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15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安厅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结果及下步安排的公告
根据《关于2015年下半年省级公安机关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规定,四川省公安厅于3月25日和3月28日组织了2015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体检工作。现将体检结果及下步安排公告如下:
一、体检结果
(一)体检合格人员。
李丹等63名考生体检合格(具体名单附后)。
(二)不合格人员。
廖江、黄鑫、王立龙、陈松、刘旭洋、李杨6名考生体检不合格。
(三)放弃体检人员。
李子枫、王建明、罗菊3名考生自动放弃体检。
二、下步安排
根据《公告》规定,招考单位或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体检不合格人员中,黄鑫、刘旭洋、李杨3名考生可申请复检,复检申请书请在规定时间内递交省公安厅政治部人事处(电话:028-86301153,传真:028-86301142),其他3名考生不复检。
复检安排,另行电话通知。请考生保持手机通信畅通。
四川省公安厅
2016年4月13日