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2025年02月10日 07时3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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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5年1月2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及草案)。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省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635.1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1.9%;支出13445.3亿元,为预算的90.5%,增长5.6%。省级收入975.1亿元,为预算的96.3%,下降1.8%;支出2241.8亿元,为预算的84.6%,增长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761亿元,为预算的96.2%,下降16.7%;支出6036.3亿元,为预算的88.7%,下降2.8%。省级收入131.9亿元,为预算的115.4%,增长2.1%;支出160.8亿元,为预算的70.0%,增长186.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201.8亿元,为预算的142%,增长23%;支出91.2亿元,为预算的80.3%,增长12.1%。省级收入31.3亿元,为预算的125.2%,增长2.4%;支出16.4亿元,为预算的70.6%,下降2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6826亿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6.4%;支出5964.5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6.9%;年末累计结余9304.4亿元。省级收入6228.1亿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5.3%;支出5606.3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6%;年末累计结余7912.7亿元。

    预算委员会审议认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影响,多渠道筹集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惠民生、促消费、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压减部分非刚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和收入结构优化还需加力;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财政资源统筹管理还需加力;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提前谋划、预算及时执行还需加力;财政收支矛盾问题进一步显现,巩固基层“三保”成果还需加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还需加力。

    二、关于2025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748亿元、增长2%,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14419亿元;拟安排支出13425.9亿元、增长1.9%,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911.5亿元。省级收入96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8612.5亿元;拟安排支出3715亿元,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09.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800.1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906.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173.2亿元,下降15.6%,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6753.1亿元;拟安排支出5096.3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530.4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26.4亿元。省级收入121.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2999.5亿元;拟安排支出234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务2765.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226.7亿元,增长12.4%,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预计筹集资金250.7亿元;拟安排支出147.1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3.6亿元。省级收入2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预计筹集资金35.5亿元;拟安排支出20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3.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7018.5亿元,增长2.8%,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资金16421.3亿元;拟安排支出6425.7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8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9880.4亿元。省级收入6422亿元,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资金14425亿元;拟安排支出6023.5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7.3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8287亿元。

    预算委员会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支出强度,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更大力度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收支安排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预算编制、财政政策、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及原则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和省级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时批准我省新增举借政府债务2665亿元以及发行再融资债券1156.3亿元。

    依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的转贷债务,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将各市(州)人民政府预算汇总后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5年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促进民生改善。

    (一)抓好收入预算执行。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措施,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培植涵养优质税源,进一步做大税收收入“蛋糕”。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多征超征和违规减免缓征,严厉禁止虚收空转等违纪违法行为。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逐步提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努力构建“大财政”收入格局。

    (二)助推经济平稳运行。进一步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大力支持国家战略腹地建设。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财税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科技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加大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发展布局的财政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加快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质性运作,加强对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管理和投向指导,全面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合理安排债券项目,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三)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切实保障省委确定的全省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落实好提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政策,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顺应人口变化新形势,优化教育资金投入的区域结构和学段结构。重视对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保护领域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学生群体的奖优助困力度。积极支持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县级疾控机构能力提升。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川剧等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优化农业农村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及惠农补贴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实施天府粮仓、高标准农田、和美乡村等项目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治理的资金保障。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积极构建资金资产资源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跨级次资金整合和政策协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债券资金的统筹安排。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机制。

    (五)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对地方各级再融资债券、隐性债务置换债券使用的监督,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各级政府应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支持清偿拖欠企业账款。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更加注重对涉及企业和个人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成果的充分有效运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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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
    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审查结果报告

  • 2025年02月10日 07时36分
  • 来源: 四川日报
  • (2025年1月23日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主席团第四次会议通过)

    大会主席团:

    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以及2025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以下简称预算报告及草案)。省人大预算委员会在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初步审查的基础上,根据各代表团和有关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作了进一步审查。省人民政府根据审查意见对预算报告及草案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将审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关于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635.1亿元,为预算的97.5%,增长1.9%;支出13445.3亿元,为预算的90.5%,增长5.6%。省级收入975.1亿元,为预算的96.3%,下降1.8%;支出2241.8亿元,为预算的84.6%,增长8.2%。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761亿元,为预算的96.2%,下降16.7%;支出6036.3亿元,为预算的88.7%,下降2.8%。省级收入131.9亿元,为预算的115.4%,增长2.1%;支出160.8亿元,为预算的70.0%,增长186.3%。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201.8亿元,为预算的142%,增长23%;支出91.2亿元,为预算的80.3%,增长12.1%。省级收入31.3亿元,为预算的125.2%,增长2.4%;支出16.4亿元,为预算的70.6%,下降29%。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6826亿元,为预算的101.5%,增长6.4%;支出5964.5亿元,为预算的99.3%,增长6.9%;年末累计结余9304.4亿元。省级收入6228.1亿元,为预算的101.1%,增长5.3%;支出5606.3亿元,为预算的99.2%,增长6%;年末累计结余7912.7亿元。

    预算委员会审议认为,2024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全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决策部署,严格执行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有关决议,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应对减税降费政策和房地产市场下行等因素对财政收入增长带来的影响,多渠道筹集收入,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障惠民生、促消费、支持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等重点支出,压减部分非刚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

