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始终把地灾防治作为“生命工程”贯穿救灾和重建全过程
三年来,在中央的指导下,我省始终把地质灾害防治作为“生命工程”,贯穿于救灾和重建全过程,构建起严密的防范体系、探索出科学的防灾路径、落实了明晰的防灾责任,高效推进了地灾防治工作。在11个芦山地震灾后恢复重建专项规划中,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作为专项规划之一独立成文。中央财政还专门安排生态修复、地质灾害防治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150亿元,并充分授权地方统筹使用。
按照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我省科学分配150亿元中的逾30亿元地灾防治专项资金,既优先安排重点防治区、重大险情、搬迁避让等应急性项目,又兼顾调查评价、监测预警、能力建设等基础常规性项目,合理控制项目投资,把资金用在“刀刃”上。同时还建起规划实施的动态调整机制,对新增隐患及时纳入规划,实现应防尽防、应治尽治;对险情已消除的及时销号,实现人财物的集中有效投放。
截至目前,全省纳入灾后恢复重建规划的185个地灾防治项目全部开工,已完成184个。纳入规划的4950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监测预警体系恢复重建、24个专业监测项目、387处地灾治理、6274户避险搬迁、650处排危除险、20处小流域及重点场镇综合整治、121处损毁工程修复均全面完成。(记者 许静 吴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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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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