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深化县级市改革 探索建立“省与县级市直通车”工作机制
投资强度高、产出效益好、容纳就业多、税收贡献大的地方,就能得到更多的土地、能源和排放指标,反之,就会减少。这种以效益为核心的考评方式,被形象地称为“亩产论英雄”,今年开始将率先在我省县级市范围内试点。这是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的《关于深化县级市改革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的意见》明确的。
为激发县级市发展活力,《意见》明确,引领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将探索建立“省与县级市直通车”工作机制。县级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超出市(州)管理权限、确需省级层面协调解决的,可视情报省有关方面,抄送市(州)。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内,对原需经市(州)审批或管理的事项,探索试行由省、市(州)委托或授权县级市审批或管理,报市(州)备案;除中央和我省明确规定外,原需经市(州)审核、报省级审批的事项,由县级市直接报省级审批,抄送市(州)。有条件的县级市试点行使市(州)部分经济管理权限。
除中央和我省明确规定外,扩权强县试点范围的县级市,在财政预决算、转移支付、专项配套、项目资金申报等方面的事项由省直有关部门直接管理,不再经市(州)平衡转报。
在协同发展方面,要建立与毗邻县域协同发展机制,构建环成都主城区、环重庆、沿江沿线县级市与毗邻县协同发展机制,以及峨眉山“双遗产”跨区域协同管理保护机制。
在用地管理方面,将优化用地审批制度。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向县级市倾斜。探索创新集中组卷上报、简化办理手续的用地报批方式。县级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可按政策规定在省域、市域范围内流转使用。
在财政和投融资政策方面,将完善财政支持政策。县级市全面开展转移支付资金统筹整合试点,除按中央和我省规定直接确定到项目和不能整合的外,其余转移支付资金由县级市全面统筹整合。
县级市是指行政地位与县、自治县相同的省辖城市,截至目前我省有18个县级市。总体来看,这些县级市发展水平相对较好,城镇化水平相对较高,对周边辐射带动能力较强。(记者 梁现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