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拟提请省政府奖励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群体)候选对象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条例》,经2021年省保护和奖励见义勇为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审议,评选出18名有突出表现的见义勇为个人、4个群体候选对象,拟提请省政府审议奖励,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10月28日至11月1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自公示之日起15日内,以真实姓名向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电话或书面反映。
联系电话(传真):028—86601723,电子邮箱:scjyyw2008@126.com,联系地址:成都市商业后街3号,邮编:610031。
2021年四川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群体)奖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28日
责任编辑:
刘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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