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对于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的来源,《办法》中明确,主要包括由市(州)、县(市、区)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向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申报的项目,以及纳入全省地质灾害防治相关规划的项目。项目进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后,将依次进行勘查、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由市(州)、县(市、区)自行组织实施的地质灾害勘查项目,符合有关要求的,可纳入省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库。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政策和相关技术要求,并建立和更新全省项目库。
《办法》规定,重大地质灾害治理工程项目实行资质认证制度,承担项目的勘查、施工图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的单位,必须持有国土资源部颁发的相应资质证书。在技术上,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的相关技术规程、规范。在工程项目的验收上,《办法》规定,工程治理结束后必须要经过不少于一个汛期的治理效果监测,才能够组织进行工程竣工最终验收。(记者 刘云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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