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四成村(社区)有了法律顾问 每月至少提供1次法律服务
截至目前,全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村级法律顾问已达2.17万余家,参与人员7900多人,与村级自治组织签署法律服务协议3.85万份,设法律顾问的村级自治组织已占全省村(社区)总数的41.12%。
2009年我省各地逐渐推行“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以来,采取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事务所与行政村(社区)结对的方式,为行政村(社区)选派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让村民享受免费法律服务。
法律顾问职责包括为村(社区)重大决策、重要管理活动等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开展与村民生产、生活、经营等相关的法律咨询,引导贫弱困难群众获得法律援助等。法律顾问通过司法行政部门协商推荐、村(社区)自主选择等方式产生,实行有偿服务,每月至少为村(社区)提供1次法律服务,为村民化解矛盾纠纷支招,为规范依法办事献策,为促进基层和谐稳定出力,做到问题不出村、矛盾不上交、纠纷不激化。
今年起,全省司法厅行政系统每年选派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不少于100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 (记者 庞莹)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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