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7-26

着力推进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改革创新

  • 2014年09月17日 14时3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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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省委书记王东明最近在遂宁、南充、广元调研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要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为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科学思路。立足省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时代特征

      深化农村改革,要明确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发展、共繁荣,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深化农村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36年前的农村改革,基本是在农业、农村内部进行的,主要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目的是解决吃饱饭问题。现在的农村改革,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进程中展开的,是在工农、城乡发展明显失衡的背景下进行的,既要调整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活力,又要考虑“四化同步”,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着眼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全球化背景下,要着力提高农业综合国际竞争能力。农村改革要统筹工农、城乡、国际国内的因素协调推进,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的环境更具复杂性,改革目标更具多元性,既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更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因此,深化农村改革是在两难中甚至多难中进行选择,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阶段的一个显著特征。

      清醒认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新一轮农村改革面临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举措,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我省是改革的重要发源地,在全国率先探索农村改革,率先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基本经验。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实现粮食生产“七年增”、农民增收“七连快”,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化农村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农业基础差、农村底子薄、农民收入低、扶贫任务重的基本省情农情没有改变,农业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然是“全面小康”的短板。在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关键阶段,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秉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理念,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深入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改革新路

      全面深化我省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着眼点。积极推进农村产权确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县为单位统筹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省、市(州)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网络化、信息化。认真做好确权登记试点省工作,加大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为全国开展确权登记提供经验;加快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平台。积极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创新挂钩试点机制,探索农民财产权实现形式,深入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盘活农户各类产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重点。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农村经纪人培训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制定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扶持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制定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办法管护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取消注册资本限制,放宽准入条件,先于全国实行“先照后证”。着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

      把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途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的基本依托。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试点。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完善农业转移就业人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把探索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创新实践。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按照“兴业、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新村建设、产业发展资金、土地、农业经营主体等难题,着力抓好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带动县域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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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着力推进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改革创新

  • 2014年09月17日 14时37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省委书记王东明最近在遂宁、南充、广元调研深化农村改革工作时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四川农村改革的主攻方向是,以放活土地经营权为重点,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努力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和农业现代化水平。要以实实在在的举措,推动农村改革不断取得新进展。这为我省深化农村改革指明了正确方向,提供了科学思路。立足省情农情,顺应时代要求,始终把改革作为根本动力,对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

      准确把握目标任务和时代特征

      深化农村改革,要明确目标方向。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农村改革,针对的病根是城乡二元体制,瞄准的目标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把握的要义是城乡统筹联动,增强农村发展活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共发展、共繁荣,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深化农村改革,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36年前的农村改革,基本是在农业、农村内部进行的,主要调整农村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目的是解决吃饱饭问题。现在的农村改革,是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的进程中展开的,是在工农、城乡发展明显失衡的背景下进行的,既要调整农村内部的生产关系和上层建筑,进一步激发农业农村活力,又要考虑“四化同步”,突破城乡二元结构,着眼于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在全球化背景下,要着力提高农业综合国际竞争能力。农村改革要统筹工农、城乡、国际国内的因素协调推进,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当前深化改革面临的环境更具复杂性,改革目标更具多元性,既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更要突破利益固化的藩篱。因此,深化农村改革是在两难中甚至多难中进行选择,这是改革进入深水区、攻坚期阶段的一个显著特征。

      清醒认识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

      新一轮农村改革面临良好的环境和条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全会作出全面深化改革的决策部署,明确了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政策举措,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创造更加宽松的环境。我省是改革的重要发源地,在全国率先探索农村改革,率先开展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为深化农村改革提供了基本经验。近年来,我省农村经济稳步发展,实现粮食生产“七年增”、农民增收“七连快”,农村民生持续改善,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为深化农村改革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此同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正处在转型期,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环境更加复杂、困难挑战增多。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快速发展对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要求更为紧迫,保障粮食等重要农产品供给与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矛盾日益尖锐,经济社会结构深刻变化对创新农村社会管理提出了亟待破解的课题。农业基础差、农村底子薄、农民收入低、扶贫任务重的基本省情农情没有改变,农业仍然是“四化同步”的“短腿”,农村仍然是“全面小康”的短板。在深入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关键阶段,必须清醒认识当前农村改革发展面临的新机遇新挑战,秉持解放思想、改革创新理念,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深入扎实推进农村改革,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探索具有四川特色的农村改革新路

      全面深化我省农村改革,要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激发农村经济社会活力;要鼓励探索创新,在明确底线的前提下,支持地方先行先试,尊重农民群众实践创造;要因地制宜、循序渐进,不搞“一刀切”、不追求一步到位,允许采取差异性、过渡性的制度和政策安排;要城乡统筹联动,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让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把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着眼点。积极推进农村产权确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以县为单位统筹农村各类产权“多权同确”。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纳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省、市(州)财政通过转移支付予以补助。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农村土地承包与流转管理网络化、信息化。认真做好确权登记试点省工作,加大确权登记成果应用,为全国开展确权登记提供经验;加快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进产权流转交易体系建设,建立县(市、区)承包土地的经营权等产权流转平台。积极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深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创新挂钩试点机制,探索农民财产权实现形式,深入推进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试点,盘活农户各类产权,通过出租、转让、入股、抵押、担保等方式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

      把创新农业经营体系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着力重点。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扩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范围,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领办人和农村经纪人培训力度。因地制宜发展家庭农场,制定涉农建设项目、财政补贴、税收优惠、信贷担保、农业保险、设施用地等扶持政策。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完善财政项目资金直接投向合作社的扶持政策,制定财政补助资金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办法管护制度,选择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试点。做大做强龙头企业,取消注册资本限制,放宽准入条件,先于全国实行“先照后证”。着力创新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稳定公益性农业服务机构,发展经营性农业服务组织,采取财政扶持、税费优惠、信贷支持等措施,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社会化服务,推行合作式、订单式、托管式服务。

      把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根本途径。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深化农村改革、持续改善农村民生的基本依托。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加快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学校标准化建设,适当提高农村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筹资标准和保障水平。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整合成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开展“幸福美丽新村(社区)文化院坝”建设试点。加快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把进城落户农民在农村参加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规范接入城镇社保体系。完善农业转移就业人口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相关政策和经办服务。继续实施“农民工住房保障行动”。

      把探索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作为深化农村改革的创新实践。创新幸福美丽新村建设机制,按照“兴业、家富、人和、村美”的要求,通过体制机制创新破解新村建设、产业发展资金、土地、农业经营主体等难题,着力抓好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带动县域新农村建设提档升级,加快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完善扶贫开发体制机制,探索社会组织参与扶贫开发新机制,增强贫困地区的内生动力和发展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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