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解读一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记者6月3日从省政府办公厅获悉,我省2016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日前正式出台。今年,我省将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能力,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等制度,使食品失信企业“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今年,我省继续把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源头治理能力作为重点。将大力发展我省名特优新农产品,鼓励企业建立良好生产规范(GMP)体系,获得危害分析临界控制点(HACCP)、ISO22000认证。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重点领域综合治理,采取有效手段逐步减少源头污染。健全法规标准,配合出台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等监督管理地方法规。
我省将继续加大“两法”衔接工作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协调构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明确食品安全犯罪侦查机构,充实人员力量;对涉嫌犯罪案件,行政执法机关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办理;对重特大案件,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做好侦查工作。推行双随机抽查制度,农业、食品药品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大食品安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打击力度,加大食品掺假造假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
我省今年将加强食品安全信息化建设,建设食品安全智慧监管云,建立食品安全大数据平台。加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的快检设备配备,加大对进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等的监测力度。完善追溯体系,重点推进生鲜乳、蔬菜、猪肉、食用油等易于标识的产品开展追溯工作。探索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共赢的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食品企业信用联合惩戒、“黑名单”等制度,对食品失信企业在企业的登记变更、金融融资授信、政府招标采购、公开项目的申请等方面进行限制,使其“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试点推行大型餐饮服务企业风险自查报告制度。
我省今年将继续依法推动信息公开,实施有奖举报,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地方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食品安全负总责,对因责任不落实、保障不到位、监管不力造成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或不良影响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责任。(记者 李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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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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