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2016年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及司法警察公告
为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保障审判、执行工作顺利开展,我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及名额
(一)岗位:司法辅助人员、司法警察。
(二)性质:聘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三)名额:司法辅助人员10名、司法警察5名(男性4名,女性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组织纪律性强,自愿从事司法辅助人员工作;
(二)本人未受过刑事、治安处罚和党纪、政纪处分,家庭主要成员未受过刑事处罚;
(三)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体检符合相关要求;
(四)具有成都市龙泉驿区常住户口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
(五)报考司法辅助人员应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熟悉计算机操作,年龄21-30周岁(1995年4月7日-1985年4月7日出生);
报考司法警察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体能测试达标。军队、武警部队复退军人或公安警察、体育院校毕业生学历可放宽至高中(中专)。年龄20—24周岁(1996年4月7日-1991年4月7日出生),男性身高17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60厘米以上,双眼裸视视力5.0以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16年4月11日至2016年4月20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00至17:00)。
2、报名地点: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五楼政治处办公室(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龙都南路390号)。
3、报名手续: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和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2张,提交《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见附件),并现场填写《报名人员登记表》。
4、资格审查:报名后,经资格审查,对符合报名条件的发放《准考证》。
(二)考试
司法辅助人员的考试项目为笔试、计算机测试、面试。笔试、计算机测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30%+计算机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
1、笔试: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
2、计算机测试:汉字录入、WORD及EXCEL基本操作。
3、面试: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司法警察考试项目为笔试、体能测试、面试。笔试、体能测试和面试成绩各100分。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20%+体能测试成绩×50%+面试成绩×30%)。
1、笔试内容:法律知识和文字写作。
2、体能测试:
(男性):100米12秒80以内
1000米3分20秒以内
引体向上16个/分钟以上
双杠臂屈伸16个/分钟以上
(女性)100米14秒80以内
800米3分20秒以内
仰卧起坐40个/分钟以上
3、面试:参考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临机应变等方面的水平和能力。
(三)体检及考察
1、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进入体检。
2、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者个人承担。
3、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对象范围。
四、聘用及培训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聘用人员,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期间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新聘人员须接受业务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与招聘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每月工资1800元。
(二)试用期满后,月工资不低于2500元。
(三)按规定购买社保。享受国家规定的假期。
六、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辅助人员和司法警察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电话:028-84862049
咨询电话:028-84875326
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
2016年4月7日
附件下载:
个人基本信息采集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