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四川数起侵吞扶贫资金案件背后
部分扶贫项目资金成肥肉 “蝇贪”“蚁贪”肆意侵吞
四川是全国脱贫攻坚任务最重的6个省份之一,今年各级财政预计投入四川省的脱贫攻坚资金将达765亿元。
由于部分项目缺乏监管,面对海量扶贫惠农资金,不法分子宁可铤而走险也要“捞一把”。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10月至2018年6月,全省法院受理涉脱贫攻坚领域职务犯罪71件118人,审结53件88人。其中,给予刑事处罚85人,判处监禁刑47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20人。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套取惠农扶贫资金的花样繁多,有的重复报销虚报冒领,有的虚列户头套取专项资金,有的利用职务便利为无关人员大开绿灯从中收受“好处费”……
2018年1月,凉山彝族自治州审计局对喜德县国家扶贫资金进行审计时发现该县农商银行卡“一卡通”存在一户进账上万元、一卡多次重复进账、一户有几十人进账等问题。纪委调查发现,2015年12月,喜德县向全县农牧民特困群众发放两年的生活救助金,喜德县民政局救济救灾股工作人员程鹏菲利用负责汇总发放花名册的便利,伙同民政局驾驶员郑贵林,借用他人身份证和银行卡,以一户多人的形式,将信息多次复制到24个乡镇的资料中。短短一年时间,二人共虚报611户4517人,套取资金208万元。
记者在调查中发现,在扶贫领域,基层干部以伪造花名册的方式套取扶贫资金、低保资金的手段并不鲜见。特别是一些缺乏监管的“以工代赈”项目,更是沦为不法分子雁过拔毛的重灾区。
2013年,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茂县东兴乡政府将亚坪村安全饮水工程确定为“以工代赈”项目,由村支部书记谷加才牵头实施。
“以工代赈”意味着工程款必须根据群众投工投劳的花名册进行实报实销,于是谷加才两次编制花名册,报得工程款共计270万元,实际支付工程款114万元,将156万元据为己有。
由于扶贫项目资金量大,一些项目动辄上百万元,一些不法人员通过各种方式买通基层干部,想方设法搭上扶贫“顺风车”,与干部“搭伙求财”。
2012年,盐源县卫城镇香房村村民沈尔哈找到盐源县发改局工作人员熊志刚,请他帮忙把不符合异地扶贫搬迁条件的香房村纳入2013年的项目计划,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好处费”。通过熊志刚的暗箱操作,2013年8月,香房村60户“移民”顺利进入计划。2015年2月,他再次通过暗箱操作,将项目全部验收合格。随后,120万元补助款打到了香房村60户农户的卡上。这些卡早已被沈尔哈“统一保管”,沈尔哈将其中30万元作为好处费给了熊志刚。
监管流于形式 多个环节“走过场”
动辄上百万元的扶贫惠农资金为何能被轻而易举地套取?记者调查发现,“中招”的项目普遍不公开、不透明,监管大多走过场,从开户到拨款,多个环节的监管缺位使得“蝇贪”“蚁贪”一路畅通无阻。
——开户只见身份证不见人。谷加才案中,他为了套取资金,为花名册上的21人办理了存折,其中的18人没有参与过投工投劳,也没有领取过钱款。为他办理开户业务的信用社负责人表示,虽然按照规定,开户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才能办理,但由于想揽存款,便同意了在仅有身份证而本人未到的情况下开了“绿灯”。
——项目监管“走过场”。熊志刚案件中,从易地搬迁项目上报到验收、资金拨付,几乎每个环节都有熊志刚的参与,监管形同虚设。而谷加才案中,虽然水务局对饮水工程开工、实施、验收都要监管,但工作人员只是到实地看了一下通水情况,并没有核实材料使用及人员参与情况。
——资金拨付只做纸上审核。由于扶贫惠农项目的资金拨付在财政部门,实施在具体业务部门,这导致财政最后拨付资金的审核最终落于纸上。谷加才案中,茂县财政局支付中心一位工作人员在庭审中曾表示,支付中心只按照业主方提供的报账资料支付资金,“自己也不清楚工程项目是否完工”。
惠农扶贫领域存在短板亟待补齐
这些脱贫攻坚领域的违法违纪案件,暴露出当前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短板。
——基层法治意识亟待加强。四川大学专职科研博士后李鑫指出,随着人口流动不断加快,农村地区社会结构发生深刻变化,留守农村的以妇女、老人、儿童为主,参与监督村级政务的能力不高。加之一些村的村务不公开不透明,信息不对称,基层群众对扶贫政策和资金发放使用情况缺乏了解。
——财务管理亟待规范。李鑫指出,当前农村“一把手”独掌财务权力现象普遍,村级财务人员依附于村党支部或村委会,难以坚守原则。部分案件还暴露出一些基层干部缺乏起码的红线意识,未将集体财产与私人账务区分开,也未将不同性质的集体财产、垫付资金予以区分。
——部分基层干部“越厨代庖”现象严重。凉山州委常委、纪委书记张力表示,当前扶贫项目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发放,但由于项目繁多,一人多卡的现象普遍,一些群众的“一卡通”成了基层干部的“摇钱树”。目前凉山正针对全州200多万张“一卡通”开展“清卡行动”,以此为突破口进行地毯式清查。四川省纪委监委日前也发出通告,要求凡在惠民惠农领域,尤其是扶贫领域,存在私自保管代管、违规扣留扣压群众“一卡通”问题的,以及利用群众“一卡通”“雁过拔毛”、截留挪用,虚报冒领、骗取套取,优亲厚友、吃拿卡要等问题的,要在2018年8月15日前向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主动说清问题。(记者 吴光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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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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