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群众利益 四川公安重拳打击经济犯罪
9月中旬,台资企业四川统一量贩超市有限公司负责人来到遂宁市船山区公安分局,送上一面写有“企业卫士 罪犯克星”的锦旗,以感谢公安机关帮助追回被公司某员工侵占的款项125000元。
更多的锦旗则留在了群众的心中。自今年3月1日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以来,四川公安机关将“维护群众利益”作为重中之重和基本导向,加强部门协作、专案攻坚和网上作战,向群众深恶痛绝的制假售假、非法传销、集资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据初步统计,截至8月31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破经济案件11616起,打击处理犯罪嫌疑人41890人,超额完成公安部下达的会战目标,交出“西部领先全国一流”的优异答卷,有力维护了社会经济秩序,切实保障了群众切身利益。
紧扣群众利益
“破案会战”提档升位
“‘破案会战’事关国家经济安全,事关社会政治稳定,事关人民群众利益,意义特别重大,责任特别重大。”会战伊始,省公安厅党委便将 “破案会战”上升为今年全省公安工作的重要抓手,强力推进——
专门制定下发《关于进一步强力推进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工作的意见》,并先后8次召开“破案会战”推进会,要求全省公安机关铆足马力,全力提速,确保“破案会战”取得全胜;
迅速把“破案会战”上升为“一把手”工程,省公安厅成立了由省长助理、厅长侍俊任组长的“破案会战”领导小组,各地公安机关也全部成立“一把手”挂帅的组织领导机构,实行领导靠前指挥,强力推进;
迅速把会战目标定位为全国前列,细化职责任务,坚决实现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安全感明显上升,整体战果迈进全国前列。
与全国“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的名称有所不同,省公安厅党委将四川公安行动名称确定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就是要更加突出维护群众利益这个重中之重和基本导向。”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侍俊如是解读。
河南郑州市民杨修德没有想到,自己在乐山市公安局互联网网络报警平台报警3天后,公安机关就解救了自己被诱骗到乐山进入传销组织的外甥女,拘留了非法传销组织者。7月24日,杨修德代表十几位亲属在报警平台上写下:“人民卫士为人民,是我们老百姓的坚强后盾”。
全省公安机关把“破案会战”作为民心工程,在全力打好公安部部署的六个方面重点战役的基础上,切实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入手,突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紧紧围绕制假售假、传销、集资诈骗等严重危害群众健康、严重侵害群众财产、严重影响生产生活、群众广泛关注的重点经济违法犯罪,实施多波次严厉打击,取得了显著战果。会战期间,共侦破传销类案件258起,侦破制假售假案件1354起,侦破非法吸存、集资诈骗类案件273起,有力维护了群众利益,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
全民参与
多种力量联动协作合力出击
通过网络传销,一个叫“幸福缘”的公司在不到两年时间里卖出了160多万份产品,营销额达4.88亿元,注册会员遍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3月15日,眉山市公安局多警联动,对这一特大网络传销案实施精确打击,对传销骨干分子集中收网抓捕。5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集群战役,彻底摧毁了该网络传销组织。
这是我省公安机关在“破案会战”中通过捆绑作战,开展重大案件跨区域、多警种集群作战的一个缩影。“联动协作是我省‘破案会战’的一大亮点,有效增强了打击合力,提升了打击效能。”省公安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说,我省公安机关明确经侦、治安、刑侦、网安、宣传等警种和部门的职责任务,分条线、分领域、分层次,定重点、定任务、定目标实施专项打击,提升整体效果;同时,充分依托打击经济犯罪协调会商机制,争取工商、质监、药监、烟草、税务等行政执法部门和金融机构的协作支持,丰富案件线索来源;强化与司法机关的协作配合,建立案件移送起诉快速通道,做到快捕、快诉、快审、快判。
按照“多破案、破大案、多打击、办好案”的总体要求,全省公安机关坚持“靠前打击、打早打小,精确打击、打准打狠,深度打击、打深打透”,坚决做到有案必受,快侦快结,重点案件逐级挂牌督办,最大限度地挽回经济损失,取得突出战果。“破案会战”期间,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大要经济犯罪案件1498起,其中部督案件61起,厅督案件404起。共发起跨省集群战役43次,涉案金额66亿余元,抓获重大犯罪嫌疑人1330人。与此同时,全省公安机关还积极加强区域联动,共发起省内集群战役23起。
