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十三五”文化遗产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初选项目的公示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社会发展司关于请各地复核“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初选项目的通知》,我委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对我省列入国家“十三五”期间文化旅游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规划初选项目进行了再次复核,并按照国家要求对部分项目进行了调整和完善,现将复核情况公示如下。
此次进入国家“十三五”文化遗产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规划的初选项目(见附件),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国家相关部委组织专家审核通过,包括“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十三五”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和“十三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县级两馆、县级国有文艺院团)三个专项,我省共有195个项目进入初选名单,分别是“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11个(见附件1),“十三五”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67个(见附件2),“十三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县级两馆、县级国有文艺院团)117个(见附件3、4)。
公示期为2016年5月4日至2016年5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对上述项目及调整如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间与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处联系。
联系人:余兴、田坤明
联系电话:028-86705747,86705808。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4日
附件下载:
1.“十三五”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分省表(四川省).xls
2.“十三五”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利用设施建设专项分省遗产资源名录(待定)(四川省).xls
3.“十三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县级两馆)储备库地方分表(四川省).xls
4.“十三五”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县级国有文艺院团)储备库地方分表(四川省).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