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派考核组首次对我省消防工作进行考核
根据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办法》,4月17日,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对我省2013年度消防工作展开为期两天半的检查考核。据悉,这是国务院首次组成消防工作考核组对我省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为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相关精神,去年以来,国务院制定出台《消防工作考核办法》,明确要求成立国务院消防工作考核组,每年对省级政府消防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对省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2013年,我省消防事业取得新的成绩。首次实现由市(州)政府“一把手”与省政府签订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责任书。全年部署开展了“除火患·保平安”、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等8个专项行动。“4·20”芦山地震灾区创新实施7户联防、分级预警的防控机制,地震灾区安置点未发生一起亡人火灾事故。狠抓藏区寺庙消防安全,建立党政主导、部门联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有力维护了藏区社会稳定。
4月17日上午,考核组在省政府召开汇报会,听取省政府和成都市政府消防工作汇报。会后,考核组分成A、B两个组展开检查。在消防总队指挥中心,考核组现场抽查了指挥中心跨区域指挥调度功能。考核组还检查了成都消防支队建设情况。考核组还将选择在建工程、寄宿制中学、大型商市场、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展开抽查,对街道社区等基层消防工作进行检查。(记者 陈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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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婉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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