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策并举让“李鬼社团”寸步难行

  • 2015年12月04日 09时14分
  • 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字体:
  •   ——专访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

      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收到公众来信,反映一些“李鬼社团”伪装成正规行业协会、学会,在境内擅自开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等情况。

      12月1日上午,记者就如何治理识别“李鬼社团”的种种乱象这一热点话题,专访了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

      政府部门从四个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记者:“李鬼社团”近来频频出现。例如,6月29日,公安部在其主办的“2015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就通报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案,这家在香港注册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也就被指称为“李鬼社团”。在您看来,什么样的组织可以称为“李鬼社团”?有哪些共同特点?

      詹成付:“李鬼社团”是指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离岸社会组织。

      记者:您认为“李鬼社团”非法活动乱象频发的根源是什么?

      詹成付:我觉得,“李鬼社团”让老百姓上当受骗之所以发生,最起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社会组织还有一些作用,人们相信社会组织,即使是行骗人也想利用社会组织对社会搞骗术,说明社会组织还有利用价值。第二,在社会变革时期,对社会组织从登记到事中、事后的监管还有不严密的地方,还有缝隙。也就是说,不合法或者不依法运营的人有空子可钻。

      记者:有人将“李鬼社团”大肆开展敛财活动的乱象诟病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后知后觉和监管上的缺位。作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

      詹成付:目前,对社会组织从登记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还有不完善之处,让一些企图非法牟利之人有空子可钻。作为政府部门,最起码有四个方面可以作为。第一,健全法制,特别是尽快将在境外登记的离岸社会组织,纳入境外非营利政府组织活动管理法的管理范畴,确保这些组织到境内开展活动,必须要经过许可或备案。境内登记的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二,要加强已登记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这个信息公布出来以后,要让社会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这个组织是真还是假。第三,政府要主动出击,依法查处这些违法组织以及它的违法行为。第四,政府部门要主动倾听包括举报在内的各种群众呼声,有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公众要学会主动利用互联网鉴别真假

      记者:“李鬼社团”通过各种包装和伪装,老百姓经常难以分辨谁是“李逵”谁是“李鬼”,甚至还会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干得风生水起,而真正的社会组织却被淹没的情况。请您出出主意,老百姓怎么能简单快捷地辨别真假?

      詹成付:社会公众要主动利用互联网鉴别真假,主动利用各种途径和资讯去查询。有三种简单的查询渠道:第一,官网查询。在民政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首页“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通道”专栏进行查询核实。在“查询内容”中输入需要查询的社会组织名称,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社会组织的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联系电话、网址等相关信息。地方性行业协会、学会可到当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第二,电话咨询。若本人无法查询或判定的,可以拨打与该协会、学会相关领域的职能部门或民政部门对外公布的电话,请求帮助查询或咨询。第三,互联网搜索。通过网络搜索该协会、学会相关信息,关注其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活动已被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或已经在媒体公开曝光。

      记者:您刚才谈到的是公众鉴别“李鬼社团”三种比较有效的渠道。据我们了解,社会公众上当还是因为缺乏对社会组织基本常识的了解和知晓。除了上述渠道,判断是不是合法组织,还有哪些鉴别方法?

      詹成付:还有一种简单的辨别办法,凡是拉大旗做虎皮、打着政府名义开展活动的,十之八九都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应该告诉老百姓,凡是打着政府旗号的基本都是假的。为什么?因为自从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政府部门一般不再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后,我们推行政社分开,政府不再跟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合作搞活动,也不会出席社会组织开展的颁奖、盛典、评奖等活动。民政部一而再、再而三地下发通知,绝不允许社会组织打着政府机关的旗号,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的什么组织”。以政府光环包装自己是“李鬼社团”的惯用伎俩,凡是有这种说法的,社会公众要有主动鉴别的意识,要猜想那种组织十之八九是假的。

      媒体需承担核实验查的社会责任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些“李鬼社团”在办活动时常常会在主办方或者协办方里加上“某某媒体”,一些“李鬼社团”的宣传广告也经常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平台上。还有一些“李鬼社团”的负责人堂而皇之地在电视上接受媒体采访,极易对公众造成误导,有些人一看是某个自己信任的媒体,就轻易相信了“李鬼社团”。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詹成付:这也是我想要说的。第一,除了政府、公众以外,媒体也应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所有的媒介平台,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有责任来清理这个环境。对凡是刊登广告的社会组织,媒体应该主动地严查,核实刊登广告的协会有没有合法的资质,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如果不核实,只要给钱就登,作为一个公共平台就没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建议媒体在刊登广告时,将这个社会组织的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公布出来,为社会公众辨别真假提供方便。

      要把整个社会的力量调动起来,有了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有了社会公众的自觉意识,有了媒体的正确响应,这三方面组合在一起综合治理,“李鬼社团”的种种乱象会越来越少。(记者 朱勤、高一村)
    责任编辑: 刘化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多策并举让“李鬼社团”寸步难行

  • 2015年12月04日 09时14分
  • 来源: 中央政府门户网站
  •   ——专访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

      近日,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收到公众来信,反映一些“李鬼社团”伪装成正规行业协会、学会,在境内擅自开展活动、牟取非法利益等情况。

      12月1日上午,记者就如何治理识别“李鬼社团”的种种乱象这一热点话题,专访了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

      政府部门从四个方面可以有所作为

      记者:“李鬼社团”近来频频出现。例如,6月29日,公安部在其主办的“2015食品药品安全刑事保护论坛”上,就通报了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涉嫌敲诈勒索案,这家在香港注册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也就被指称为“李鬼社团”。在您看来,什么样的组织可以称为“李鬼社团”?有哪些共同特点?

