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19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医学综合领域)周期评估结果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川科基〔2018〕2号)和《四川省重点实验室省级财政后补助管理实施细则》(川科基〔2019〕2号)要求,现对2019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医学综合领域)周期评估结果予以公示(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9日—2020年1月15日。
对公示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
联系方式:科技厅机关纪委(028)86712927
基础研究处(028)86671925
附件:2019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医学综合领域)周期评估结果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1月9日
附件
2019年四川省重点实验室(医学综合领域)周期评估结果
责任编辑:
雷晓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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