“对举报经济犯罪线索一经查证属实,并认定为案件,侦破起到积极作用的,对举报人给予500至3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我省公安机关还设立“破案会战”举报奖励专项资金,向社会公布举报途径,广泛发动群众举报,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与经济犯罪作斗争的积极性。会战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接受群众咨询8500余人次,收到举报线索3680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1300余件。
严格奖惩
“破案会战”保质量赢民心
点击进入四川公安网主页“破案会战”专栏,各地战果日通报、月排名一目了然。按照规定,连续两个月排名后三位的市、州,主管领导要到省厅说明情况。
在“破案会战”中,省公安厅采取了一系列逗硬措施,严格奖惩,坚决确保会战质量。省公安厅由厅党委成员带队赴全省19个市、州对“破案会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厅会战办会同督查总队,先后派出督导工作组20余批次查找问题,督促工作进度。各警种和部门也加强了对本系统开展会战的条线检查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战时表彰激励机制在第一时间启动,对在“破案会战”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及时给予记功表扬,最大限度激发参战民警的战斗热情,鼓舞士气。“破案会战”期间,共表彰集体126个、个人369名,火线提拔30人。
“感谢公安机关在维护社会正常经济秩序中作出的贡献”。6月11日,简阳市公安局综合大楼前,该局经侦大队对近期办理的赵文、刘西、刘明天涉嫌信用卡诈骗案主动退交的92921元赃款予以发还,作为受害银行代表,中国农业银行简阳支行副行长张瞰由衷致谢。
这样的赃款公开发还仪式,在“破案会战”中十分常见。在多立案多破案的基础上,我省公安机关更加注重打击追赃、挽回群众损失,切实做到案结解怨、退赃暖心,对追回的财物尽快公平合理、依法依规地还到群众的手里,塑造了公安机关的良好形象。
(文中犯罪嫌疑人系化名)
精心呵护坚决捍卫群众利益
——对话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侍俊
今年3至8月,公安部部署开展了全国公安机关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会战开展以来,四川公安迅速响应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号召,对经济犯罪重拳出击、严打高压,对群众利益精心呵护、坚决捍卫。通过全体参战民警艰苦奋战、共同努力,取得了显著成效。近日,笔者就四川“破案会战”的开展情况对话省长助理、省公安厅厅长侍俊。
问:四川公安机关是如何认识和把握开展“破案会战”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的?
答:可以从“四个十分”来认识和把握“破案会战”的重要意义。当前经济犯罪呈现量多面广、涉众性强、产业化态势突出等趋势,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及时开展会战,严打犯罪,维护稳定,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十分及时。同时,经济犯罪中的假食品、假药品等犯罪直接危害群众生命健康;集资诈骗、传销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危害群众财产安全,深入开展会战,打防并举,保护群众,对于保障和服务民生,十分必要。一个时期以来,一些领域市场经济秩序比较混乱,假冒伪劣产品充斥市场;传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量多面广;假币、假发票等屡打不绝,严重影响经济秩序和经济发展。及时开展会战,打退挽损,治理整顿,对于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十分关键。“破案会战”积极推动比学赶超、业务竞赛,大力激发公安民警士气;“破案会战”全面要求警种协同,多警参与,形成公安队伍强大合力。深入开展会战,拼搏进取,攻坚克难,对于提升队伍整体战斗力,十分重要。
问:四川公安机关开展“破案会战”的主攻方向是什么?
答:通过组织开展严厉打击经济犯罪“破案会战”,有效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不仅是各级公安机关义不容辞的重大责任,也是积极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切和期盼的必然选择。省公安厅党委决定,将四川会战的名称确定为“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全省公安机关把主攻方向确定为服务民生、维护民利这个重点,对涉及群众生命健康、财产安全、生产生活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经济犯罪实施多波次的集群战、围剿战,取得了重大战果。
问:公安工作离不开人民群众的支持,如何充分发动群众,提高群众提供经济犯罪线索的积极性?
