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木史哈在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5年3月24日)
省政府召开全省民政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四次、五次全会、全国民政工作会议精神,围绕省委、省政府2015年十项民生工程、20件民生大事,科学谋划全省民政工作。
一、发扬成绩,强化责任
2014年,全省民政系统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面深化改革,狠抓制度建设,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各项事业整体推进,成绩突出、成效显著,重点体现在3个方面:一是民生保障基础不断夯实。全省防灾减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四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各项优抚安置政策全面落实,基本民生保障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二是民政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出台了防灾减灾、养老服务、基层社区治理、社会救助、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在改革发展中迈出可喜步伐。三是专项工作成效不断显现。康定地震救灾、养老服务、“中江经验”推广、基层群众自治和社区治理创新等工作得到省委、省政府和民政部充分肯定。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事务、社区治理、退役士兵安置培训等多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村(社区)依法治理和换届选举、退役士兵安置、军休服务管理、殡葬管理、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孤残儿童康复手术“明天计划”、福利彩票销售等工作在全国性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增大、财政增长放缓的总体背景下,民政工作将承担更加艰巨的任务,面临更加严峻的考验。因此,各地、各有关部门务必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全面”的总要求,站在全局高度认识民政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不断增强做好民政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研究新形势下民政工作的新情况、新特点,开拓创新,务实奋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确保民政事业全面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突出重点,加快发展
2015年,全省民政工作要坚持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基本思路,注重保障基本民生,强化社会治理,提升社会服务水平,更好地发挥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功能,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一是突出民政在基本民生保障中的托底作用。加强以减灾救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慈善为主要内容的四大体系建设,深化相关领域改革,以改革促发展,以发展保民生,实现民政服务对象保障水平持续提升。全力推进养老服务新兴先导型产业加快发展,着力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民生保障与产业拉动相互促进。加强自然灾害救助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全面实现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指挥体系互联互通。做好《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建立社会救助统筹协调机制,健全社会救助管理服务机制。加快以养老服务、孤儿救助、残疾人救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着力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增进全社会的福利水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大力推动出台促进慈善政策措施,积极培育公益慈善组织,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加大慈善工作透明度,引导公民、企业和社会组织广泛参与慈善事业。积极推进福利彩票销售工作再上新台阶。依法保障优抚安置对象的合法权益,稳步提升优抚安置水平。
二是突出民政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中的激活作用。创新城乡社区治理与服务,健全社区服务体系,拓展社区服务内容和领域。结合国家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建设等专项行动计划,推动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努力实现基层政府职能转变、基层群众自治组织活力增强、居民群众广泛受益的多方共赢局面。广泛开展基层民主协商,依法理清基层群众自治组织职责,进一步明晰基层政府与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权力边界和职责范围。加快推进社会组织改革发展,健全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大力推进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强化社会组织监管,推动建立综合监管体制,加强执法能力建设;规范社会组织行为,做好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指导社会组织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民主机制。
三是突出民政在推进城镇化和建设服务型政府中的抓手作用。城镇化是新常态下推动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要按照省委实施“两化”互动、城乡统筹发展战略要求,主动思考,有序推进,进一步适应发展改革需要,着力解决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行政区划问题,特别是要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县改设市(区)和乡改设镇,积极探索镇改设街道办事处。要切实加强服务型政府建设,继续深化殡葬改革,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带头作用,加大惠民殡葬力度;做好婚姻、收养工作及生活无着流浪人员救助管理,特别关注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试点工作。
四是突出民政在依法治省中的推动作用。治蜀兴川重在厉行法治。法治民政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和依法治省战略的重要举措,是推进全省民政事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的重要保障,是提升民政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的重要载体。各级政府分管领导同志和广大民政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充分研究和综合运用法律法规,破解制约民政事业发展的重点和难点问题。
三、加强领导,统筹协调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工作保障,做好统筹协调。各级民政部门要围绕目标,规范管理,整章建制,努力推动全省民政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是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地要把民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要进一步强化民生保障,尤其要把关系民政事业发展和民生保障的重大政策、重点项目、重要指标纳入重点发展规划,从政策制度、资金项目、土地供给、税收减免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把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解决好。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民政工作的统筹协调。民政工作涉及面广、工作任务繁重,离不开各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大力支持。民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各部门、各单位的沟通、协调和联系,切实履行好各专项工作的牵头职责,统筹推进各项事业全面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全局观念,把涉及本部门的民生事务作为工作的重要内容,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困难群体的现实需要,加强与民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民生保障和社会建设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民政制度机制建设。各级人民政府及民政部门要把民政工作与政府工作大局结合起来,将民政工作部署转化为政府的决策要求,善于把好的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成果,全面梳理和完善各项民政工作机制和民政系统的内部管理机制,增强制度的适用性、操作性和协调性。要进一步规范民政资金管理,严格审批程序,抓好财务制度落实,强化监督检查,不得挤占挪用民政资金。
四是进一步加强民政干部队伍建设。广大民政工作者是推进民政事业的主体,是困难群众的第一知情人和第一救助者。各级政府要千方百计加强基层民政工作队伍建设,关心爱护基层民政干部,帮助民政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对民政干部关心要到位,管理要严格,努力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民政干部队伍。要安排专门资金,加强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民政干部综合素养,以适应民政事业改革发展的工作需要。要扩大民政宣传,把党和政府关注民政、重视民生的决策部署宣传到位,把民政部门的工作效果和社会反映宣传到位,增强社会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