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解读
一、出台背景
自2020年起,我省连续四年发布草原防火命令,在加强野外火源管控,压实防灭火责任,推动风险隐患治理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当前已进入新一轮防火期,为全面做好我省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应急管理厅(省森防指办公室)按照国家森防指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突出问题导向,结合专项整治、常态化治理要求,牵头起草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以下简称《草原防火命令》),2024年12月31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
二、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13年修订);
2.《草原防火条例》(2008年修订)。
三、主要内容
《草原防火命令》共7条内容。
一是明确草原防火期(第1条)。2025年全省草原防火期为1月1日至5月31日,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可结合辖区实际,延长本地区草原防火期。
二是提出具体防火要求(第2—5条)。从划定草原防火管制区、严格野外火源管控、加强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加强应急准备和科学处置4个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三是明确防灭火责任和监督检查措施(第6—7条)。明确各级人民政府责任体系,提出要压实属地领导责任、行业部门监管责任和草原经营管理单位(个人)主体责任,同时对督导检查,隐患问题整改提出具体要求。
四、较此前防火命令区别
对比2024年草原防火命令,2025年《草原防火命令》主要从以下4个方面作了修改:一是着重从抓实源头治理、加大督导检查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明确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职责任务。二是进一步明确风险隐患排查、动火作业监管等可操作可落实措施的管理要求,细化责任主体,推动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三是进一步明确监测预警、应急响应、靠前驻防、值班值守、信息报送等工作要求,确保实现“防、备、救”全链条协同发力。四是进一步规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防灭火宣传警示教育、网格化管理、群众协同自治等群防群治目标任务、工作形式,确保责任措施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