况
共青团四川省委2017年收入预算11160.18万元,其中:上年结转0万元,占0%;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0.18万元,占99.91%;事业收入10万元,占0.09%。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团省委2017年支出预算1116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7.38万元,占12.7%;项目支出9742.8万元,占87.3%。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团省委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1150.18万元,比201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2792.44万元,主要是新增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项目)6042万元,同时减少四川青年创业基金3000万元的原因。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1150.18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0.42万元、教育支出332.29万元、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8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7.86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团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1150.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3106.71万元,主要是新增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项目)6042万元,同时减少四川青年创业基金3000万元的原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980.42万元,占89.51%;教育支出332.29万元,占2.98%;科学技术支出5万元,占0.0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万元,占0.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6.87万元,占5.2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7.74万元,占0.79%;住房保障支出107.86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796.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56.6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3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奖励金0.02万元,保障团省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目)2017年预算数为2877.08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783.37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000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93.71万元,保障团省委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17年预算数为41.5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5.6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5.97万元,保障下属事业单位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以及办公、印刷等日常人员和公用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6265.72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223.7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042万元,主要保障2017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央项目)志愿者工作生活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志愿者体检及综合保险的购买。
5.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331.2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33.5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6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0.0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175万元,保障四川省团校职工工资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的开展,团校综合楼设备配置的购买。
6.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培训支出(项)2017年预算数为1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培训费1万元,主要保障四川省团校职工日常培训的开展。
7.科学技术(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2017年预算数为5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5万元,主要保障四川省社会工作者发展瓶颈及对策研究开支。
8.文化体育与传媒(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项)2017年预算数为5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委托业务费50万元,主要保障“爱我中华,建设美好四川”万名青少年主题夏令营活动的开展,用于活动宣传、夏令营活动参与者的补贴、食宿等费用。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67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中离休人员10.67万元,主要保障离休人员工资发放。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167.61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67.61万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的社保缴费。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17年预算数为38.5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职业年金38.59万元,主要保障行政事业单位人员职业年金的缴纳。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370万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中劳务费11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60万元,主要保障创青春大学生创业系列大赛(含获奖项目孵化补贴)和青春创业大讲堂活动的正常开展,主要用于创业大赛获奖人员奖金发放、卖家评审及选手住宿交通等费用开支。
1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55.43万元,事业单位医疗(项)2017年预算数为17.4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7年预算数为14.9万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中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共计87.74万元,主要保障团省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医疗保险开支。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17年预算数为107.86万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中住房公积金107.86万元,主要保障团省委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补贴的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团省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7.3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138.3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69.0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工具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团省委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8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较2016年预算下降20%,主要原因是出国地域差异等。
根据省外侨办(港澳办、台办)批准的2017年因公临时出国(境)安排,拟安排出国(境)团组3次,6人。出国(境)团组主要包括参加团中央、省级部门双跨团组,出访地点为香港、台湾、斯里兰卡。完成我省青年外事工作,开展与国(境)外青年和青年机构、组织的交流,增进与世界各国青年的友谊,向世界展示四川青年的风采,在促进四川经济发展、人才培养、扩大交往以及青年工作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借鉴国际青年组织的经验做法,推动我省青年外事工作再上台阶。
(二)公务接待费与2016年预算持平。
2017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青少年外事接待和兄弟省市团委来川工作交流、专题研讨等接待工作。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较2016年预算增长20.33%。主要原因是车辆老化运维成本增加等原因。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9辆,越野车1辆,小型客车1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
2017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4.8万元,用于1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停车、保养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单位保留公务用车基层工作调研,开展青少年思想引导、关爱留守儿童、服务青年就业创业、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等团的重点工作和执行日常机要及应急工作保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团省委2017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团省委下属单位共青团省委机关等1家行政单位以及四川省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等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269.01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29.87万元,增长12.4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团省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548.0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车辆维修保养、加油服务、设备购置经费、物业管理费、四川省团校综合楼设备购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底,团省委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17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7年团省委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42.8万元。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7.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其他成人教育支出(项):指指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成人教育方面的支出。
8.教育支出(类)成人教育(款)培训支出(项):反映部门安排的用于培训的支出。
9.科学技术支出(类)技术研究与开发(款)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项):指反映从事技术开发研究和近期可望取得实用价值的专项技术开发研究的支出。
1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宣传文化发展专项支出(项):指反映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支持宣传文化单位发展的专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就业补助(款)其他就业补助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经省级政府同意的其他用于促进就业的补助支出。
1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1.“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24.国有资产:指法律上确定为国家所有并能为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和。
附件下载:
共青团四川省委2017年部门预算表
责任编辑:
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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