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渝经济区南部城市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解读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渝经济区成都城市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和南部城市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
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成渝经济区南部城市群发展规划(2014—2020年)》,其中提到,到2020年,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建成同城化发展的多中心城市群。经济总量占全省和成渝经济区比重进一步提升,成为全省经济新兴增长极和成渝经济区重要经济增长极。人民生活更加富裕,基本公共服务趋于均等。城镇化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市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健全完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科技进步对经济增长贡献率和服务业比重进一步提升。辐射带动区域发展能力和参与国内外产业分工协作能力明显增强,建成成渝经济区沿江和南向开放的重要门户。
做强“四核”强化中心城市协作联动
《规划》分别从规划背景、总体要求、构建协调联动空间格局、提高城市发展质量、壮大提升城市经济、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市群一体化发展、扩大对外开放合作、创新体制机制、保障措施等10章对南部城市群进行规划。
成渝经济区南部城市群的规划范围包括川南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四市全域以及乐山市犍为、沐川、井研、峨边、马边五县,国土面积4.36万平方公里,2013年末常住人口1642.5万人,地区生产总值4845亿元,分别占四川省的20.3%、17.6%,成渝经济区的17.7%、13.6%。
根据《规划》,南部城市群将做大做强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四核”,有序拓展发展空间,强化中心城市协作联动,共同发挥辐射带动作用,统筹周边县城和城镇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
开展渝昆铁路、宜西铁路前期工作
《规划》提出,自贡、泸州、内江、宜宾将建成四个百万人口以上的区域性中心城市。自贡中心城市将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和科技创新基地、现代工业城市、区域交通枢纽和商贸服务中心。泸州中心城市将建现代港口城市、区域交通枢纽和物流商贸中心。内江中心城市将建区域交通枢纽和商贸物流中心。宜宾中心城市将建设区域交通枢纽、商贸物流中心,现代港口城市和国际生态山水园林城市。
同时,加强城市群的对外通道建设。强化东西向成渝连接通道和沿江通道,提升长江航道等级,推进岷江航电综合开发,加快成渝客专建设,实施成渝铁路扩能改造,开展渝昆铁路、宜西铁路前期工作,规划研究宜遵铁路,推进仁寿经沐川至攀枝花、宜宾至屏山新市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加强南向通道建设,加快建设成贵铁路。完成宜宾机场、泸州机场迁建,积极开展通用机场前期工作,加密航线航班,增强航空客货集散能力。
《规划》要求,南部城市群要以长江黄金水道和主要陆路交通通道为纽带,大力发展通道经济和临港经济。推动中心城市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服务经济和总部经济,引导制造业向县域扩张转移,壮大中小城市特色优势产业。依托交通枢纽、产业基地、城市商贸组团,规划建设一批物流、商贸、金融服务业集聚区,培育发展城市中央商务区。
探索“一港(川南港)两区(泸州、宜宾)”发展模式
《规划》要求,建设一体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物流通道以及港口、机场、客货运枢纽站场等基础设施。联动推进长江、岷江、金沙江、沱江航道治理。探索“一港(川南港)两区(泸州、宜宾)”发展模式,促进建设、管理和经营一体化。
需加强城际快速通道建设,打通县乡“断头路”。加快开通城际公交,推进公共交通IC卡并网。相互开放出租车运营市场。加强跨区域电力、天然气、输油管道、灌区渠系等联网工程建设,建设区域性油气应急储备库,增强跨区域水资源调配能力。加强重点流域河道整治,建设一体化防洪体系。此外,还需完善公共信息数据库,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并逐步统一电话区号。
在公共服务方面,南部城市群将建设跨区域公共服务平台,加强城际公共服务对接,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同城化、均等化。推进教育合作,共建职业教育培训和公共实训基地。强化医疗服务合作,加强医疗卫生人才交流培训,实现医疗机构医学检验互认,推动重大疫情联防联控。实现基本医疗保险异地结算和社会保险一体化管理。建立政务协同机制,加强应急管理合作,共建区域食品安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保障体系。
建立各市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
《规划》提到,南部城市群将建立城市合作联盟。建立各市主要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和推动区域一体化建设中的重大工作,健全部门对口联系机制,建立争议协调解决机制,探索建立法律保障机制。
实行城乡统一的户籍管理制度。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办证工作,建立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推动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公开、公正、规范运行。健全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鼓励各类社会资本依法依规进入农村参与开发建设。完善村民自治制度。
此外,区域内还将综合考虑资源环境承载力和城镇建成区常住人口规模,因地制宜推进撤县设区、改县设市,积极推进撤乡并镇、县城城关镇改街道等工作。建立健全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政府性资金稳定投入机制。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镇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