答:全省公安机关结合“三访三评”和“警民亲”活动,深入社区、农村、企业和重点区域,对辖区群众进行深入走访,及时收集掌握案件线索,广辟线索来源渠道。为进一步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打击经济犯罪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省公安厅制定下发了《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 “破案会战”举报奖励办法》,发布了《关于在打击经济犯罪维护群众利益破案会战中对举报犯罪线索进行奖励的公告》,对举报人给予500至30000元人民币的奖励。各地公安机关都制定了相关奖励实施办法向社会公布,形成社会广泛参与打击经济犯罪的浩大声势。会战期间,全省公安机关接受咨询8500余人次,收到举报线索3680余条,根据举报线索立案1300余件。与此同时,全省公安机关切实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增加宣传密度,提高宣传的广度和深度,积极扩大社会影响,提高社会知晓度,形成围剿经济犯罪的强大舆论氛围。
问:“破案会战”已经胜利结束,今后在打防经济犯罪方面四川公安机关还有哪些打算?
答:全省公安机关将对“破案会战”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借鉴成功经验,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开创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新局面。我们将进一步加强打击经济犯罪的长效工作机制建设,使其常态化,长期化;进一步做强预防和打击经济犯罪基础工作,加强对经济犯罪形势、特点、规律和对策研究,掌握打防经济犯罪的主动权;进一步加强与相关行政执法和管理部门的协作配合,健全协同作战,整体联动工作机制,不断提升打击经济犯罪的能力和水平。
经典案例
关键词
加盟骗局
以“加盟代工”行骗2300余人被骗数千万
披着正规公司外壳,在电视上大肆广告宣传,犯罪团伙以“代工生产”节能灯、提纯蛋白酶等产品为名,以高额收益诱骗群众交付“加盟”费。几个月内,在四川、河北、新疆、重庆等10余个省、市、自治区诈骗群众2300余人,涉案金额高达3000万元。2012年2月,成都市公安局开展了打击“加盟代工”为名实施合同诈骗的“猎刹一号”集群战役,破案300余起,抓获涉案人员300余名。
去年12月,成都市公安局成华区分局经侦大队连续接到群众反映有公司以“加盟代工”诱骗钱财的举报。民警随即展开摸排,发现辖区内一批以湖北孝感籍人员为核心的犯罪分子租用高档写字楼,以“代工生产”为名,在多家电视台进行虚假宣传,诈骗群众巨额钱款。受害群众达2300余人,涉案金额3000余万元。我省受害群众有1000余人,涉案金额2200万余元。
今年2月14日,成都市公安局组织11个区县公安局,出动警力300余名开展了打击 “加盟代工”类合同诈骗的“猎刹一号”集群战役。行动中,成都市警方共破案300余起,打掉犯罪团伙11个,捣毁窝点16个,抓获嫌疑人300余人。
经查,2011年8月以来,肖刚等人收购 “成都华成万邦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借用其外壳,以“代加工节能灯”、“提纯蛋白酶”为名,以高额利润及优惠加盟诱使群众缴纳“保证金”和“代购设备款”。双方签订合同后,公司对客户采取生产设备限制供应,以质量不合格为由拒绝回收产品等方式,致使客户无法正常生产,迫使客户解除合同,骗取“违约金”。
警方提醒,此类案件主要有以下特征:主要嫌疑人(幕后老板)一般不在公司任职或担任股东;诈骗时一般不选择当地群众,而是省内其他市州或外省市人员;冒用他人名义成立公司或者收购空壳公司,以及使用犯罪团伙外围成员的名义开设公司,以公司名义实施诈骗犯罪;通过受众覆盖面广的各省市卫星频道投放广告;诱骗受害群众交纳所谓的加盟费、设备保证金、押金;受害群众加工产品后,按合同约定要求公司回购时,公司以种种理由少收或拒收产品;受租房周期、广告投放效果以及群众发现受骗的时间等因素影响,犯罪团伙的作案周期一般为4-5个月,然后组织逃匿到异地再上演“老把戏”。
关键词
黑工厂
收制贩“一条龙”800余吨病死猪肉被查获
宜宾市翠屏区一个小院,从外看并无异样。但是谁也想不到这里隐藏着专门从事病死猪收购、加工和销售“一条龙”的地下黑工厂。从2012年5月到7月,宜宾市公安局在公安部的组织指挥下,成功发动了打击黄平、刘娣等人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的公安部督办案件。端掉生产、销售病死猪肉团伙14个、窝点14个,查获涉案病死猪肉800余吨。
