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川省燃煤发电机组2014年9月份环保设施运行情况的公示
根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四川省环境保护厅联合印发的《四川省统调燃煤发电机组环保电价及环保设施运行监管实施细则》(发改价格[2014]606号)规定,我厅对燃煤发电机组9月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进行了资料核定,现将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如企业或个人有异议,可在即日起2日内与环境保护厅总量控制处联系,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总量处 刁剑
联系电话:028-80589085
四川省环境保护厅
2014年10月11日
责任编辑:
李莎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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