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拟选5家农民专合社或联合社开展农村资金互助试点
试点要求所选农民专业合作社或联合社自筹资本金不低于100万元(均为货币出资),成员数不低于300户,非农民社员股本不超过总股本的30%,坚持社员制、封闭性原则,在不对外吸储放贷、不支付固定回报的前提下,自愿开展农村资金互助组织试点,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与资金互助的有机结合。省财政拟对试点主体给予一定的专项补助,试点市(州)、县(区、市)政府安排必要的风险补偿基金,2014年的风险补偿基金不得低于资本金规模。 (记者 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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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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