2012年5月,宜宾市公安局翠屏区分局收到线索:在翠屏区江北三江厂后面,有栋小院里经常发出阵阵恶臭,里面有何异物?警方多日蹲点调查,发现该院内竟然暗藏两家专门从事病死猪收购、加工和销售的窝点。警察随即突击小院,抓获犯罪嫌疑人、屠宰点老板、工人10余名人。
7月31日,专案组对工厂老板黄平、刘娣夫妇审讯得知,两人自2008年以来,在明知是问题猪肉的情况下,从李在元、陈松魁等人处购买大约15万余斤病死猪肉,再通过自己位于翠屏区的丰汇腌腊制品厂,将猪肉生产成香肠销售。
经查,其上家李在元等人在宜宾市翠屏区开设了屠宰病死猪场所,其生产的病死猪肉除销售给丰汇腌腊制品厂外,还通过另外4个渠道进入市场:思坡虹宇食品厂和金江肉食品厂购买后,将病死猪肉制成腌腊制品批发销售到长春、常州、无锡、福州、郑州、宜宾等地;邓锋等人购买后,将其制作成缠丝肉批发给代小强、赵川贵等人制成卤制品等进入市场;销售给郭华宇制作肉馅,通过代正明等人制成包子进入市场;销售给重庆的林余江、余云等人制成腊排骨进入市场。病死猪肉流入四川、云南、重庆、吉林、浙江、江苏、福建、河南等8省市。
8月1日,宜宾市公安局联合重庆、云南、吉林、福建等地公安机关,发动集群战役。行动中,警方共破获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63件,打掉团伙14个,查获涉案病死猪肉800余吨。销毁病死猪肉50余吨,销毁含有病死猪肉的腌腊制品、卤制品100余吨。抓获涉嫌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的犯罪嫌疑人陈松魁等137人,目前已查明涉案金额14877.8万元,挽回经济损失1820万元。
关键词
网络传销
网络吸金近5亿 传销“大鳄”成阶下囚
农民出身的陈江,自成立幸福缘公司,不到两年就吸金近5亿元。然而,2012年6月,这位曾经的商界“奇才”却成为了阶下囚。原来,表面光鲜的“幸福缘”实为传销组织,打着卖养生产品的幌子,利用互联网“营销”平台,有门槛地发展会员,拉人头,并以此赚取巨额非法利润。
两年前,眉山人陈江注册成立了四川省幸福缘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生产营养餐等养生产品。为了打开产品销路,陈江找到了电子商务能手彭得春,利用互联网搭建了产品“营销”平台——公司宣传网站和员工管理系统。
后来陈江单干,但沿用了彭得春的“营销”模式。公司规定购买11盒产品就可成为会员,每年有3600元佣金。会员通过线下鼓动亲友、网上联络网友等方式发展下线。下线人数和销售业绩作为会员升级和薪酬奖励的依据。会员自下而上分为普通会员、星级会员、星级经理和星级总监等不同级别。每个级别又自下而上分为一星、二星、三星等九个等次。等次越高,收入越高。而最高级别的总监,除可领取12万元基本月薪外,还奖励价值30万元的豪华轿车。为让会员感到自己的资金安全有保障,公司购买产品、薪酬发放全部通过网络第三方支付平台来完成。
其实 “幸福缘”所谓的养生产品,都是简单包装而成,商品价格与价值严重背离。公司和传销参与人员所获不法收入,主要是上线对下线的层层盘剥。
不到两年,“幸福缘”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的方式卖出了160多万份产品,营销额达4.88亿元。公司注册会员遍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陈江成为了会员眼中的“农民企业家”。正当其沉浸在“成功”中时,警方已盯上了这个传销“大鳄”。
2012年1月,警方接到对“幸福缘”的举报,经调查,发现该公司的赚钱模式是典型网络传销。3月15日,眉山警方对“幸福缘”网络传销组织头目实施集中抓捕行动,包括陈江在内的19名“幸福缘”传销骨干分子被刑事拘留。5月,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幸福缘”网络传销案集群战役,先后有100名 “幸福缘”传销骨干分子落入法网。自此,涉及全国29个省、市、自治区的“幸福缘”网络传销案成功告破,公安机关彻底摧毁了该组织。
目前,“幸福缘”网络传销案主犯陈江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彭得春被判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文中人物皆系化名)(记者 王小玲 陈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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