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履职目标承诺◆完不成目标任务辞职承诺
为选优配强乡镇党委书记,我省近日出台《关于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我省将从哪些方面入手提高乡镇党委书记能力素质?省委组织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省将从完善培训体系、优化考核办法、理顺管理体制三方面着手,提高乡镇党委书记能力素质,完善乡镇党委科学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激发乡镇活力。
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培训
《意见》明确,今后要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乡镇党委书记培训责任体系,乡镇党委书记培训由市(州)委主要负责,省、市、县分级承担培训任务。乡镇党委书记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县级以上集中培训。
在培训内容上,将围绕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推进“两个加快”发展战略,设置培训项目和培训内容。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知识的学习培训,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增强运用科学理论推动工作的能力;强化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城乡规划建设、发展区域经济和现代农业、做好群众工作、处置突发事件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学习培训,增强实际工作能力。
培训将采用多种方式,全方位培养锻炼。依托各级党校和各类高校开展培训;建立乡镇党委书记实践培训基地,加强实践培训;加强部门之间、地区之间的沟通协调,加大选派乡镇党委书记到上级机关、发达地区挂职锻炼的力度,强化挂职培训;整合党建网站资源,利用远程教育网络开辟学习网站,开展乡镇党委书记在线学习等。
科学考核评价 规范“一票否决”
《意见》要求各市(州)委制定和完善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乡镇党委书记考核评价办法,提高乡镇党委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推行乡镇党委书记履职目标承诺和完不成目标任务辞职承诺的“双诺”制。
二是针对不同乡镇的经济社会状况、资源环境、产业特点、工作基础等要素,合理设置考核指标及其权重。
三是规范“一票否决”事项,增加群众意见在考核中的比重,注重考核作风和廉洁自律方面的情况,引导乡镇党委书记抓大事、干实事。
四是推行乡镇党委书记 “双述双评”制度,乡镇党委书记定期就抓党建促发展情况向基层干部群众和县市区委专项述职,并接受评议,考核结果与提拔任用、奖励惩戒挂钩。
按照规定,今后省委每三年,市(州)委、县(市、区)委每两年,开展一次优秀乡镇党委书记评选表彰活动。
理顺管理体制 进一步简政放权
《意见》要求各级机关加大对乡镇的支持力度,为乡镇转变职能、履行职责创造条件,以进一步激发乡镇活力。
在用人权方面,理顺乡镇站所管理体制,乡镇站所要接受乡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单位负责人的任免和考核,要充分听取乡镇党委的意见。
在事权方面,进一步简政放权,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许可和审批,按便民原则委托乡镇办理,做到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在财权方面,加大对乡镇的财政投入和支持力度,在财政预算、经费核拨、津补贴发放等方面重点向乡镇倾斜。
在减负方面,要求减少对乡镇的检查评比活动,进一步减轻乡镇负担。
加强梯队建设 培养后备力量
针对乡镇领导班子和乡镇党委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意见》明确,今后,县(市、区)委要按每个乡镇不少于2名乡镇党委书记后备人选进行重点培养,注重从选调生中培养乡镇领导干部。同时加大从乡镇事业人员、村党支部书记、大学生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公选乡镇领导干部力度。
此外,将进一步加大县以上机关与乡镇之间的干部交流力度,有计划选派省、市、县级机关部门有发展潜力的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并把选派年轻干部到乡镇任职和从基层培养选拔干部结合起来,形成年轻干部到基层去、优秀干部从基层来的导向。(记者 周前进)
责任编辑:
暴雨将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