      詹成付:“李鬼社团”是指未经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的离岸社会组织。

      记者:您认为“李鬼社团”非法活动乱象频发的根源是什么?

      詹成付:我觉得,“李鬼社团”让老百姓上当受骗之所以发生,最起码说明两个问题。第一,社会组织还有一些作用,人们相信社会组织,即使是行骗人也想利用社会组织对社会搞骗术,说明社会组织还有利用价值。第二,在社会变革时期,对社会组织从登记到事中、事后的监管还有不严密的地方,还有缝隙。也就是说,不合法或者不依法运营的人有空子可钻。

      记者:有人将“李鬼社团”大肆开展敛财活动的乱象诟病于相关职能部门的后知后觉和监管上的缺位。作为社会组织管理部门的负责人,您认为政府应该怎么做?

      詹成付:目前,对社会组织从登记到事中、事后监管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还有不完善之处,让一些企图非法牟利之人有空子可钻。作为政府部门,最起码有四个方面可以作为。第一,健全法制,特别是尽快将在境外登记的离岸社会组织,纳入境外非营利政府组织活动管理法的管理范畴,确保这些组织到境内开展活动,必须要经过许可或备案。境内登记的社会组织,在筹备期间不得开展筹备以外的活动。第二,要加强已登记社会组织的信息公开,这个信息公布出来以后,要让社会公众能够方便快捷地查询这个组织是真还是假。第三,政府要主动出击,依法查处这些违法组织以及它的违法行为。第四,政府部门要主动倾听包括举报在内的各种群众呼声,有关部门要协调一致,共同行动。

      公众要学会主动利用互联网鉴别真假

      记者:“李鬼社团”通过各种包装和伪装,老百姓经常难以分辨谁是“李逵”谁是“李鬼”,甚至还会出现非法社会组织干得风生水起,而真正的社会组织却被淹没的情况。请您出出主意,老百姓怎么能简单快捷地辨别真假?

      詹成付:社会公众要主动利用互联网鉴别真假,主动利用各种途径和资讯去查询。有三种简单的查询渠道:第一,官网查询。在民政部合法登记的全国性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可以通过中国社会组织网首页“社会组织网上办事大厅”-“查询通道”专栏进行查询核实。在“查询内容”中输入需要查询的社会组织名称,点击“查询”即可查询社会组织的登记证号、业务主管单位、联系电话、网址等相关信息。地方性行业协会、学会可到当地民间组织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第二,电话咨询。若本人无法查询或判定的,可以拨打与该协会、学会相关领域的职能部门或民政部门对外公布的电话,请求帮助查询或咨询。第三,互联网搜索。通过网络搜索该协会、学会相关信息,关注其是否合法,是否存在违法活动已被工商、公安等部门查处,或已经在媒体公开曝光。

      记者:您刚才谈到的是公众鉴别“李鬼社团”三种比较有效的渠道。据我们了解,社会公众上当还是因为缺乏对社会组织基本常识的了解和知晓。除了上述渠道,判断是不是合法组织,还有哪些鉴别方法?

      詹成付:还有一种简单的辨别办法,凡是拉大旗做虎皮、打着政府名义开展活动的,十之八九都是有问题的。我们还应该告诉老百姓,凡是打着政府旗号的基本都是假的。为什么?因为自从中央八项规定以来,政府部门一般不再与社会组织合作开展活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后,我们推行政社分开,政府不再跟绝大多数社会组织合作搞活动,也不会出席社会组织开展的颁奖、盛典、评奖等活动。民政部一而再、再而三地下发通知,绝不允许社会组织打着政府机关的旗号,比如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主管的什么组织”。以政府光环包装自己是“李鬼社团”的惯用伎俩,凡是有这种说法的,社会公众要有主动鉴别的意识,要猜想那种组织十之八九是假的。

      媒体需承担核实验查的社会责任

      记者:我们注意到,一些“李鬼社团”在办活动时常常会在主办方或者协办方里加上“某某媒体”,一些“李鬼社团”的宣传广告也经常出现在报纸、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平台上。还有一些“李鬼社团”的负责人堂而皇之地在电视上接受媒体采访,极易对公众造成误导,有些人一看是某个自己信任的媒体,就轻易相信了“李鬼社团”。您怎么看这个问题?

      詹成付:这也是我想要说的。第一,除了政府、公众以外,媒体也应尽到自己的社会责任。所有的媒介平台,包括广播、电视、报纸、杂志、网络等,有责任来清理这个环境。对凡是刊登广告的社会组织,媒体应该主动地严查,核实刊登广告的协会有没有合法的资质,核实对方的真实身份。如果不核实,只要给钱就登,作为一个公共平台就没履行社会责任。第二,建议媒体在刊登广告时,将这个社会组织的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等信息公布出来,为社会公众辨别真假提供方便。

      要把整个社会的力量调动起来,有了政府部门的积极作为,有了社会公众的自觉意识,有了媒体的正确响应,这三方面组合在一起综合治理,“李鬼社团”的种种乱象会越来越少。(记者 朱勤、高一村)
    责任编辑: 刘化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主办单位: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运行维护单位:中国电信四川公司
  • 微信
  • 微博
  • 客户端
  • 头条号
  • 手机版 电脑版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