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首张“不动产权证”在泸州诞生
泸州市民申女士领到“四川第一本”。
刘先生领到宅基地“第一证”。
制图姚海涛
3月1日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实施。泸州作为全国示范建设市,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泸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分别从3月1日上午9点、10点开始办理不动产登记。
上午,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在泸州颁发了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四川第一本”被泸州市民申女士领取,她人生中购买的第一套住房被登记到证书中;“泸县第一本”则由泸县牛滩镇居民刘先生领取,他登记的不动产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接下来,泸州的其余区县也将逐步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
四川“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问世
上午9点,44岁的泸州市民申女士来到大厅,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胡存智手中,领到了编号为“No.D51……001”的不动产权证书。这本证书,是全国发放的首批不动产权证书之一,同时也是“四川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
记者看到,不动产权证书内,有权利人土地使用权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的详细记录,证书首页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工作人员介绍,二维码标识是为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方便下一次办理时能够快速查询出登记信息。
“从申请到通知领证,整个过程都很快,办理领证流程也简单。”申女士告诉记者,她购买的房屋在城西公园旁,面积为78平米,这是她的首套房不动产权证。申女士说,不动产登记的实施,让她购买的房屋受到了法律保护,办理流程则让她省心省力。
“不动产证”比房产证产权内容更详细,因“房产证”对房屋使用年限和房屋价格采取了规避态度,这两点是直接与公民利益相关,“不动产证”则对使用年限进行了明确规定“起和止日期”和房屋取得价格,让交易透明化、明确化。
“一站式”服务产权登记方便快捷
上午10点,胡存智又将“泸县第一本”不动产权证书颁发给了泸县牛滩镇居民刘先生,这本证书的编号为“No.D51……007”。刘先生告诉记者,他登记的不动产为农村宅基地和农村住宅。
刘先生说:“以前办理房产证或者土地使用证需要跑很多部门,现在只到不动产登记中心一个部门就能办理,节约了很多时间,对于老百姓来说是个好事情。”刘先生表示,自家房屋修建好后还没来得及办理房产证,知道这次不动产登记后,便前来统一办理,这也意味着自己的林业权、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权全部都整合在一个证上,方便管理。
泸县国土局工作人员黄先生介绍,成立不动产统一登记中心,在登记机构方面,整合了住建、国土、林业、农业部门。人员整合方面,核定编制人员40名,在编人员33名。信息平台搭建的标准是根据国土资源局的登记簿管理办法实施,申请人资料准备齐全后申请、登记机构受理、初审、复审、核定、登簿,权利人便可凭受理通知书到收费窗口缴费领证。
“根据不动产统一登记条例,办理过程须控制在30个工作日内。比如以前房屋登记转移和买卖需要7个工作日,如今的办理时间已大大缩短。”黄先生介绍,依据原来收费标准,办理房产证80元、土地证20元共需100元,现在办理不动产权证则一次性收费80元。
全国首批发证 泸州争取年底全面登记
2014年12月22日,国务院颁布了《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明确条例从2015年3月1日起施行。为确保《条例》按期施行,国土资源部、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将泸州市作为全国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建设市,要求泸州市从3月1日起开展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颁发不动产权证书。
在前期示范建设的基础上,3月1日,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在泸州成功颁发。据悉,泸州市本级和泸县率先颁发新证后,泸州其余三区三县将加快不动产数据库的整合、业务人员培训等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争取2015年内全市实现全面统一登记。
>>影响
城乡同发证 维护农民土地用益物权
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施行。我国第一批不动产产权证,在早春的风里诞生,在我国最大的不动产分布的农村,当天同样进行了第一批不动产权证颁发。
长期以来,我国城市商品房、写字楼等国有建设土地上的构筑物有不动产权属证书,农村宅基地等集体建设用地并无房产证。近年来,国土资源部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
全国人大常委会2月25日审议相关决定草案,拟授权国务院在北京市大兴区等33个试点县(市、区)行政区域,暂时调整实施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农村不动产统一登记,将为下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提供技术支撑。更为重要的是耕地、林地、草地等农民承包的农地确权登记发证。据了解,崇义县1日向居民发放第一批、10本《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2本为林权登记,8本为房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登记。
今年国土资源部选择了包括江西崇义县在内的10至15个地区率先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3月1日是我国公民财产权保护进程又一里程碑。宪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物权法强调农民对土地的用益物权。今天,又一个权利的春天开始了。”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说。
首批不动产证具有历史纪念意义
红色的不动产权证书,详细记录了权利人土地使用权面积、专有建筑面积、使用年限等权利状况。证书首页上方还印有二维码标识,该标识是为了存储不动产登记信息,便于下一次受理时能够快速查询。
为实施条例,国土资源部选择了江苏徐州市新城区和睢宁县、山东青岛市、四川泸州市泸县、重庆长寿区、黑龙江牡丹江市林口县、江西赣州市崇义县、广西南宁市等15个地方作为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
春节前后,15个联系点加快业务流程再造、登记系统对接、统一窗口设置等准备,部分联系点3月1日开始启用新的登记簿并颁发新版证书。
