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两市入选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
近日,财政部公布2019年度财政支持深化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综合改革试点城市名单,我省宜宾、广安两市成功入选,各获中央资金5000万元。
开展试点城市工作是财政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民营和小微企业发展决策部署的创新举措,旨在更好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探索改善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有效模式。自2019年起,中央财政连续3年每年按东、中、西部分别给予试点城市3000、4000、500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当地金融机构民营和小微企业信贷风险补偿或代偿、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资本补充,推动民营和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降费、提质增效。
近年来,我省持续转变财政支持发展方式,深入推进财政金融互动,针对民营和小微企业,不断完善政策支持体系、畅通政策传导机制,引导金融资源加大服务供给、丰富服务渠道,取得一定成效。宜宾、广安入选试点城市,有利于实现央省两级政策集成增效,支持两市进一步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撬动金融资源“支小助微”,健全金融服务体系、优化金融服务环境,有效破解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大胆创新、先试先行,更好地突出地域特色,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样本,发挥模式示范作用,促进全省民营和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