    同时,在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难度进一步加大,财源培植和收入结构优化还需加力;支出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和财政资源统筹管理还需加力;预算绩效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分配提前谋划、预算及时执行还需加力;财政收支矛盾问题进一步显现,巩固基层“三保”成果还需加力;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待进一步深化,加强审计监督和财会监督、严肃财经纪律还需加力。

    二、关于2025年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全省收入5748亿元、增长2%,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14419亿元;拟安排支出13425.9亿元、增长1.9%,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911.5亿元。省级收入963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一般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8612.5亿元;拟安排支出3715亿元,上缴中央81.6亿元,偿还一般债务109.4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3800.1亿元,转贷市县一般债务906.4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全省收入3173.2亿元,下降15.6%,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6753.1亿元;拟安排支出5096.3亿元,偿还专项债务1530.4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26.4亿元。省级收入121.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举借专项债务等,预计筹集资金2999.5亿元;拟安排支出234亿元,转贷市县专项债务2765.5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省收入226.7亿元,增长12.4%,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预计筹集资金250.7亿元;拟安排支出147.1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03.6亿元。省级收入27亿元,加上中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上年结转资金,预计筹集资金35.5亿元;拟安排支出20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调出至一般公共预算13.8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省收入7018.5亿元,增长2.8%,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资金16421.3亿元;拟安排支出6425.7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8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9880.4亿元。省级收入6422亿元,加上转入社保关系划入资金、历年累计结余资金,预计筹集资金14425亿元;拟安排支出6023.5亿元,上缴中央87.2亿元,转出社保关系划出资金27.3亿元,执行完毕后累计结余8287亿元。

    预算委员会审议认为,省人民政府提出的2025年预算草案,全面贯彻了中央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了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了支出强度,更加注重惠民生、促消费、增后劲,更大力度支持发展新质生产力,收支安排符合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和宏观调控总体要求,预算编制、财政政策、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及原则符合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四川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的规定,符合我省实际,总体可行。

    三、建议批准预算报告和省级预算草案

    预算委员会建议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省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四川省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25年省级预算草案,同时批准我省新增举借政府债务2665亿元以及发行再融资债券1156.3亿元。

    依据法律规定,地方各级预算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各市(州)人民政府应将省人民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的转贷债务,依法列入本级预算草案或预算调整方案,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批准。省人民政府将各市(州)人民政府预算汇总后依法报省人大常委会备案。

    四、关于做好2025年预算执行和财政工作的建议

    2025年财政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和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深入实施“四化同步、城乡融合、五区共兴”发展战略,全力以赴拼经济搞建设,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坚定不移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不断促进民生改善。

    (一)抓好收入预算执行。完善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激励约束措施,全面落实结构性减税降费政策,努力培植涵养优质税源,进一步做大税收收入“蛋糕”。坚持依法依规组织财政收入,严禁多征超征和违规减免缓征,严厉禁止虚收空转等违纪违法行为。分类指导国有企业做强做优,逐步提升国有资本收益上交比例,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覆盖范围,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将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按规定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合理确定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一般公共预算的规模,努力构建“大财政”收入格局。

    (二)助推经济平稳运行。进一步增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支持政策的针对性,大力支持国家战略腹地建设。落实好大规模设备更新、技术改造财税支持政策,完善财政科技经费保障机制,着力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大力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规范和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加大对新兴产业培育壮大和未来产业发展布局的财政支持力度,深入实施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补政策。加快省级政府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实质性运作,加强对全省政府投资基金的统筹管理和投向指导,全面推进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合理安排债券项目,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项目资本金范围。

    (三)促进民生事业发展。切实保障省委确定的全省重大民生实事项目资金需求,健全重点群体就业创业支持体系,落实好提高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政策,动态调整社会救助标准,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政策。健全“一老一小”服务体系,完善生育支持政策。顺应人口变化新形势,优化教育资金投入的区域结构和学段结构。重视对中小学校学生心理健康保护领域的经费投入,加大对学生群体的奖优助困力度。积极支持县域医疗卫生高质量发展和县级疾控机构能力提升。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财政保障机制,支持川剧等地方特色文化的传承与保护。优化农业农村领域专项资金分配及惠农补贴政策,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高质量实施天府粮仓、高标准农田、和美乡村等项目建设。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安全生产重点领域治理的资金保障。

    (四)深化财政预算管理。深入推进零基预算改革,积极构建资金资产资源一体化管理机制,加强跨部门、跨级次资金整合和政策协同,强化财政专项资金与政府债券资金的统筹安排。加强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深化预算绩效管理,加快预算绩效管理地方立法的相关工作。进一步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严控一般性支出,构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跨部门、跨级次、跨地区调剂共享机制。

    (五)防范财政运行风险。严格落实“三保”责任,坚决兜住基层“三保”底线。认真落实好一揽子化债方案,建立全口径地方债务监测机制,加强对地方各级再融资债券、隐性债务置换债券使用的监督,坚决遏制化债不实和新增隐性债务。各级政府应将债务还本付息支出足额纳入预算安排,支持清偿拖欠企业账款。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审计监督,更加注重对涉及企业和个人财政补贴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强化与人大监督、纪检监察监督的贯通协同,增强监督合力,强化监督成果的充分有效运用。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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