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四川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解读二
《意见》提出:力争培育世界500强企业2户、中国500强企业10户以上
《意见》明确:实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企业体系进一步精干、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等5大目标
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四川省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力争培育世界500强企业2户、中国500强企业10户以上。此前,四川省铁路产业投资集团公司已提出在2020年率先成为首个川企“世界500强”的目标。
培育一批全球布局、跨国经营、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千亿企业,是四川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方向之一。推动四川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意见》贯彻中央、省委相关部署要求,采取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提出在提升质量效益的基础上进一步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明确了实现布局结构进一步优化、质量效益进一步提升、企业体系进一步精干、资本功能进一步放大、现代企业制度进一步完善等5大目标。
优化资本布局结构,重在针对国有资本布局结构不优的问题,推动国有资本积极融入“5+1”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做强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支柱产业,做优医疗健康、通用航空、轨道交通、军民融合、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新兴产业,布局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数字经济,提升交通运输、工程建筑等传统产业,发展金融、商贸、物流、文化、旅游等现代服务业,实现产业布局和资产结构的战略性调整。
创新新机制新模式,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也是重要任务。针对资本流动性差的问题,《意见》提出,把发展公众公司作为主要形式,稳妥有序推进股权多元化和混合所有制改革,着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提高资产证券化水平、完善资本运营平台,通过实施企业上市计划,加大资本运营,促进国有资本有效放大和有序流动。公众公司是指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股票,或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使股东超过200人的股份有限公司。
针对企业创新能力和动能不足的问题,《意见》提出,实施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倍增行动等,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同时,提出要落实营业收入提取研发准备金制度,强化创新绩效考核,将研发投入纳入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逐步提高创新转型在考核中的比重。 (记者 朱雪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