业内人士认为,在具备重大现实意义同时,我国第一批不动产权证有历史纪念意义,未来在博物馆肯定有一席之地。
不动产登记可实现楼市调控效果
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指出,对房地产市场而言,不动产登记联网将有利于摸清楼市“家底”,并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市场预期。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不会直接影响到楼市,但通过不动产登记可以实现更多更快的楼市调控效果。
短期看期待不动产登记能够达到会让房价大幅回落的目的并不现实,因为整个不动产登记制度建设并非以打压房价为目的,更多是为了将来财税制度的变革做的准备。但长期看,不动产登记及随之将带来的房地产税将改变房地产交易及持有环节的税制:转为交易环节并存量环节收取。未来房产持有环节将增加税费,这将会影响或者导致房地产投资热情的降低。不过,不动产登记本身并不是房地产调控政策,短期内期待不动产登记使房价大幅回落并不现实。
>>解读
省国土资源厅厅长杨冬生:四川基础好登记工作稳步推进
“不动产统一登记,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做出的一个重大决定,现在正在有序地不断推进工作,泸州和泸县作为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示范城市和县,今天的启动,标志着四川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这项工作实质性的迈出了步伐。”省国土资源厅党委书记、厅长杨冬生表示,泸州是一个正在快速发展的城市,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很快,城乡统筹的发展,已经做了大量基础性工作和好的规划。
同时,泸州过去也有好的国土资源以及其他登记方面的基础数据,比较完整,再加上党委和政府非常重视,也有经验登记的人员,所以,国家在选择示范市的时候,确定了泸州和泸县作为首批不动产统一登记的示范市。
预计今年年底,四川省、市、县三级的不动产统一登记,要完成机构的整理和职能的整合,加大工作力度,向前不断的推进。
杨冬生告诉记者,四川是一个西部大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推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已经在省级层面整合不动产登记的职能,统一到国土资源厅,也已经建立了国土资源厅不动产登记局,正在推进全面的准备工作。
总体来讲,国家已经出台了相关暂行条例,也要出台实施细则。也就是说,不动产统一登记的顶层设计基本完成,在四川也已经开展了很多准备工作,基础很好,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四川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一定会达到预期目的。
>>办证答疑
1、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不需要。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但3月1日后办理买卖、变更、转移等过户手续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3、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登记?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4、不动产登记,哪些登记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况。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5、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杨莉 肖婷摄影报道)
不动产证诞生记
2013年11月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整合不动产登记职责。
2014年5月国土部正式挂牌成立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工作整合归一,此后各项工作进展迅速。
2014年6月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的研究和设计工作正式启动。
2014年8月国务院法制办公布《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
2014年10月在全国106个重点城市中,约50%的城市启动了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30个启动省份中11省已基本完成不动产登记省级职责整合。
2014年11月中央编办批复成立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承担不动产登记相关政策、业务、技术等方面支撑工作和国土资源法律事务工作。
2014年12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公布,《条例》共六章三十五条,对不动产登记机构、登记簿、登记程序、登记信息共享与保护等作出规定。
2015年3月1日
我国第一本不动产证徐州诞生
江苏省徐州市居民邢卫锋和赵媛媛夫妇在徐州市不动产登记局服务大厅接过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颁发的不动产产权证书,标志着我国第一本不动产产权证正式诞生。
国务院颁布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1日正式实施,江苏徐州、四川泸州两地同时启动颁证工作。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表示,此举标志着不动产统一登记这项制度开始实实在在落地。
>>链接
31省份登记相关工作均已启动
国土部不动产登记局局长王广华日前透露,国土部牵头制定的《实施细则》已在征求国务院36个部门和全国31个省(区、市)国土部门的意见。
细则正在酝酿,但地方层面上,31个省份均已启动不动产统一登记相关工作,24个省份已完成省级职责整合任务。其中,广东、河北、四川、海南等多地的不动产登记局已挂牌成立。北京、辽宁、黑龙江、广东、四川、甘肃、贵州、上海、青海等9省份明确成立了不动产统一登记领导小组。
虽然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今起正式启用,但首批率先启动的地区有限。在国土部确定的青岛、重庆长寿区等15个不动产统一登记窗口建设联系点中,只有青岛等部分联系点会率先启用新的登记簿证。
据介绍,目前中国已有30多个市(州)、70个县(市、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职责和机构整合工作,基本具备了启用新的登记簿和新版证书条件。
不过国土部表示,不动产登记从分散走向统一有一个过程。今后依法颁发的新版证书;因没有完成职责和机构整合,不具备颁发新版证书条件,继续颁发的各类旧版证书;以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前,分散登记时已经依法颁发的各类证书都继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